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提交总统府信件的最新回信

(前文请见http://slightlight.pixnet.net/blog/post/86337686)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2年1月21日

发文字号:农牧字第1020701778号

敬启者:您好!

您致总统府网站民意信箱邮件,所提流浪动物管理政策事宜,经行政院于102年1月10日转交本会办理,敬说明如下:

一、为杜绝饲主随意弃养犬只,减少流浪动物产生,本会于100年度起办理「强化宠物登记稽查方案」,要求地方政府确实提高稽查频度,100年度计查缉10,822件,劝导4,899件,拒不改善裁罚案17件;   101年度计查缉30,745件,劝导8,567件,拒不改善裁罚案15件;另经本会要求地方政府加强执法稽查,100及101年度全国新增宠物登记犬只均超过10万只。

二、另对于您关切动物保护议题表达修法建言事宜,本会敬表感佩,相关法案业由立法院审议中。为谋求动物保护法之健全及因应未来我国动物保护发展趋势,本会除广纳各界意见,另亦持续搜集国际相关法令规范并配合我国国情、民意趋向等,检讨修法方向,期使动物保护法臻至完备。

三、动物保护是一项有待持续耕耘与推展的社会教化工作,本会当本于权责,赓续落实办理各项业务,更企盼结合政府及民间的力量,一起为提升动物福祉而努力,期能加速提升我国动物保护的水准,并营造更好的动物生存环境。感谢您的来信。

敬祝

健康平安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电子信箱   敬启

联络人:畜牧处动物保护科

电话:02-23812991

嗯,既然政府有再办,反应了也有在听,那么事情就算是暂时告一段落了。

我都有点好奇,这么简单的事情,怎么都没有人在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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