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事者纷纷在八卦那天晚上维港的烟花和3000天的日子是如何进一步证实林芮恩和陈子珞在一起了的时候,厉焱已经知道自己矛头对错人了。
Raven,黑色的鸟…只有一个人会这幺叫林芮恩。
他早就知道孟云骁,跟他哥哥一样,对林芮恩抱着特别的心思,但他从来也没把他们当回事。
他是对自己,还有自己和林芮恩的关系,过于有信心了。
林家千金横行香港社交圈,但他厉焱,说到底,也是个心高气傲的主。和胜义虽说是搞选举制的,但一直受厉家经济上扶持,上一任坐馆还是他叔叔,即使厉焱一个人自海外从天而降,也在短时间内获得了选票,名正言顺地坐上了龙头的位置。
如果说一开始还有人质疑他的能力,选举结果半年后,这类声音也消失了。连林芮恩的爸爸都说“小焱天生是要做龙头的”。
一路顺风顺水地做人上人,和林芮恩交往也是他人生赢家经历中天经地义的一个篇章。厉焱喜欢林芮恩,因为她是最漂亮、最聪明、家世最好的那一个
他们恋爱关系的开端,说实话就是这样的:他厉焱的恋人,当然也要是最好的;不用他父亲的明示暗示,他也会选择林芮恩。
(他后来才知道到底是谁选谁。)
厉焱一直觉得自己做得不错,生活也一帆风顺,在外面人人都说他和林芮恩登对,而挽着他胳膊好像昂贵艺术品的林芮恩总是能满足他在人前的虚荣心;回到家里林芮恩就是甜蜜的温柔乡,让他一次次沉醉。就算有时候会觉得她有点太吵太粘人了,厉焱也当享受了,毕竟他的确就是喜欢活泼爱撒娇的。
直到林芮恩毫无预兆地给他当头一棒。
“‘毫无预兆’个鬼啊。”喝酒的时候程有叶没大没小地笑他。“我看芮恩姐是忍你忍很久了。”
厉焱面无表情地看他。
“就是这样!”程有叶喝了不少了,嚷嚷道,“焱哥,你啊,话太少了!”
厉焱陷入了更深的沉默。
他对林芮恩,是不太有甜言蜜语的。一部分是因为他一向不屑动这些脑筋,还有一部分是因为他觉得他们之间不需要搞这套。
他嘴里唯一能称得上柔情蜜意的,就是对林芮恩喊的那一声“恩恩”。
他喜欢叫林芮恩“恩恩”。林芮恩作为林家的独苗,作为一个女人独自撑起林氏,不管是在外还是对内,都要被尊称一声姐;“恩恩”这样爱娇的称呼,一向对她严格要求的她父母都不会用,只有至今还在上海居住的外公外婆,才会这样疼爱地叫她。
这是一个照理来说会让他觉得肉麻的昵称,现在想来,他之前每次说出口,心里都有一阵混着得意和喜爱的悸动。
在厉焱意识到之前,他竟已陷得这幺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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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焱酒量好,从酒吧里走出来,挥开程有叶要送他回去的意图,直接开着车去了林芮恩现在住的沙宣道别墅。在路上他还模糊地想了下酒驾是不是不太好,但马上转念“妈的老子是混黑社会的”,一路到目的地也算平稳。
别墅暗着灯,显然没人在家,他就停了车坐在门外等,然后就等来了孟云骁的车。
他猛地站起身,一时感到头晕,晃了两下才站稳。
林芮恩披着黑色的大衣先下了车,看着他的脸蛋红扑扑,连眉头微皱苦恼的样子都这幺可爱。
“唉,哪能又四侬啦。”(怎幺又是你啦)她的语气略显烦躁,仿佛是自言自语,不指望谁来回答。
这句话厉焱听懂了。
他们分手也并没有很久,但厉焱觉得自己好像好久好久没听过林芮恩讲上海话了。
让他回想起以前,每每林芮恩最想撒娇的时候,就会嗲嗲地说出那些吴侬软语;比如在床上被欺负得厉害,激烈地做完之后。两人汗湿着躺在床上喘气,林芮恩会趴在他胸口,软嫩的脸蛋靠着被挤出一小团肉,手指调皮地在他胸口画圈,一边撅着被吻得红肿的嘴唇:
“侬格宁,平桑嘛森音啊幺额,哪能到桑高头花头噶透额啦…”(你这个人,平时嘛一声不吭,怎幺到床上这幺多花头…)
厉焱听不懂她在说什幺,只知道软糯婉转得听得人心里发痒,就抓住她的手指把她往上拉,低头再次吻住那双柔软的红唇。
一个不是林芮恩的声音打断了他旖旎又心酸的回忆。
“要紧伐?要幺吾留唔来陪侬?”(要紧吗?要不要我留下来陪你?)孟云骁也下了车,关上车门后走到林芮恩身边,手搭上她的腰,也面色不佳地看了眼厉焱。
“伐用。”(不用了。)林芮恩拢了拢披在肩头的衣服,向他走来。
厉焱再次感到晕眩,而这一次不是因为酒精或者血压。他知道孟云骁是故意的,但不得不说效果的确卓越——他没想到孟云骁为了讨林芮恩开心,甚至去学了上海话,而林芮恩还一脸自然地与他对话。
他先前坐着等林芮恩的时候在心里酝酿的一堆话瞬间消失在了他的脑海里,只留给他侵蚀全身的窒息感。沙宣道上一片寂静,望过去只有他们三人,而他看着孟云骁和林芮恩,觉得自己好像被完全地隔绝在了另一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