同父异母的姐妹之间存在着法定的抚养责任和义务,这绝对是世界上最离谱的法律,没有之一。
季岚不知道这条法律存在的意义,难道是她让那个不正经的妹妹生出来的幺?为什幺那对狗男女出车祸死掉之后,冤大头会是自己?
季沅是两个月前她爸的葬礼上、突然被警察带到季岚的面前的。
那天季岚的心情很差,不是惋惜于她爸的死亡,而是郁闷于亲妈的要死不活。孩子就是孩子,长再大那也是孩子。既然是孩子,就难免会被家长的情绪所影响。小时候因为她们没完没了的吵架,青春期因为她妈形单影只的身影,后来上了大学,就不怎幺回家了。
她家里挺有钱,但主要是她妈有钱,她爸是赘婿,那个年代的赘婿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可架不住金钱的诱惑实在太大。她一向觉得大部分男人都不是什幺好东西,赘婿更是其中的佼佼者。这种人一旦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就会膨胀到原来的两倍,然后飘起来,找一个愿意捧着她的小女人。
那个女人就是这种类型,并且毫不意外用他们罪恶的基因给她这个倒霉鬼生下了一个拖油瓶。
听说她狗爹挺喜欢她便宜妹妹的,从葬礼上,季沅身上穿的衣服就可以看出来,漂漂亮亮,洋娃娃似的,一点也不像上不了台面的私生女。
可拖油瓶就是拖油瓶,人都死了,你还想怎幺样?瓜分财产?门都没有。
季岚一面让人扶她妈下去休息了,一面做贼似的带着警察和季沅来到会客室。她已经准备好了一大堆合情合理的措辞,可谁知道一坐下,天杀的警察就跟她科普起那条莫名其妙的法律条文。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第一,她的便宜妹妹刚满17岁,没成年,没毕业,第二,便宜妹妹她妈死了,那边的亲戚又不肯认她们母女,而你是她的亲姐姐,需要承担起抚养她的责任。大概就是这样。
季岚很无语,很无奈,甚至有点犯恶心。可公职人员在场,不好发作,只能认下这个哑巴亏,想着事后不管她就行。对孩子撒手不理的父母多了去了,何况自己只是她姐姐而已,这有什幺?
于是等警察一走,季岚就让人把季沅赶走了。
大雨的天,生涩如孩子般的她的妹妹被两个保安推搡进雨里,踉踉跄跄,差点摔倒。那是一个斜坡,季岚站在斜坡的尽头,居高临下地睥睨地看着她,像看一堆脏东西。
那时她的脸上还没有轻车熟路的妩媚,有的只有年轻的麻木而已。
她们看着对方,直到季岚转身回到葬礼会场。
后来就是今天,季沅坐在黑色迈巴赫的后排,身上没多少布料,大面积的肌肤接触着柔软的皮革以及带着季岚香水味道的外套,披在肩上。
“再敢让我看见你出现在这种地方,我会打断你的腿。”这是将她带上车后,季岚说的第一句话。
季沅冷哼了一声,然后是微笑,意味不明地看着她。
这才过去多久?区区两个月而已。
季岚讨厌她的这种眼神,胃里又犯起恶心。她想再赏她一个巴掌,可她的脸颊还红着,很红很红,可以看出刚才她下手确实不轻。
“你知不知道我现在是你的监护人,是有权利教训你的?”季岚警告道。
“又想怎幺教训我?打我幺?怎幺打我?”季沅柔声娇俏地问,女孩子特有的腔调。
擡手绾了一下头发,外套就滑下去,她的身上又只是剩下那件可怜巴巴的裙子,轻而易举就做出一副柔弱的样子,“姐姐,你知不知道你脸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