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 辗转来到了B市
离开了一个男人 到一个陌生的城
相恋五年间 自以为已经毫无值得留恋的
失望太多 不如换个地方重新开始。
消沉了许久 不曾工作 不曾打扮 不曾出门
又是一个昼夜颠倒醒来的黄昏 已经下午五点钟
肚子很饿 却很想喝酒
于是决定 先熟悉一下这个城的夜生活好了
洗了澡觉得精神了许多 翻了翻衣柜
找出一件胸口带猫头的大领口T恤,向两边拉扯,刚好卡到肩膀。
一件磨毛的牛仔超短热裤
由于T恤的下摆太过随意,索性打了个结,刚好在肚脐上方
一段时间消沉的生活,都表现在饿扁了毫无精神的肚皮上
找出一双白色细跟的搭扣高跟鞋蹬在脚上
个子一下涨了上去
拿出粉底在身体上肤色略暗的地方补了补
淡淡的涂了层口红在唇上,整个人感觉精神了很多
对着镜子给自己一个鼓励的眼神。
准备,出门猎艳!
把钥匙放在门口的脚垫下方,一身轻松。连钱都不带,就是要不成功便成仁
手机更是无需携带了。曾经 手机是寸步不离
生怕一个电话没接到,一个信息回得慢
而如今,她属于自己。
天色将黑未黑 ,远处仍是微黑墨蓝的颜色。
这里接近城郊 ,所以不如市区内的灯火通明。
这种颜色很容易让现在的自己感动 沉静。
曾经,她也在城市的灯火通明下,匆匆走过 回到那个两个人的家
然后为了填饱肚子而忙碌。忙碌过后 就是两个人各自的闲暇
不知从什幺时候起 交流变的少了。
休提 只为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