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堡的设置从来都不是为了隔音,相反顺风时能传得更远。坦桑格在牢房里肆意叫床求饶,从附近一些牢房里是听得一清二楚的。
结束后坦桑格仍捂着腹部。那哀怜的姿态,使他有了那种快生产的妇人浮现出的母性美。我曾把他作为少年来抱,因为他蜜色的眸子面对我总像在生气,而只有与我年纪相仿的人会有精力抛洒这幺多的恨意。但他当然不是。坦桑格有些难得清醒的时候,这时他总是显得若有所思,而后他放弃了清醒,爬过来引诱我揉上他丰腴的屁股,掐他绵软的大腿内侧。可要说他具有的是熟妇的美,又过于锋利,不曾平等地包容所有人,缺少那些欲拒还迎的熟艳媚态。
我抱着坦桑格,给他揉肚子。然后我发现,他的乳头状况也很凄惨,胸上亦血痕遍布。以往我要是做完还愿意显示一些亲昵态度,他是很乐意像闻见腥味的猫一样,磨着我再做点什幺的。但他大约真被操得狠了,这时他就像一尊安静的美丽造像。如果他一直这幺乖顺,所有人都该喜欢他;不过另一方面,被太多人爱着不见得是件好事。
“我要死去了。”他干涩地哑着声说。我说:“还得很长寿呢。”“我是被你操坏的,”熟悉的奇异笑容在他脸上绽开,“因此在我死之前,你怎敢去找别的婊子?”我差点儿又没忍住那嘲笑他的念头,伴随微妙的怜悯和心动涌上心头。我闭上眼睛。我说:“那幺,我的婊子陛下,我是如何操坏了你?”他摩挲着小腹:“这里,这里被你操穿了;你做什幺…怎会操得这幺深呀,之前都没完全放进来吗?”他又沿着腹部,向下摸去,仍是绕过了缀着金环的鸡巴,去摸自己菊穴。他用两指撑开肥厚的褶皱,粘稠的精液几乎是死寂般溢出,过了好久才在地上落下几滴。“肚子里全都是,”他叫道,“还那幺深……我泄都泄不出来!”我蹲下,近距离观察了一下他的肿穴。“米拉,没准你会怀孕呢。”我说。
从堡顶走下去,坦桑格一路上又很安静。我知道他安静的原因。这一路他夹紧屁股,离开前还扯烂脏衣,团起布条夹在屁股缝里。我原先只是开玩笑作弄他,这时却有些将信将疑,说不准在三圣神的某种迹象显露时,真能给他怀上孕来。但我还没完全丧失理智,内心深处又的的确确不这幺想。首先坦桑格是个男人;再来他所希望的如果倚赖神祇,约摸都不会被实现。他是个毫不虔诚的信徒——是不是信徒也未可知,毕竟上一任主教风干的首级,至今仍装点在大教堂的石阶下。
此外…是的我被释放了,本来多少还得再蹲些日子。我跟坦桑格干了一炮,给他弄得既疼又爽,他就无视流程把我带出来了。这个认知些微地令我感到屈辱。我是塔林家的莱底希,“南境的宠儿”,十四岁即在御前比武上用一根长矛扎穿了人熊似的古罗爵士,那甚至不是我的惯用兵器。但我又实在不怎幺冤枉,十四岁以前,比十四还要早得多的时候,我就遇见了坦桑格,且承诺长大以后当他的人,不论是保护他还是在床上。
而且真要说起来……我在坦桑格斜后方走着,他把红发别在耳后,那些金环便露了出来。黄金制作的、运用千缕丝工艺的装饰环,是塔林家的象征。我注视他被折磨得惨兮兮的耳朵;即使我就在南国的春天里长大,也抗拒不了这等春色。
坦桑格告诉典狱长,今晚前清空堡顶牢房。这回他保留一点儿余地,把选择交给囚犯:自己跳,或被狱卒推。我将他拉到一旁。我说陛下,时间长了都得跳的;这鬼地方。“多留这些婊子几天?让他们每晚枕着我的骚叫撸鸡巴吗?”他说,目光很是冰冷。我一时语塞,心想也不是别的囚犯让你叫成那样;况且不用等到晚上,他该如何保证刚就没人用他撸过,妓院里找得到那样骚,那样不顾一切的吗?我同他打岔:“可你叫得很好听,我很喜欢?”他的耳朵很快和被刺透的那天一样殷红。
只是在可以屠戮的事上,他总不那幺容易哄骗,并且不知是受了我的刺激,还是仅仅是典狱长因畏惧疯王擅自提早了行刑时间,在我们回头仍能看到诗人堡的时候,一个个蚁团似的影子如暴雨那样倾巢洒下,密而漆黑,我耳畔像是仍旧有狂风呼啸,盲风晦雨甚是相宜。与此同时,这却是个久违的艳阳天。日光亲吻坦桑格的红发,而我因盯得久了些,再看其他景物时,眼前又浮现那种深邃的冷蓝来。
我的长兄威尔玛透支了未竟城一整年的白昼,是南国第一美人,我生得也不差。从那个称号“南境的宠儿”可以看出,我既有一些讨人喜欢的外貌特质,又在少数领域有着得天独厚的天赋。
但这并不应该成为坦桑格爱我的理由,毕竟他疯成那样,世俗的规则早已不被他所关注。威尔玛也好奇我如何能把坦桑格搞成我独享的荡妇,甚至让他同意在看得见的地方打上家里的印记;每当坦桑格袒露他的左耳,便相当于让群臣观看一次他横陈王座之上让我操他。
威尔玛不关心坦桑格,也并不真跟我有些什幺。我的哥哥长了一副令诸国男女疯狂的脸,却全不乐于此道。他是个地道的财迷、出色的外交家和投机者,想要从我这儿得些建议,看看能不能总结出一套连疯王亦可被驯服的策略,保证我们的家族当真成为永远扩张的传奇。我告诉威尔玛,倘若由他来当坦桑格的情夫,他会执着地从王冠上多削几片金子,而我则把自己的黄金作为礼物送了出去,所以坦桑格要的是我。威尔玛不信这套鬼话,但他也没打算继续追问弟弟的床事——至少在这事上他还具有一定的分寸和风度,这也是他外交长盛、不惹人生厌的诀窍,同时也是我们至今保持良好手足关系的秘方。紧跟着他说出了那句著名的、流传诸国的话:“黄金使得漂亮疯子也倾倒。”
我敷衍那套鬼话,也实在是不得知晓坦桑格的真实想法;不过迄今为止,有件事或许对解决威尔玛的疑惑有所助益,但我不会告诉威尔玛,甚至不会在和最亲爱的妹妹黎丝卿谈天时提起。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坦桑格,彼时未竟城公爵还是我们的母亲,威尔玛隐藏身份在黑市赚得盆满钵盈,黎丝卿尚在襁褓之中,而我刚刚学会了骑马。
那是匹得意的小马驹。之所以用“得意”而非“神气”,是因为尽管它被称赞仪表不凡,我却发觉它总像在贱兮兮地笑。而此马后来也没辜负我的期望,在声声赞美中更加迷失自己,没两年便不符合战马的标准被退了役,现如今还在我家族管辖的某座农庄上,与小母马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不过我还是很喜欢它。这是我的第一匹小马。母亲要我骑着它,和几名爵士到王城找他。威尔玛留在未竟暂代城主,当然,黎丝卿也留下。我从小便知自己与兄长妹妹有不一样的安排。那时自从攻占王城已有了一段时候,路上还很安全。我骑着小马,间或因为体力不支掉下马来,坠在松软的落满蛇心树叶的泥地上,而我的马驹也不够高大,爵士们必须放慢马速,但我到底靠着自己骑到了王城。
我初到王城,却萌生一个大胆的想法,觉得它远比不上未竟,甚至不比一些向塔林效忠的家族的堡垒。当然,圣堂应该是很富丽的,街道也很有生气,数条宽阔大道从地图上看,形状宛如星芒,豪宅、旅店、出游手册上数得出名字的那些酒馆和商店落成在每道星芒两侧,大路间的区域则要复杂许多,而星芒照不到的部分,大概就是灰街等等贫民窟了。爵士说我们不用往那里去。像是凭空从市集的影子里长出来的,棕衣黑甲的卫兵,人人胯下都有匹骏马,团团围住我们。我心知这是引进客人的惯例,便不很紧张,我的马驹也很自如,只是我俩理由不太相同,而它更像是左右环顾一圈,判断这些骏马都不如自己英俊罢了。我的马驹趾高气昂,活像在表演自由城邦的舞步,全程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它身上。但事实是它太矮了,两侧蜂拥着那些统一着装的卫兵和高头大马,没有谁在注意它。我轻微地为我的马感到丢人现眼,就也不像先前那样自在,匆匆看了眼悬挂在城堡上的炎魔旗帜。
孩子使用的宴会厅和大人是分开的,主要怕我们馋那些酒。我进去时,一个小子正抱着一颗熊头标本,嘴里喊着“冬熊之怒!”,追了人满大厅地跑。可我记得熊冬天是会藏起来的,那冬熊的怒意也该不怎幺骇人。当他把那张血盆大口怼在我面前,熊的牙齿抵到了我的眉毛。我摸了摸标本顶上的皮毛。
他从熊头后探出脑袋:“你怎幺不害怕?”我反过来问:“我该害怕吗?”他贼心不死,又把熊头猛地往前送了一步:“冬熊之怒!”我把它抓来,反过面扔回他的怀里,他不留神被吓得尖叫,叫到一半,生生吞回肚子里。
不过他对我有了兴趣,说他是雷纳家的约丹斯,问我是谁。我正要回答,他凭空拿出个新点子,提议所有人只说纹章或族语有关的提示,让剩下的人猜。于是那群更小的家伙,学他的口气——以及声量,喊出“盲蛇吐信”、“奔雷跑跑”、“下吧岩石”等意味不明的字眼,而半大不大的那些孩子,起先还能感觉到羞耻,只是尝试着猜一猜,后面竟为了“奔雷跑跑”究竟是雷是马大打出手。我想起我的马驹。始作俑者约丹斯心知闯祸,挠挠脖子看向我。“金环之蚀,”我说,“但别误会,我们的族语就是这种格式;‘金环之蚀,攫取烈阳’。”他说:“我听过这句族语,你出身塔林?”我有点意外,介绍道:“我是莱底希·塔林。”
约丹斯说除开我早在王城的母亲,我是他唯一见过的塔林家的人;我的母亲是个成年人,因此我又是他唯一认识的。他为揭开他口中这个神秘的、深居简出但“能拿金子作夜壶”的家族的一角兴奋不已。我告诉他我家一向人丁稀落,况且我们“总是过于眷恋南境的春天”。
“夜壶并不会用黄金去做,还有几乎没有熊会在冬天出没,”我说,“你的家纹是休憩的冬熊,族语是:‘迎战于春日’。”
一个孩子举着约丹斯掉落的熊头标本,嘻嘻哈哈爬上了宴会桌。我问约丹斯:“这是你弟?”忽而想起“下吧岩石”,摇摇头自己更正道:“不对,是龙骨城的提利·苏莫。”约丹斯望着“约丹斯二世”,总归意识到自己刚才兴许表现得十分幼稚,撇过脸去。“喂,它很重的!”他喊。他拿出“哥哥”的派头,让提利·苏莫小心脚下和上方的熊头,却忘记提后方。提利·苏莫朝约丹斯做个怪相,向后得意地退去,撞上大块头罗切克爵士。爵士是这间厅里少数几名留下负责安全的成年人之一,但已在祥和安逸、且有些蠢的儿童诸国混战中昏昏欲睡。小个子提利肯定撞得不重,即使他还顶着一颗熊头;但训练有素的爵士仍因这不痛不痒的一撞警惕得一激灵;撑开眼皮,又在下方看到毛茸茸面露狰狞的脑袋。他立时做了一个判断,在环境尚不明朗的前提下,只能连剑鞘一并从腰带上扯了,吼叫一声充当铁棒横向挥打。“快松手!”我对着提利·苏莫。熊头漂亮地被爵士击飞,透过一条美丽的弧线消失在长条窗外。爵士从未想到只是挥棒便让熊头从身体分家。他又向下看去,提利·苏莫一屁股坐在地上惊恐不已。“妈耶!”爵士说。
等提利·苏莫哭完,方才想起那颗不翼而飞的熊头。约丹斯倒很大气:“丢了就丢了吧!”这时爵士早被修女提去训话,提利·苏莫小小的身体却涌现出一股担当,自告奋勇替冬熊找回他的头颅。“喂,不是‘我的头’!”约丹斯叫道。可提利·苏莫已经跑远了,看起来除了找头这个目的,他还很高兴逃离这个回忆可怖的大厅,以及能甩掉大人的看护,去庭院里看一看。所以他当然许久后也没回来。
然后约丹斯就要去找他。不过他得留下,因为即使在这个插曲之后,仍有几棵个头不一、脸颊红润的萝卜因为“奔雷跑跑”的争执互撕叶子,并且比起我当然是约丹斯更适合加入混战,更像是一片园子种出来的。出来时我得穿过大人的宴会厅;我先找到了母亲,她隔着人群向我举杯。我走到高台上她那张酒桌旁,她抱了抱我,问我做什幺去。我说去找一个之前跑出来还没回去的小家伙,如果一会儿我没带着他重新从这里穿过,请她叫修女或侍从去找提利·苏莫,黑发的小个子;啊?不用找我,找不到他我会…我会自己逛逛?“你会是个好哥哥的,莱底希。”母亲身侧有张空置的座椅,装饰得比其他椅子艳丽许多。我在庭院找不到提利·苏莫,却碰见了这张空椅子的主人。
坦桑格抱着矮树丛狂吐。我知道他是新王,因为一顶宝石王冠掉在附近的地上,缠绕他周围的还有甜酒和呕吐物混在一起的味道,像是什幺甜蜜的东西腐坏掉了。“滚。”他说,擡也没擡头,看上去无论谁擅闯进这片领地,他都准备叫人去滚。
所以我就走了。我在内心将君主等同过王城,对他丝毫提不起兴趣。王城的一切从未勾起我的好奇之心,尽管爵士们千方百计地向我描绘山丘间筑造的宏伟石堡、城堡迎来又送走代代英雄人物的传说,不论我、威尔玛,都觉得南国更好。
我微妙地嫉妒威尔玛。
马上我听见此处有了第三个人,但没再听见“滚”,取而代之的是衣料摩擦、窸窸窣窣的声音,和一些古怪的、同样细小的水声。我回头,见他们在地上亲嘴,确切说是坦桑格被翻倒过来,男人捏住他的下巴啃食,火光晦暗,看不太分明。“大人啊…”坦桑格发出压抑的声音,“我……弥凯拉不太舒服,恐怕不行……”那语气是很愠怒的,我听不懂水声,可这个就是孩子也懂。那和他常常对我展现的、迸裂在喉咙里的恨意很不一样,显得他那时还比较清醒。况且坦桑格每次恨着我,又会急不可待地拉着我做爱。
那天他没拉着男人做爱,只是男人单方面啃食他的脸,于是他努力维系表面那种冰封的冷静,几乎要断裂开来,不舒服地动了几下。他突然看向我,我也头一次对上坦桑格的眼睛。它们在深郁的冷蓝色庭院里仍很合宜。紧跟着他就死灰似地侧过头去,手也不怎幺在草地上抓了。
“……他刚吐过。”我对那男人说。我之前就很在意一点;我猜这男人喝得将要不省人事,不然怎像根本尝不到那些腐臭和脏东西。果然男人即使终于明白了我的意思,反应也很迟缓。他缓慢地往草地上吐痰,作出“咔、咔”声,但甫一趴回坦桑格身上,又变得迅猛得很。他把脸埋在坦桑格胸前,似乎转而去享受那里的口感,不住吸吮;坦桑格一边衣服被拽掉了,裸露出肩膀的肌肤。
“弥凯拉宝贝的奶子,还是这幺棒啊。”
所以坦桑格很快又必须挣扎起来。“不,有人在看…”他说,轻轻推了男人。男人却好似被这轻轻一推激怒了。他用拳头击打在坦桑格的腹部,并淫猥地说:“你不是有人看才高兴吗,骚逼。”
“骚逼”这个词,我当然没学过,只是记住了读音和男人吐露的语气。我骂坦桑格是婊子、公狗,他自己就喜欢这幺讲;有时我说他骚、浪荡,称呼他为我的荡妇和男妓、喜欢吃我阴茎的东西,要他掰“逼”给我看。但因为那时的记忆有点讨厌,就算他真的水流得很多、是我略微觉得惊讶的地步,我也没叫过他“骚逼”,以后也不会。
男人打完后,坦桑格便不再说话,自己解起了衣服,这时他反倒平静下来,或许该说成“死心”?我年纪尚小、不知接下来发生何事,却隐约地知道不该再看下去。而且有件事非常让我在意,那就是刚才我们视线对上,坦桑格很可能看清楚我的长相,继而在以后认出我。但我立即就决定不自己吓唬自己;这里黑灯哑火,我还背对远处透出火光的窗户,所谓能看清,应该只是他亮得过分的眼睛给我的错觉。那对像是能在黑暗中看清楚并精准捕捉猎物的眼睛。现在返回宴会厅,也不算见识到他特别屈辱的样子。
所以我就又走了。我走到坦桑格身边,低身伸出手问:“陛下,您吐得好些了吗?”
“就像刚才说的,艾涅西丝公爵——我是说妈妈还在等您过去商量,”我拿起他的手,感到青草的碎屑和泥土在我们手心处游移,“此外塔林的莱底希向您致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