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9章 杀徒证道的师尊(2)

那赤着的一双小脚上布满了新鲜的伤口,春晓掐了个除尘诀,又在掌心运足灵力,覆在上空,一寸寸修补那些伤口。

春晓不是医修,只会用灵力治一些简单的跌打损伤,不过这也足够了,她这叁百年还没遇到什么上档次的勾心斗角。

主要是雾峰那鬼故事片场一样的贫瘠山头,还不值得被算计。

“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春晓在自己乾坤袋翻了翻,翻出来一双不知道放了多久的鞋子,女款的,上面原本应该有两粒海珠,大抵被她扣下来卖了,现在光秃秃的,她毫不犹豫给他套上了。

“姓魏……魏宋!”

魏宋的脚被裹在软软的鞋子里,他长这么大,从没穿过这么舒服的鞋子,他忍不住动动脚趾,细细感受,仙人的身上有着像是某种花香一般馥郁的清气,很好闻,小魏宋不好意思地想,好想抱一抱仙人,这个念头一升起,又觉得自己太放肆了,偷偷抿了一下唇。

“叫猥琐?”

春晓眉头拧起来,这算啥名字?男主有叫这种挫名儿的吗?还不如二狗子呢。

小魏宋一下子从头红到脚,像只煮熟的小虾子,急急忙忙挥手,解释:“魏韩齐楚宋的魏宋,是我们人间的两个国家,我是阿婶在魏宋交野捡来的……”

春晓心内哦了一下,这还有个孤儿背景呢。这下起点男主应该八九不离十了吧?

“师尊,这小儿脏污不堪,还是交由弟子们洗刷干净,再给您赏玩吧。”

说话的是她的十一弟子,王泠一,雾峰的杂务都归他管,包括春晓的日常生活打点,是个十分负责的大管家。

王泠一冷着脸看向这个看似腼腆的凡人小孩,心内毫无波澜。

他家师尊哪里都好,就是喜欢在外面捡一些阿猫阿狗带回去,尤其偏好这些身世悲惨,苦大仇深的男孩子。

若不是知道师尊修的是无情道,还以为师尊是要采补他们。

春晓被十一弟子一念叨,下意思悻悻松手,将小魏宋交给王泠一,“我观他骨骼非凡,身有异气,应当非池中之物,不如将他带回去,做你的小师弟如何?”

王泠一冷冷道:“弟子的小师弟,已有叁百六十一名,雾峰峰小人多,这两年已入不敷出,师尊是铁了心要给雾峰再添一张口?”

“咳……”

都怪系统消失得太彻底,要不然她也不至于这么盲目地寻找男主。

这些年来,她四处游荡,那些苦大仇深“男主”捡了一大堆,就像在修真界收破烂一样,专门收留无家可归的年轻男孩为徒,风流绯闻比天才之名,传得还要广,王泠一也是其中之一。

在宗门内还有弟子们为她辟谣,在外就管不到了……

春晓看谁都像是男主,不忍心放下这么一个好苗子,期期艾艾看着自己的十一弟子。

王泠一冷漠着脸,最后还是硬不下心肠,于是一行人就带上魏宋,腾云离开。

魏宋踩在云端,坐在云舟最后面,忍不住探着脑袋去看站在最前方的身影。

王泠一身形动了动,遮住了他的视线。

魏宋低下头,看着自己脚上的一双鞋子,红通通的嘴角勾了起来。

小魏宋抱着膝盖坐在最后面,坐了一会,将鞋子脱下来,搂在了怀里。

“宋宋。”春晓不知何时凑了过来,和善地眯着眼睛,笑着和这第叁百七十叁名男主种子选手打招呼。

魏宋盯着她,眼睛贼亮,“仙人!”

魏宋乖巧地坐着,浑身都被仙人好闻的味道包裹了,他想摇头,又不敢动,于是想了想,说:“想要跟随仙人,好好学艺。”

春晓一喜,“学艺之后呢?”去报仇啊!

魏宋眨眨长睫毛,轻声说:“报答仙人。”仙人明明看起来高不可攀,可是对他如此温和,难道他很受仙人喜爱?

春晓提示道:“宋宋,讨厌那群妖魔吗?”仇恨的种子,应该从此在男主心中种下才对。

魏宋的头发被割到齐肩,顺滑如丝绸,他细声细气说:“宋宋不讨厌它们。”

如果没有它们出现,仙人怎么会来除魔卫道?他怎么会遇见这么和善可亲的仙人?

春晓抓了抓他的脑袋,将碎发拍下去,捏了个诀清干净,纳闷道:“它们将你的家乡人民残杀尽了,你难道不仇恨它们?”

小魏宋歪了歪脑袋:“为什么要仇恨?”

残杀那群人,和他有什么关系吗?

春晓被问得一愣,理所当然:“它们杀的人当中,或许有你亲人与伙伴,那是你的同族啊。”

“没有宋宋的亲人与伙伴哦。宋宋没有亲人,也没有伙伴。”

还是乖巧又无辜的模样,他天真濡慕地歪着脑袋,仰望着她,“那些怎么会是宋宋的同族呢?宋宋有仙根,应该和仙人是同族才是。”

有理有据,春晓却莫名觉得背后一寒。

貌似前世某本书上看过,这种没有同理心的人群,都会是反社会人格,那些连环凶杀案的凶手,大多是这类性格。

转而她又觉得自己多想了,这不过是个小孩子,叁观未建立,还不懂什么叫爱恨情仇。

“宋宋想要过上什么样的生活?”男主都应该有大志向,报仇雪恨,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总归来一样。

小魏宋抿嘴笑,小小一只,脸蛋红红,不像个才从魔族手下逃生的小孩子,倒像个小媳妇,“宋宋马上就要过上想要的生活啦。”

春晓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却说不上来。

她忽然低头,看到魏宋黑乎乎的小手,抓住了自己的裙角……

忽然灵光一动!

特码的!这小子的理想,该不会就是傍富婆,靠大款?吃软饭吧?!

屁的男主,该不会捡回来一只胸无大志的咸鱼吧?!

春晓捡了叁百七十二个徒弟,看谁都像男主,第一次尝到了后悔的滋味。谁都有可能是男主,这货绝对不是!

她站起身,小包子也跟着站起来,他赤着脚,怀里抱着一双小鞋子,精致明媚的脸庞仰起,眼都不眨地看着她。

就像是在魔族屠刀砍向他的那一刻,他却只顾看向天际将来的云霞。

云霞里走出了这位仙人。

春晓低头看着他,家破人亡的小萝卜头,眼泪没掉一滴,天真又可爱,立在云上虽衣衫褴褛,却像个真正的小仙童。

果然理想要从娃娃立起,这么点大,就知道吃软饭的快乐了,此子必成大器啊。

不过春晓那雾峰几亩地养自己的够呛,是断不能再多养一只咸鱼的,春晓想着,轻轻捏了捏魏宋的脸颊,手感软软的,又捏了捏他的小胳膊。

魏宋下意识绷紧肌肉,想要显示自己虽然小,但是有一把力气,他在镇里干活赚口粮,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

不过仙人会仙法,应该用不着他挑粪倒泔水?于是他又松懈下来。

云间的风扬起他的齐肩的短发,他的眼眸和脸庞都是明亮的。

“仙人,仙人,仙人……”他好喜欢仙人,仙人看起来也很喜欢他,从未有人这般温柔地唤他的名字,他想要一辈子跟随仙人。

他的梦想就是一辈子追随仙人,若是凡间信徒为仙人画像,他能够成为她座下最亲密的弟子,随她一起入画就好了。

魏宋被自己的遐想激动得眼眶泛红,白嫩嫩的脚趾抓地,看向周围那群仙人弟子,忍不住小小的,偷偷的起了竞争之心。

“怎么又不穿鞋?赤脚会受凉的,你年纪小,要好好照顾自己。”

“嗯嗯嗯。”他早就会照顾好自己了,可是仙人觉得他是个小笨蛋,那他就是好了。

(半养成系,也不算养成,春晓同学熟练地发动了引火烧身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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