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2章 土灵族

舞台上布置着一座浪漫主义风格的古老城市,背景是一片壮丽的夜空,画上去的点点星星,通过舞台的灯光效果,看起来就像真的在黑色幕布上闪烁着。

舞台的一侧是一座古老的城墙,用木板雕刻出来、画上材质纹理的石墙上面,粘满了假的藤蔓和鲜花。

另一侧是一座精致庭院,庭院中有一个美丽的喷泉,水流从喷泉中溅起,闪烁着微弱的月光(舞台光照)。

舞台中央是一座庄严的神殿,高大的尖顶上镶嵌着彩色的玻璃窗。

神殿的大门敞开,周围是一片繁忙的市集,演员们穿着战国时期流行的服饰,手持各种商品,熙熙攘攘地走动着。

这里是位于自由之都中央广场的彩虹剧院,我早晨宠幸完瑞贝卡以后,就拉着她一起过来观看戏剧演出。

今天演的这一出戏名叫《罗格与仙蒂》,是战国时代最着名的剧作家赛斯比亚创作的传世名篇。

该剧讲述大贵族家的女儿仙蒂与另一个大贵族的儿子罗格诚挚相爱,誓言相依,但因两家世代为仇而受到阻挠,最后两人双双殉情的故事,是拉斯伐瑞托大陆上最脍炙人口的爱情悲剧。

现在自由之都的形势一天比一天严峻,除了瘟疫和失控的难民问题,还有即将到来的可怕战争,但是戏剧演出却并没有被终止,生意甚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火爆,剧场经常人满为患。

人们只要佩戴好在大街上随处都能买到的防疫护符——鬼知道那些玩意到底有没有用——就会被允许入场观看。

有条件的市民们,都想通过观看戏剧,暂时的逃离那越来越令人不安的现实。

我之所以会来这儿,除了久仰彩虹剧团大名,想要一睹其演出风采以外,更重要的是来确认一个人。

一个女人。

伴随下一幕的灯光亮起,舞台中央出现了一位年轻美丽的少女,她身穿一袭雪白长裙,面容憔悴忧伤。

她就是仙蒂,这位被家族仇恨缠绕的少女。

她站在神殿的门口凝视前方,等待着情人罗格的出现。

饰演仙蒂这个角色的女演员,拥有一头米橙色的秀发,身材性感高挑。

她叫做蜜丝缇?

沙坦弗,二十三岁,是彩虹剧团最炙手可热的女演员。

在进入剧场之前,我看了门口的海报就已经能确定个八九成,此刻见到本人,我已经完全可以肯定,这个叫蜜丝缇的女子,就是当日我在滚石镇时,从卫兵们手下解救出来的那个女人,同时,她也是我在地下空间里遇到的怪盗幻夜之猫!

那个女人,当时从地下空间出来以后立刻就溜了,现在被我给逮到真身,我一定要想办法教训教训这个偷我宝剑的女贼。

不过现在战事在即,我还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做,这笔账就暂且记下,等后面我办完正事再收拾她。

随着舞台上的灯光变化,其他演员也陆续登场。

他们扮演着仙蒂的家人和罗格的朋友,他们分别站在庭院和城墙两侧,注视着仙蒂,每个人的表情都充满了对爱情的矛盾和挣扎。

舞台上的气氛渐渐紧张起来,扮演仙蒂的蜜丝缇开始了她的独白。

她的声音柔美而哀怨,满溢着对命运的不公和对爱情的无奈。

她讲述自己与罗格的离别和对家族的忠诚,她对世界的迷茫和对死亡的恐惧。

蜜丝缇不愧是一线女明星,演技十分出色,表演时浑然忘我、全情投入,自己完全代入了仙蒂这个角色。

舞台上,她的声音回荡在整个剧场,述说着爱情的悲剧和命运的残酷,她激情而细腻的表演充满了戏剧张力,深深的吸引着在场每一位观众的眼睛。

坐在我旁边的瑞贝卡本来对戏剧毫无兴趣,是被我硬拽着来的,此刻却早已看得全神贯注,甚至被情节感动得哭了。

我不知道蜜丝缇有没有在台下的观众席中发现我,不过她既然是一名优秀的演员,那么即便是看到了我,出于自己的职业素养,她也不可能做出任何异样的表现,导致破坏整场戏的演出效果。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真的很难让人相信,那个说话做事都大大咧咧的幻夜之猫蜜丝缇,居然能够把仙蒂这个为情所困、举止斯文有礼的大家闺秀演绎得如此活灵活现,女人果然都是天生的演员啊!

借着这次难得的放松,我一边欣赏着舞台上面的表演,一边在心里有一搭没一搭的思考收服土灵族的计划。

土灵族人是生活在土灵湖盆地的土着,已经在那里生活了几百年。

他们的祭司精通土石异能,可以用法力裂开大地,也可以在深坑上造出浮丘。

利用自然异能生成的陷阱,完全和周围的环境融成一体,就是老道的斥候也无法发现异常。

这便是“土灵”一族名字的由来。

土灵族们主要靠打猎为生,擅长射箭和投矛,每年跟自由之都进行两次贸易,用兽皮和山中的特产换取盐铁,两边一直都是相安无事的。

只是,此一时彼一时,没想到这个原本不起眼的土着民族,今次居然也学别人打起歪了主意,联合前滚石镇长阿鲁卡鲁德,密谋侵犯自由之都。

当然,在阿鲁卡鲁德那龟孙子嗝屁以后,土灵族那边立刻就消停了,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继续跟自由之都保持和睦相处。

本来土灵族就只想趁火打劫捞一把而已,既然有大佬肯带他们,他们当然乐意加入,如今连大佬都挂了,那还玩个屁?

这些土着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凭本族那仨瓜俩枣根本没资格硬碰自由之都。

本来事情这样就结束了,但是我们的茜茜领主可是非常记仇的,她坚信“一次不忠,百次不用”的道理,土灵族既然这次敢对自由之都打歪脑筋,那就代表以后也敢,他们这次虽然阴谋破产,可是谁又敢保证他们以后不会狠狠地捅自由之都一刀?

“所以,为了自由之都今后的安全着想,必须把那些不知感恩的土着连根铲除!时间可不等人啊,若是等巴德兰茨的大军杀到,那就晚了。必须、立刻、马上就要行动!兰特大人,这么重要的任务,当然就一如既往的拜托你了喔!”

茜茜那小丫头不安好心的笑脸浮现在我眼前。

让我去讨伐土灵族,一开始,我是拒绝的。

因为根据我的分析,土灵族对自由之都压根儿就构不成威胁,在这个即将兵临城下的节骨眼儿去收拾那些土人,根本就是在浪费时间。

何况我心里比谁都清楚,茜茜那死丫头就是想把我从奥菲利娅公主身边支开,所以才故意给我派发了这个跑腿任务而已!

他妈的,我真想狠狠打她一顿屁股!

不过后来仔细一想,我又有了兴趣。

第一点嘛,就是我已经知道,原来土灵族的女人普遍都很漂亮。

做为一个享受着众多奴族侍奉的大贵族,我不介意再多收一个土着做奴族,每年享用他们进贡的土着美女。

第二点,则是跟塞西莉亚她们那一批南蛮女子有关。

那批蛮女是我收的第一个奴族,同时也是最特殊的一个,因为她们是从奴隶贩子手里买来的,全都是女性。

不同于即便全是女性也能靠生命之树自行繁衍的精灵族,那些蛮女自己是无法女女生子的,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族群终究是要消亡的,没有什么解决办法。

不过土灵族的出现,却令我脑中蹦出一个灵感:如果我能把土灵族跟那些蛮女进行“融合”,不就可以让蛮女们的血脉从此延续下去了吗?

之所以选择土灵族,是因为土灵人的肤色都是浅褐色的,跟深褐色皮肤的蛮女站在一起不会有太多违和感。

在进行民族大融合以后,生出来的后代肤色肯定跟双方接近,这样一来,两边也就都能接受。

他妈的,强迫两个少数民族像马跟驴子一样进行配种,然后生下骡子,这是多么邪恶的念头!不过我却越想越来劲,已兴奋至扯旗啊!

说干就干。

倒霉的土灵人啊,谁让你们勾结敌人,让我找到了收拾你们的借口呢,你们这个民族今后就成为我埃唐代啦?

多拉埃姆蓄养的奴隶吧!

舞台上的戏剧演出在进行着,观众席上的我,则自顾自胸有成竹的笑了起来,因为我已经想出了一个以最快速度拿下土灵族的计划。

不可否认,帝国公民对土着人总是有种先天的优越感。土着人粗野低俗,土着人丑陋贪婪,土着人懒惰愚鲁,土着人肮脏贫贱等等。

在吟游诗人的故事里,土着人不断以跳梁小丑的面目给英勇神武的英雄们添堵,然后被爽快的轰杀掉。

然而,纵然诗歌里的土着人在英雄的大能面前,不过是飞灰般的存在,可偏偏这些飞灰,没有一点儿弱者的自觉,总是悍不畏死的发动冲锋,然后尽数仆街。

冥顽不灵,悍不畏死,杀之不尽,难以教化,这就是土着人给人的另一个印象。因此,帝国公民对土着人其实也有种不愿承认的恐惧感。

拉斯伐瑞托帝国的疆域实在太广阔了,即便经过千年的大力开发,蛮荒地域还是处处可见。

这些不毛之地荒凉贫瘠,到处都是瘴气毒虫,正常人待不到一个月,就可能会无聊到发疯。

穷山恶水养刁民,也只有生命力堪与蟑螂媲美的土着人,才能在这种环境中逍遥自在。

土灵湖盆地地势险要,环境却算不上多么恶劣,除了土石疏松、地质不稳、地表不时会塌陷外,没什么大的灾难。

熟悉地形的土灵人,可以凭着与生俱来的本能,轻松找到安全道路。

不过对入侵者,这块地脉紊乱的土地,绝对是恐怖的梦魇。

很多年以前,曾有一个地位不低的贵族因为某件事情跟土灵族人结仇,派出大军前去围剿,发誓要把土灵人从这片土地上连根除去。

可是当初去围剿土灵人的那支军队,不时就会碰到地面塌陷,整队的士兵陷进深坑里。

那些狡猾的土灵人,则趁势从坑道涌出,用投矛和弓箭进行攻击。

一旦士兵贸然冲进坑道,却又会被坍塌的土石活埋,用常规战术根本无处发力。手头的兵力越多,伤损反而越大,压根就找不到交战的机会。

最终,那位颜面尽失的贵族只能自认倒霉,铩羽而归。

由此可见,想要剿灭所有土灵族人,其实是十分耗时耗力的苦差事,哪怕是出动飞空艇,效果也不见得有多么好。

所以,我是不会采用那种浪费时间又收效甚微的蠢办法对付土灵族的,我会用更快捷有效的制敌方案——我要从土灵族的信仰下手。

土灵人信仰一位名叫“金角蚯龙”的荒野众神。它图腾的造型,是一条有着近丈粗腰围,百余丈身长,头生金色龙角的巨大蚯蚓。

土灵族人认为,就是这条大蚯蚓当初赐予了他们祖先神力,才让土灵族人世世代代拥有土石异能,因此每年都会向这位荒野神进行祭拜,以示尊敬与感激,并乞求金角蚯龙大神保佑土灵族风调雨顺。

不过,这位金角蚯龙的脾气可不太好,它要的祭品是一位正当妙龄的处女。

只有当它将处女吞下去之后,它才会感到开心,并继续保佑土灵族人,否则,它就会给土灵族降下可怕的灾祸!

更让人头疼的是,这位可怜的处女必须是部族的一员,不能用外人滥竿充数,而且献祭的处女越是美貌,金角蚯龙大人也就会越开心,会给予土灵族更多的关照。

这次被献祭的女孩,长得眉清目秀,身材婀娜动人,一看就是精心挑选过的。

女孩秀发乌黑,扎双马尾辫,只披着一件丝绸祭袍,在两名持矛武士的驱赶下,缓缓向丛林中走去,那是金角蚯龙祭坛的所在地。

走到丛林的边缘,两名武士再不敢向前,一齐低声呼喝,赞美着金角蚯龙的强大,慢慢向后退去。

被献祭的女孩心中害怕,却不敢跟着退回。

她从十岁起就跟一批同龄的女孩被选中作为祭品,从此不再从事劳作,每天都有精美的食物吃,傍晚的时候,则在寨子的祭坛上歌唱舞蹈。

她从年老的嬷嬷们那里知道,她们的身体是要奉献给金角蚯龙大人的,只要她虔诚的将自己奉献给金角蚯龙,她的家人就会得到族民的照顾和尊敬,而她的灵魂也可以得到永恒。

因为土着们的头脑简单,这种原始宗教信仰的洗脑效果十分强大。

虽然知道自己是要被金角蚯龙当作果腹之物,女孩颇觉紧张害怕,但是却不畏缩,大胆的向幽暗的丛林深处走去。

丛林深处是一片泥沼湖,在岸边有一座土灵族人修建的石头祭坛,隐隐散发出诡异的气息。

少女看到祭坛周围都是破叶败枝,但是祭台却是清洁如镜,顿时引为神迹。

那尊金角蚯龙的图腾木雕看起来高大威猛,凶恶狰狞,更加深了少女心中对这位荒野之神的崇仰跟敬畏。

她脸上洋溢着向神明献身的圣洁神情,轻柔地脱掉祭袍,缓缓迈动着动人步伐,向祭台上走去。

月光照耀在这个土灵族少女散发着青春气息的柔美胴体上,柔腻的浅褐色肌肤具有如同橄榄油一样鲜亮的色泽,充分证明了女孩的健康和活力。

女孩走到祭台中央,面对泥沼湖轻轻跪倒,双掌在胸前合十,喃喃自语地祈祷:“伟大的金角蚯龙,请来享用我们这些卑微的人们向您奉献的肉体和灵魂吧!”

看着虔诚的女孩正忐忑不安的祷念对金角蚯龙的颂词,躲在蚯龙图腾后面的我,不禁在心里发出感叹:

难怪土灵族的那些大祭司能把其他土灵人唬住那么久,这些普通土灵人的头脑也实在太单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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