觥筹交错,丝竹歌舞声声。
大军凯旋归来,京畿军归来将将入营,午后,连近年体弱多病的楚帝都亲自出面在营地犒赏三军。庆功宴便也顺势摆在就近的西山围场。
酒杯在指尖把玩,却迟迟不饮下去。酒也是好酒,酒浆浓醇如琥珀生光,香气浓郁醇厚。玉案前百味珍馐,白玉碗象牙着,皇室富贵气象。一笑,倒不若西北之时,他们烤的滩羊美味。
酒过三巡,倒也有些面酣耳热。一列彩娥歌女表演完毕徐徐退场,便又有少年的世家子提出愿意表演切脍,以飨佐酒。
楚帝难得也是高兴,挥手便令年轻力壮的内侍擡了刚刚进贡上来的大鲜鱼。足足一钧有余,正当秋季,肉质肥美,令他们当场切脍。
这些少年郎,刀法倒也还好。下手颇为利落,挽起劲装袖口,手起刀落,一片片菲薄透明的鱼肉便被片了下来,水精脍缕薄欲飞。伶俐的内侍便上前盛出,和着御厨秘制的香橙金齑,又调了醋汁香草捧到众位宾客面前。缕飞绿鲫脍,花簇赪鲤鲊,倒也令人食指大动。
楚元卿本应该坐在上首尊位,只是庆功宴中,饶他是皇子至尊也不过是小小一名偏将,竟只和沈长歌坐于一处。饶有兴致地用手中象牙筷挑起一片,晶莹剔透,“长歌,他们的刀法,远远不及你呀。”
他淡淡一笑,饮下杯中醇酒,也吃了一片。“秋鱼肥美,倒也可以一食。”
当时他年纪还小,剑法刀法在集贤院中已经是一流。同窗饮宴,总爱叫他切脍。实际上明明有专门的仆佣,不仅刀法了得,还能节奏地切凿出打击乐的旋律。与大型宴席上的世家子表演不同,他们叫他切脍,不过也是为了折辱他罢了。
倒也不以为意。只当做练习罢了,沈家剑法切出来的鱼脍红肌白理,轻可吹起,薄如蝉翼,入口即化。脍缕轻似丝,香醅腻如织,呵,倒也不埋没。
只是想起那些悠久的记忆,潮湿阴暗得几乎要发霉。唯一一片净土,竟然是那个小小的女娃娃,粉雕玉琢一般的精致玲珑,玉雪可爱。
“阿兄,你的刀法真好,想来剑法也不差。只是只切脍可惜了,你能不能做予的剑术师傅?”她仰着面,一双杏眼仿佛凝聚着温暖的日光,明灿灿水汪汪,又是渴慕又是乞求。
一颗心突然就软了起来。从来没有人叫过他阿兄,一个娇娇软软的玉娃娃突然跑到跟前,抓着他的下摆求着他,几乎拒绝不了。
可是,她是景康公主啊……他冷着一张脸,狠心掰开她雪白的小手,却舍不得弄疼她。蹲下身,缓慢而耐心地将她手指一点点抽出衣摆,深深地凝望进那双眼睛里。灿烂,骄傲,那幺一丝可爱的别扭。
天之骄女,从来就该是生活在无数的光环之下。
“公主,某担不起。”
纵使内心有那幺一丝悸动,也依恋那双小小手的温暖柔软。他却很明白地知道自己的身份。“呐,公主,再叫一声阿兄可好?”
她咬了咬嘴唇,又是一声糯糯甜甜的阿兄。心简直就要化开了。鼻尖微酸,他摸了摸小姑娘柔软的发顶,“你乖,阿兄给你找个好师傅。”
仰头又饮下一杯酒。所以,为什幺他讨厌回到凤城,总是要不受控制地回忆起那些陈旧往事。一遍遍地凌迟着他,又一回回地给他无限的,雪白无暇的美好。
她坐在上首右侧,他的斜上方。换了一身衣裳,素色绣折枝水墨花六幅裙,牡丹纹深红披帛,红白分明的灼灼丽色。灯光重重,比不上她一分华艳。
怀里那一对手串被熏染上了体温,有点沉。却不知道怎幺给她,自嘲地笑了笑,只道不胜酒力,便退席了。
月朗风清,说笑声渐渐地远了。只闻虫鸣幽幽,偶尔一两声夜莺的鸣叫,竟然比丝竹之声更为悦耳。
走得远了。饮宴的殿宇外,仍然是草木葱茏。欲意驰骋一番,想想又作罢了,哎,回到西北再说罢。这里,终究不够放得开。
耳边流水淙淙,周围古树蓊蓊郁郁,竟已经走得这幺远了。身侧一方斜坡,野溪在此汇合,于坡脚乱石凹陷处形成一泓小池。罢了,罢了——不要再有什幺交集,掏出那对手串,就要扔下去。
“沈长歌!”一声娇喝止住了他。
她胸脯剧烈起伏,呼吸急促,显然是费了好一番功夫才追上他的脚步。
这个浑蛋!她恶狠狠地想,方才走得太急,桃腮都泛起一阵潮红,手脚皆有些虚软了,仍傲娇地仰着头问道,“你不是说要一直打到榆兰关吗?怎幺,现在就有胆子回来了?”
周围秋风沁爽,带着山林特有的清新气息。光影幽暗不定,缕缕清幽月光从树荫间筛落,莫名的旖旎。
突然又想去那个春狩的夜晚,她年少贪玩,听闻三兄夸他箭术精湛,便极想讨教一番。隐隐约约知道他应该就是当年踏青时鲤鱼筵上刀法惊艳的那位阿兄,即使当时他拒接了作她的师傅——后来从三兄处得知,她最终的师傅杨教头,还是他引荐的。心里便还存了一分好感,大抵,沈家阿兄是个热心的好郎君。
不过春狩上他独来独往,并不主动射猎。她心焦之下,竟独自一人骑着小马到林中拦他。最后迷了路,无可奈何地放出信号等着侍卫前来寻她。
丛林中一阵悉悉簌簌的轻响,她害怕极了,握紧手里的小弓箭,浑身不停发颤,却又强作镇定努力挺直了腰板。结果竟是一匹色如白雪的神驹步出荒野,驮着一名面如冠玉眉长入鬓的小郎君。
是他。欣喜地就要喊他阿兄,却发觉那一双黑漆漆的凤眼里闪烁着无法言喻的幽光,暗沉阴郁,如同一头危险的野兽。
“景康公主……为什幺……”他喃喃开口,一步步靠近了他。
什幺为什幺?正迷惑间,侧面山缝中蛰伏已久的一匹落单孤狼嗷呜一声飞身扑来,她猝不及防,身下坐骑又是温驯的小马,刹那间手足无措,只得吓愣在原地。
“哼。”一声冷哼,闪身挪腾,抽出身上长剑,一下从爱驹身上跃起,对着那野物当头就是一劈。带着雷霆万钧之力,不过瞬息即将危急情势化解。竟是生生将那野狼头颅砍成两半,腥臭血液飞溅,又是一声惊呼。
他站在她面前,身姿高挑如苍松,看着面色苍白的小公主,颇是不耐烦地一把捞起她扔到自己的追风身上。
“予的……”正想开口,却被他眼神冻住,“公主觉得,您的坐骑还堪用幺?”
说罢不再理会她,翻身越上爱驹,丢下一句,抓紧了。便纵情驰骋起来。同时不忘弯弓搭箭,射杀了数只野兔雉鸡,尽数挂在马背上,鲜血淋漓地洒了一路。
又惊又怒,她恨恨地瞪着他,简直要把他后脑勺瞪出两个洞来。却无端端地被这魔神一身气势折服,心中不甘,却又牢牢地抓着他的披风不敢松开半分。
快回到围场时,不知想了什幺,打头转入一处偏僻园子,人迹罕至。她趴在马背上惊魂未定,看着他下马饮尽皮囊中的淳酒,一双凤眼妖邪似的冷漠又灼热。轻轻巧巧地就将她拉下来,然后就是那一次混乱的激吻……
只是当时是春深时节,百花芬芳;此刻却是秋风送爽,隐隐浮动山林野果的甜味儿。她想起当年的疯狂,面上烧红如滴血,却又高傲地仰起千娇百媚的小脑袋,执拗地望着他。
这个小公主,这个小公主。
他深吸一口气,几乎咬牙切齿一般。左胸疯狂地跳动着,野心在发酵。“回来看看公主您啊。”轻佻又浪荡。只是心里那一丝悸动犹在,恍惚间想起那个玉娃娃。
“阿兄,你的刀法真好。”
“你不是要打到榆兰关吗?”
朦朦胧胧地就要和她重叠起来,可是,分明是同一个人啊。
他的净土,他的魔障,他的痴念。然而这个小公主,什幺都不知道。
一股阴暗暴戾的心思,火苗一般燃烧起来,烧得他浑身都疼痛。喉间干涩,凤眼赤红。
“你!”她听得这句调戏般的话语,气打不出一处来,蓦地抽出腰间软鞭抽击在周边一株灌木上,枝叶纷飞,的确是用了极大的劲。“沈长歌,今日予定要你好看。”
她怒火中烧,一双水波荡漾的大眼睛含嗔,却如同撒娇一般的鲜妍妩媚。毫不畏惧地望向他的眼底。
他唇角噙着一如既往的笑,俊美绝伦,英挺如松。不知是不是因为经历过沙场的洗练,之前身上还残留的一丝帝都世家子的缓带轻裘的文雅,尽数被冷峻深沉替代。还是那要笑不笑的劲儿,却隐隐含了一丝煞气,大抵战场拼杀,多少会带了一点血腥味。
却听得一声笑,薄薄的唇挑了恰到好处的弧度。
比之前的好看多了。她胡思乱想着。不防软鞭梢头被他空手一握,一股极大的柔韧劲儿从软鞭一头袭来,抵挡不住,只能被那股力道带着走,呼啦一下把她扯到他面前。
左掌牢牢地扣住她盈盈一握的腰肢,右手两指却极为怜惜地擡起她滑腻柔润的下颚。拇指不住地摩挲那一片雪肤,迷恋那堪比顶级丝绸的触感。
“公主,公主……”嘶哑的声音,如同困兽一般的低沉。他的气息铺天盖地而来,笼罩着她,逃不开,躲不掉。只能被他铁掌环住。她害怕得只想闭上眼睛,却又不甘示弱地,倔强地睁大了。
啊,就是这样,就是这样。他心神晃荡,几乎要沉溺进去,他觉得自己疯了,疯了,可是无法逃避的偏执,痴念一般无法真正放下她。
手掌下的腰肢又细又韧。她酷爱骑射,身姿婀娜曼妙,那一段风流楚腰也格外的结实柔韧,握在掌心如同一尾活泼泼的美人鱼,稍不留心便从指掌间溜走一般,惹人心头火起。纵使他未抱过其它女子,也要赞叹一声天地少见的尤物。
真想吞了她啊,让她完全属于自己,再也不用牵念,再也不用午夜梦回。他目光灼灼,看着那傲娇得要命的小姑娘,仿佛手中捧着的是春日里第一朵绽放的景玉牡丹,华贵,雪白,娇嫩。只是哪里比得她活色生香,哪里有她那倔强又脆弱的可爱。
“博珍……”终于叫出来了,她的名字。博珍,博珍,楚博珍,她是大楚的天之骄女,是天朝的掌上明珠。可是啊,可是啊……他收紧了手上力量,把她揽紧了。
心如刀绞,一边是入骨的疼痛,一边是沸腾的偏执阴暗。不敢再看她的眼睛,擡起手来遮住,手心碰到她浓密密的睫毛,痒痒的,仿佛羽毛滑过心尖。浑身发颤,说不出是兴奋还是克制,他低下头,含住她微微颤动的芳唇,柔情舔舐。
他身上的气味,其实是很好闻的。不若寻常豪门公子酷爱的熏香,那是一种松木般醇厚的男儿气息,阳刚,又带着那幺一丝傲然凛冽。唇瓣被含着,丁香被绞着,缠绵婉转,柔情似水。她觉得腰肢一下就软了,心跳如擂。意乱情迷地倒在他臂弯中,任他百般爱怜。
直到他的吻逐渐滑落到玉颈上时,她才惊觉过来,拧动小腰挣脱开他遮住眼睛的手,扬起爪子对着他的俊脸就是一抓。
可恨,为了学习骑射,她一般不留长指甲,只在这个混蛋脸上留下红痕。
他目光幽暗,舍不得点住她的穴道。只手上用力,锁着她的肩背,将她抵到一株古榆树下,牢牢地将她整个人圈住,困住。“公主……您说您要找面首……您真的知道什幺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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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肾虚了,真的……OAQ
大概是前文木有交代清楚,长歌和博珍都是C啊……而且看着好多读者担心小公主……其实长歌是最先沦陷的那个……本篇小公主才真正开始有点点动心长歌的…………
可是写的时候莫名其妙有点心疼长歌QAQ好可怜的蓝孩纸,暗戳戳地喜欢公主又自我厌弃ORZ
(づ。◕‿‿◕。)づ算啦以后让你多吃点肉
因为个人的私心偏好,这篇可能会比较长吧,准备回校了,更新时间不定~~~也许涨了收藏留言啥的会奋起一波吧2333333
称呼参考唐朝,“某”是年轻男子自称,“贵主”是比较亲近的称呼,“公主”则是更官方更尊敬的,不过对于长歌来说,称呼公主更带感罢了,┑( ̄Д  ̄)┍恶趣味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