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他与她的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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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晓坐在诊疗室外的一排绿色椅上的其中一个。双手握拳,忧心忡忡地在外头等着。而若暮和佟玺玚则进去做进一步的检查,既然怀疑感染,首先便是抽血以做看是否能培养出病菌——和普通的抽血不同,疑似心内膜炎的患者必须抽出至少60ml的血分别收装。

看着抽完血,连嘴唇都变得惨白的若暮,佟玺玚居然幸灾乐祸似的摇摇头,指着他道:「你看,标准的红颜薄命。」

若暮瞥了他眼,懒得搭理他。见他没反应,佟医生又笑呵呵地凑过来:「你妹妹长得跟你可真不像啊。」

这倒让若暮有点诧异了,出生十七年,几乎没人这样说过。个性不同就算了,长相…不是几乎如出一辙嘛。虽说他是男生,若晓是女生,且看人眼神有本质的差别,但五官确实很像,精致、柔和。和尹伊承那种偏妖孽型的美貌不同,若暮的脸是秀气、清新的,若晓也是,并非绝美,而是平凡却能撼动人心的甜美。

他头有点晕,看着佟玺玚,像在等他下一句话。

「…有吗?」

「嗯。」佟医生看着医护人员忙碌地来去穿梭,顺势在若暮身边坐下「嘿,你知道为什么我一看你的检查结果,就注意到你心脏肿扩了呢?」

若暮狠狠地鄙视了眼旁边的男人:「……不要说因为你是我再造父母。」

「哇哈哈,那确实是理由之一啦,你最近吐槽功力是不是有进步呀?呵呵,不过说正经的…」佟玺玚摸了摸刮地光滑的下腭「因为这颗心脏是我救活的啊,动手术的时候,我可是仔仔细细地摸透了呢。」

这句话听起来真的很像色狼在性骚扰,惹得旁边一个护士偷偷瞄了他们两人眼。随即被哥哥煞到,冲到角落猛戳其他同事,要她们看看刚发现的美少年一枚。

佟医生视若无睹,继续说着「心脏这玩意呀,可是个比任何人体器官都还热情啊。每天都要热腾腾、暖呼呼地跳个不停,因为渴望活着,期待每一次的下个瞬间…所以人才心跳。」

说到这里,他忽然自嘲地笑了。

「这些话,是别人告诉我的。这也是为什么五个月前,我放着好好的夏威夷长假不放,连夜赶回台北替你开刀。」

若暮没有擡头,因为他知道佟玺玚接下来要说什么——

「是郑茜那女人告诉我这些话的。」

「嗯。」若暮静静地应了声,除此之外,他无话可说。

「礼若暮呀,你知道我跟她是怎么认识的吗?我跟郑茜那女人,从幼稚园就同班了。幼稚园耶!你能想像那是多厌烦的一件事吗?」佟玺玚说着,但语气却一点也不厌烦…

而是,怀念。

看他这样提起往事,若暮忽然觉得很歉疚。是啊…都是他,是他害死郑茜的。佟玺玚如果知道…大概不会像现在这样笑着待他吧?说不定会直接把他给轰出去呢。

「哼哼,告诉你,郑茜那女人,可是个标准没药救的傻瓜,还不是普通笨咧,她的脑子简直是浸水浸坏了。我那时想,这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么笨的生物存在呢?不符合适者生存的淘汰论啊!一件事在她脑子里能记住绝不会超过半天,一下下就忘记,还是忘得很彻底的那种。考试成绩也不行,虽然她超级努力…幼稚园是直升国小所以还好,国中考高中时,她真的……」佟玺玚斟酌用词「惨不忍睹。」

一个是望族底下的杂种私生女,既没名份又只会浪费食物,郑家上下对茜可真的是嫌弃到极点。原本她的名字是『郑茜茜』,也因长辈嫌念来很像『欠钱』谐音,专断要她改名为单字茜,郑茜。

虽然她老忘记,总是傻笑着跟别人说她叫郑茜茜。佟玺玚也总是忍无可忍地在旁边提醒她,她叫郑茜。

当时他很少说话——跳级生、智力145,任何事物过目不忘,能跟他谈得上话的人几乎寥寥无几,中午吃便当时都独来独往,一个人坐在楼梯转角,吃面包喝牛奶。郑茜则跟屁虫一样,偷偷抱着便当跑来找他。

“嘿嘿,我要跟你一起吃便当。”还怎么赶都赶不走。

“妳是有痴呆症不成?我说了不想跟任何人一起吃饭!”校长说他年纪太小,压着不让他跳级到大学部他已经很不爽了,这丫头为啥还要一直来烦他。

结果每次,郑茜都会一脸震惊的说:“有吗?你有说过吗?”

跟这种人沟通的结果,绝对是无效!!!每次玺玚说到口干舌燥也没用,还不得以接过她笑吟吟递来的果汁止渴。

郑茜真的很笨,记性差、逻辑思考力什么的也都通通不行。每天被班上其他人嘲笑,隔天依旧笑容满面的跑来上学。还有,她居然跟他都同班好几年了,还是会眼残念错他的名字,圣诞生日卡片上常把『玚』写成『场』佟玺玚真的不懂,彻底无法理解这个女人脑子里装的东西。

嗯不对…搞不好里面根本没有装东西也不一定。

就这样,郑茜(基本上都被他直呼为『那女人』)和佟玺玚一路同班到高中。期间校长曾特地亲自来他家拜访过,问他有没有再度跳级到高中特殊资优班的意愿,但被他当面拒绝了。老师、同学、班级…这一切他全都不在意,只是,他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样的心情,他总觉得,要是他就这样走了,郑茜可能会很失落吧……

失落?真奇怪,他干嘛要在意那女人的心情啊?

事实证明,就算是天才,也会有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刻。佟玺玚就这样,一路和郑茜同校同班,任她在身边转来转去,晃来晃去…偶尔被她笨得受不了,他甚至还会大发慈悲教她念书。

高三最后的选组,居然也是因为茜的一句“医生叔叔的白袍看起来好帅!”而选了三类。凭着之前国际科展第一名,保送全国第一的大学医科,他抱着顺便的心态申请了美国大学,结果分别录取了约翰斯.霍普金斯和哥伦比亚两所大学。为了准备日后进顶尖医学院,佟玺玚在师长的建议下选了霍普金斯。

出发去美国前,他曾试探性地问过郑茜:“欸,女人…妳说说看,妳最喜欢人类身上的哪个部份?”

你知道的,就算是天才,也会有对未来徬徨的时刻。不过玺玚问的时候,还是有点忧惴不安的……要是茜说鼠蹊这类的,他还是会果断的当作无视,然后将来选脑神经科好拯救她的脑吧。

结果郑茜居然想也不想的,回他:“心脏!”

“哦,女人…理由说来听听?”她这么灵光,难道天要下红雨了不成?

她毫不犹豫,“因为人要心脏跳才会活啊!”

“……”

想来想去,他这个天才根本是个傻瓜,竟然会因为一个笨蛋一句没经过大脑的话,从此踏上心脏外科医生这条不归路。

后来,他考上哈佛医学院,几年后以完美到没得挑剔的成绩毕业回台湾时,她已经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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