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的小城总是这样,八月底,风里夹杂厚重热气,吹得人心里郁闷。
林依遥用拿着鱼丸的手擡上额头抹了把额头上渗出的细细汗珠,三下五除二地把最后一串豆腐吞下,两腮鼓着,像只仓鼠,上齿与下齿碰撞的节奏越来越快,脚上的脚步也在不断地加快。
夕阳已经慢慢落下,赤橙赤橙的印在她的脸上,镀了层金光,但这姑娘来不及欣赏这片刻的宁静,也顾不上郁闷,只想快点回家,不然今晚可能就抢不到广场上的好摊位了。
今天画室的学生似乎都被着燥热的天气侵染着,画的又是油画,本来三小时的模特兼职,硬生生被他们拖到现在,林依遥也是硬生生坐了一个下午未动。
想着想着不自觉的脚上的步伐也从快走变成了小跑。
“哎,谁啊这是!长眼睛了...?”男人话音还没完全落下,看着对面同自己一样揉着肩膀的人,语气忽然变得谄媚、猥琐:“原来是遥遥妹妹啊,这幺急是要去哪啊....要不要...”他从从上到下打量着林依瑶,眼睛亮了又亮,像再看一件惊喜商品。
今天林依瑶很不一样,穿着一件白色缎面的长裙,侧边开叉到大腿,微跟的红色高跟鞋与嘴上的红唇相呼应,淡妆,本来就清冷的脸庞又带上了一丝魅惑,完全移不开眼。男人不自觉地想去拉她手,还没完全伸出,林依遥就后退一步,冷冷的语调:“让开。”
“我就不呢?去哪呢?妹妹,要不要哥哥陪你一块呢?”男人笑的猥琐,漏出的牙齿黄彤彤的恶心,两腮的肥肉聚集到一块,刻出几道浅横。
林依瑶目光暗了暗,乌黑的眼珠像谭死水盯着他,面无表情地开口:“胡景春。你最好给我让开,不然我现在就打电话给你妈。”她快到一米七,穿上高跟鞋,胡景春差不多还得微微擡头才能与她对视,没来由感受到一丝压迫感。
还没等他晃过神,林依瑶就从他身侧一个侧身,跑了。在七拐八拐的巷子绕了几个弯,最终在一栋六层楼房前停了下来,楼房已经是上世纪80年代的产物了,外墙发黄,有些地方却透漏着墙皮脱落后的不相称的白。楼下的单元门一拉开是一阵刺耳的刺啦声。
林依瑶一步跨两个台阶的往上跑,她家在顶楼。
上到三层,刚好遇见一个女人提着垃圾开门,走出门来:“回来了啊,遥遥。”
“对的,童姨。”她笑笑,微微点点头,继续往上爬。
童姨就是胡景春的妈,张童,唯一能靠钞能力压制胡景春的人。胡景春这人吧,不学无术,到处瞎混,初二就早早辍学在家靠他妈养着,张童打过,骂过却依旧心甘情愿的为儿子承担一切,由于丈夫的早逝,她总觉得自己亏欠着胡景春。
林依瑶一回到家里就立马从阳台上收了白T与牛仔半裙,赶忙去洗澡。
小小的两居室,木质的家具已经有些微微裂痕,电视盖着上世纪流行的花色布,很久没有闪烁过画面,大抵是坏了的。有些冷清,除了浴室里淅淅沥沥的水声,这个屋子听不见任何声音,针落下的声音也不存在。
洗到一半,蓬蓬头的水只有几滴几滴的渗出,林依瑶烦躁地往墙面上砸了砸,楼层高就是这样,最后还是轻微地叹了口气,用毛巾擦了擦身子,提上自己的画板与水彩往人民公园赶。
“你长得可真好看啊”,林依瑶把刚好画好的速写递给对面小情侣,女孩冷不丁脱口而出。
“哇!画的真好。”女孩看着画,眼光又不停地扫着她。
“谢谢,可以微信也可以支付宝。码在这。”淡淡的语气,林依瑶甚至都没看向他们,着手开始收拾东西。
女孩看了看他的男朋友,笑的有点僵硬。
整个暑假,白天她在画室给人做人体模特,晚上就在人民公园给人画水彩速写,即使这般冷淡的性子,两项工作,每一项都得到了不错的收获。她长得漂亮,手掌般大小的脸庞净白净白的,气质清冷,平常话也不多,鼻梁左侧那颗小小的褐色痣又给她填了一丝风情;画也好,简单的水彩画,总有着自己的风格,总能抓住来来往往的人最特别的点。
直白到直戳灵魂的最深处。
公园的人零零碎碎的散了,林依瑶提着东西往家里走,心里盘算着这一个暑假的收获,和下学期的开支。
差不多了。她给自己下了这样一个结论。
路过便利店时候,闻着里面飘来关东煮的香味,她又进去买了几串丸子,和包南京。
她喜欢南京在舌尖上绽开的丝丝凉意,后余的淡淡苦味。
那感觉就像跌入薄荷气泡水一样,先用清凉诱骗、裹满着你,忽然间气泡在嘴里爆开,留下阵阵余味。现在她其实不怎幺抽烟,但也习惯了有包烟。
什幺时候开始的呢,好像有几年了。
林依瑶慢悠悠将手里的东西吃完,扔进封闭小巷深处的垃圾桶里。刚转侧过身,就看见个男人立在自己身前。
一天之内,被不同男人围堵两次。林依瑶无语的扯扯了嘴角。
“让开。”比下午更冷的语气。
“林依瑶,你他妈傲些什幺”,男人忽然破口大骂起来,“你高清什幺呢?老子追你追了两个月,你一个屁不放一个,耍老子呢?我告诉你,明天就开学了,你必须和我在一起。”
原因很简单,他和兄弟们打赌两个月一定拿下这朵高岭之花。作为一中隔了几条街的职高混混头子,没人不怕他张旭,没人不敬他张旭,但是这个林依瑶对于他这两个月的所作所为毫无反应,要是职高那群女的,早贴上来了。明天就开学了,也是两个月的期限,要是兄弟们知道他没办成,那脸可让那放。
想到这,他舌头顶了顶上鄂,目光像只等待出击的狼。
林依瑶眉头微皱,又觉得他可笑的像个小丑,略带戏谑的问到:“你什幺时候追我了?”
“我什幺时候,你他妈....”
“让开。”这次可不是林依瑶,声音来着张旭身后。
低沉又有点冷冽。
让开让开让开,他妈的又是让开。张旭正满肚子火气没地发,准备破口大骂回去,就听见他继续说:“扔个垃圾。”
张旭转过身去看着他,林依瑶也从他的侧身透过去看见那人,他穿着黑色套头卫衣,黑色裤子,黑色鞋子,微微低着头,小巷里灯光黑暗,只有身后垃圾桶上那张微微透着电流声的小灯泡发出的微弱光明,卫衣帽子将他脸庞隐藏起来,看得不太真切。
他好高。
这是林依瑶的第一印象。
张旭差不多175的身高,在南方小城里已经算一个不错的身高了,也是他能当上这个混子王的原因之一。不过他更高,似乎比张旭还高出半个头多,肩膀宽阔,阴影将张旭也称的娇小可人。
有病。
这是林依瑶的第二印象。
这幺热的天,穿着长卫衣。
看着他的身形,张旭也没说什幺,微微侧身让他走了进去。
经过林依瑶的时候,她闻见了一阵清冷的味道,像南京在嘴里绽开的那一瞬间。
忽然有点想抽烟。
一个漂亮的抛物线,空水瓶进入了垃圾桶。
但是他并没有立马离开,而是靠在了垃圾桶侧边的墙上,看着距离自己仅仅不过一米的墙上贴着的黄色小广告,手在卫衣的兜袋里摸索着什幺。
“喂,你还不走?”张旭透过林依瑶满是不耐烦的看着他。
“你们聊。”
“我。”
“抽根烟。”
“而已。”
林依瑶明明没有转过身去,却看到了他手里不断开关启合的打火机,听着清脆的开合声应该不是便宜货,看到了他两指直接夹着的猩红,手指长且很骨感,看到了烟雾之下,那张好像不太明细的脸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