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体)爱一个人到极致,就忘却了自己本来喜欢的样子

高中时期的少女情怀已经过去。不管是男生女生,青涩腼腆的自己都变成回忆录在卡片机里面。偶尔怀念时,好想倒放一万遍。一直一直停留在那个安静的教室里。

现在我们二十有余。我们像是越来越能够表达自己的爱。我们和喜欢的人并肩走在一起,感受彼此的温度。可是,越来越了解彼此。发现对方身上,许多许多并不是自己原来想像的样子。我们总习惯将喜欢的那个人想像成为自己心里要的那个人。其实,并不然。但是,在这中间的我们,却像是中毒一样。麻痹,忘却。

有人说,爱一个人到极致,就忘却了自己本来喜欢的样子。

我曾经很喜欢一个男生。任性地感觉全世界除了我没有人超过我喜欢他。

我喜欢一直跟他说,我喜欢你。我就是喜欢你。

年轻时做了很多疯狂的事。

再然后……

没有结果。

可就算这样,那又如何呢?

昨天那位我曾经暗恋的男生突然给我来电了。

“我昨天晚上梦到你了。”他在电话另一端说。

我说,“嗯?”

“梦见我们分手了,就在A   教学楼那个大平台上。你还穿着横条纹的短袖衫。”他说。

今年冬天一点儿也不冷。我站在图书馆外面的小路上,踩着厚厚的梧桐树叶,接他的电话。

“我从梦里惊醒了,凌晨四点。醒来发现自己满脸泪水。”他说。

“就在我难过的时候,我才忽然反应过来,我们好像……早都分手了。”他又说。

我不记得我们具体分手多久了,大概三年,大概三年半。只知道,如果我们没有分手的话,到现在该是四年零三个月。

我早把他的联系方式统统删去,我也天真地以为我再也不会想起。可是记忆是个和爱一样诡异的家伙,他总是偷偷蛰居在我身体内的某处,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它便蓬勃张狂。

有一年深冬的傍晚,我们一起坐公车回家。

那年台北下了雪,路上结了冰,冬青树上结了冰碴子,冬青树上也挂了冰柱。公车的轮子上套着防滑链。车比人跑得慢。

横着三个座位,我们并排坐。我坐在你旁边。对面也是三个座位。与我们对坐的,是中学生模样的一个姑娘和一个小伙。

我在车上绘声绘色地给你描述那天老刘在班里的糗事,老刘是我们数学老师。

那时候饮水机里的水要班里的男生自己去擡。那天上课铃响了,去擡水的同学担心搬着水桶进来影响老师上课情绪,就把两个桶放在了教室门口。冬天的教室门上挂着厚厚的门帘。老刘课上到一半,说他要回办公室拿卷纸,一掀门帘,一个大步流星,连人带桶一起滚在了走廊里……

我哈哈地笑,你也哈哈地笑。坐在我们对面的姑娘小伙显然也是听到了我声情并茂的故事声,一起哈哈哈地笑。窗外雪绒浮动。

雪天路滑,路上一个摩托车窜出来。司机猛踩了刹车。公车在一片骂声和惯性中停在了台北寒冷的冬天。

我的头顺势抵在了你的一侧肩膀上。

对面的姑娘,她也抵在了那个少年的肩膀上。

下车时,你抓紧了我的手。

让我彻底爱上他,是他邀请我去他家一起听他朋友寄来的唱片。

我从来是个五音不全的人,荣幸的是,我从来不引以为耻。所以我能在兴高采烈时大声唱出跑调的歌。

他的房间和无数90后的青少年一样,墙面上不像80后,贴着各种肤色的篮球明星的海报,可会在抽屉里收集他喜欢的新鲜玩意儿,深蓝色的被子窝窝囊囊地蜷缩在一旁,偶尔一把吉他立在墙角,书架上净是一些军事或者历史杂志,偶尔几本志怪小说。

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他放了唱片,是个我不知道的现在也回想不起来的音乐家。

可能尴尬有时。我们都沉默得没有道理。

当我坐在他床边低头小心翼翼地玩了五分钟自己的衣角后,终于鼓起勇气擡起头来看他。

他竟为唱片感动得泪流满面。

那个乐曲响起的时候,我全身心地投入在了自己的腼腆中,而他全身心地浸泡进了自己内心的汪洋大海中。

想必在那一刻,他长驱直入地理解了那个音乐家,他们以同样的频率共振,他们以同样的速度腐朽。

那一刻的他,显得无比脆弱又无比强大,眼里仿佛有通向神明的道路。

那一刻,我承认我彻底爱上他。

我们曾一起在青春期的荷尔蒙里翻涌过。

我们一共吵架过n+1次。每次都在吵第n-1次时,我们义正言辞地警告对方,这是最后一次。每次也都在第n次,我们莫名其妙地和好。

第一次争吵是因为隔壁班的姑娘递给他一张纸条。这无可厚非,可是他居然按照纸条上的要求,晚自习等她一起回家了。

第二次争吵是因为我整天整天上课看言情小说。这无可厚非,可他居然因为这样的事情整整一周不理我。

第三次……

第四次……

你看,我们就用这样鸡毛蒜皮的方式厌倦着生活里鸡毛蒜皮的小事。

就在我们以为这天底下实在没有什么事情再值得我们去争吵时,我们分手了。

不需要想一切能想到的理由。

无非就是,不爱了。

分手以后他说,送姑娘回家,是想和她当面说清,不想她失落,毕竟她没有欠他什么。他还说,当初不让我看小说,不是不让我看小说,是不想我成了一个泡在情绪的废液缸里的姑娘。

说实话,分手以后,我觉得你太男人了。

我一路跌跌撞撞,后来有过七八个男朋友,可是谁也没有他给我的感觉强烈。

我一直在思索,这是为什么。

后来在读《挪威的森林》时,看到一段渡边君对初美的描写。有了豁然开朗的解答。

初美是渡边好友的女朋友,按渡边的话来说,初美长得不算漂亮,她所发出的的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力,然而却能引起对方心灵的共振。

“它类似于一种少年时代的憧憬,一种从来不曾实现而且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憧憬。这种直欲燃烧般的天真烂漫的憧憬,我在很早以前就已遗忘在了什么地方,甚至很长时间里我连它曾在我心中存在过都未曾记起。而初美的震撼恰恰是我‘自身的一部分’。”

他给我即是:唤醒了我身上长眠未醒的一部分。

他不仅给了我一段男女相恋的甜蜜时光,还给了我一个作为异性的充满理性与逻辑的视角和思考。他不仅给我了一个作为男友的温柔和关心,还给了我一个作为朋友的真心诚意的劝诫和勉励。

我们在一起的日日夜夜,长相厮守的日日夜夜,偶尔一个人的日日夜夜,宁愿时间静止的日日夜夜里,他都在唤醒我的一部分。离开他后的日日夜夜,所幸他唤醒我的,我都保管着带去下一个日日夜夜。

大概十年前,发小儿问我,“你会喜欢上什么样的人。”

我摸摸脑袋,想着从小和我一起长大的邻居多多哥哥,说,“我想一个和我一起长大的人。”

十年前,我12岁,他也12岁。我们还不认识。

大概六年前,我坐在他后面,我用圆珠笔在他背后戳他,我悄悄地把写着“办证”的小纸条贴在他背后,他从不介意。

六年前,16岁,他也16岁。我们刚认识没多久。

大概四年前,我给他写:我的身体里住过我一生至今每个冬天的雪,住过大海,住过这世间所有流浪的爱人。他问我,是马良的《坦白书》吗。

四年前,我18岁,他也18岁。我们好像从小一起长大。

现在,我22岁,他22岁。

他爱上另一个她。我也爱着另一个他。

我会告诉别人,我们不认识。我想他也一样。

我们曾用无比尖锐刻薄的话讽刺过对方。我们曾一起将彼此的鄙薄和不堪完完全全地展露给了对方。接着我们又用无限的真情和眼泪告白对方。

在泛滥的荷尔蒙中一切都单曲回圈。

这个能接来你递来的一把刀,能看到你伤疤的人,是可以爱的。

这个能许给你一束光明,能用光芒刺痛你的人,也是值得离去的。

有时候真觉得,爱情像是大海,像童年的大海,无边无际到不了头。

广阔到我的心里曾除了他,什么也容纳不下。

可迈克尔•翁达杰在《英国病人》中又这样写:“爱如此的小,它可以穿过针眼。”

细小到如今我竟在心里找不到一个可以容纳他的地方。

最终还是没有和你在一起,

但我们至少相遇了,所以我也不会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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