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神力就是一枚金币

动荡年代,诸神集体以圣者形态降临凡间,其中杀戮之神巴尔预见到自己的死亡,留下数以千计地子嗣,将神力分散其中,让他们彼此残杀,试图通过这种方式再度复活。

如今十六年过去,巴尔子嗣基本已经死亡殆尽,绝大部分杀戮神力都集中在梅菲斯体内,按照正常预期,邪神原本已经复活。

然而梅菲斯放弃成为神明的机会,并且成为正义之神的圣武士,提尔赐予圣剑,降下神力,后来在对付塔洛娜教徒的过程中,晨曦之神兰森德尔的神器黎明之石又自动融入梅菲斯体内。

这样一来,等于是两大高等神联手,稳稳镇压住了杀戮神力。

虽然如此,这终究不是真正解决了问题,只能算暂时稳定住局势,隐患依旧存在,半点不曾削弱,说不定在将来的某一天就会突然又爆发出来。

最好的办法,自然是斩草除根,永绝后患——但问题就在于办不到。

巴尔毕竟也曾经是国度内赫赫有名的神祗,名列“死亡三神”之一,为了复活埋下的后手,不是那么简单就能破解的。

而且他有个好祭司。

梅菲斯的母亲对巴尔可谓是忠心耿耿,为了他的复活竭尽全力,不惜付出一切代价。

在得知神祗的计划之后,她首先是以自己为母体,与巴尔交合,生下神子;在梅菲斯出生时,她又安排了黑暗血腥的祭祀仪式,以七个巴尔子嗣为祭品,让杀戮神力和女儿的灵魂融为一体,无法分离。

从某种意义上说,她等于是把巴尔和梅菲斯绑定到了一起,即便是提尔和兰森德尔这种高等神,也没办法在不彻底杀死梅菲斯的前提下抹消掉她体内的杀戮神力。

所以说。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的已经不是魔法,而是奇迹。

琼恩恰好就会这种奇迹。

“巴尔已经死亡,他的杀戮神位被希瑞克所继承。也就是说,从严格意义上而言,他已经并非神祗。对吧?”

“对。”

尽管不明白琼恩为甚么突然把话题转移到这方面,但梅菲斯还是点了点头。

巴尔是杀戮之神。

但更准确地说法,是“曾经的”杀戮之神。

这就相当于某个官员当权多年,后来政局动荡,他被赶下台了,官位由新人取而代之。

往日地权柄自然也随之易手。

在下台之前,他暗中积攒培植了大量的私人势力。

准备着有朝一日东山再起,卷土重来 但不管怎么说,在没有成功之前,他已经只是平民百姓一个了。

也就是说,干掉巴尔。

比正常情况下摧毁一个神祗要容易的多。

巴尔如今只是寄居在梅菲斯体内。

他没有独立的实体,力量被压制。

甚至还没有真正的自我意识(复活了才会具有),更多是一种“想要复活”的本能。

他的教会也已经烟消云散,虽然听说还有些馀党,但也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他也没有神职,没有神域,没有信徒,没有盟友,没有助手,只有敌人——简而言之一句话,他早已经下台,如今不过是个梦想复辟地孤魂野鬼,只要干掉他,一切麻烦就迎刃而解,其他甚么问题都不用考虑。

“但你怎么对付他呢?”梅菲斯问。

“这不难,”琼恩说,“我有一种方法,能够对付神力,你知道的。”

“我知道,可是……”梅菲斯皱眉,“这条路我们以前不也想过吗。”

在阴魂城的时候,琼恩曾经拿菲娅做过试验,证实他学的那甚么采玉诀其实是一种吸收消化神力的方法。

当时也动过念头,想能够通过这种方法将梅菲斯体内的杀戮神力消去,但和她一谈才知道行不通。

原因很简单,梅菲斯的母亲在临终前,在她身上下了一个诅咒,倘若她和琼恩真正交合,体内地杀戮神力就会自动郁积,凝结成胎儿降生——这个,胎儿就是复活的邪神。

琼恩曾经很奇怪一件事:巴尔是杀戮之神,但却似乎和“生殖”联系在一起,他复活的手法,就是先生育大量子嗣,然后互相残杀;如今他的选民对自己女儿下诅咒,也是以交合为触发条件,以生育为表现形式。

对于这一点,梅菲斯倒也做过解释。

“巴尔是杀戮之神,但在有些地区,他却也同时是被作为生殖与丰饶之神来崇拜的。巴尔教会的祭祀和庆典,往往也都有性爱狂欢的内容,以此取悦神祗。”

不管怎么说,反正梅菲斯的母亲临终前还给自己女儿留下了一个大麻烦。

世界上的诅咒有很多种,而梅菲斯身上的这个,毫无疑问是最强的那一类。

她母亲是巴尔选民,实力强大,又是临终前以自己的灵魂为代价下咒,原本就已经很棘手;而且诅咒者和被诅咒者又是母女,是血脉至亲,这更让诅咒地效力得到进一步强化——在魔法学上这有个专门的概念,叫做血亲诅咒,比普通的诅咒更难对付十倍。

随着时间的推移,诅咒深深浸透血脉,和杀戮神力融为一体,已经是根本无法破除了。

当然,诅咒没法直接强行破除,不等于不能躲避,更不等于不能釜底抽薪。

梅菲斯母亲下诅咒的意图,并不是真急着想让自己女儿早点怀孕生子,而是为了让巴尔复活,具体的形式就是梅菲斯体内的杀戮神力自动凝结成胎儿降生。

那么只要把神力消除,自然就一切问题都不存在了。

根据莎珞克和菲娅身上得来的经验,琼恩是可以如法炮制,吸收消化掉梅菲斯体内的神力,但这个过程会很漫长。

粗略估算起来,少说也得三年五载,甚至十年八年都有可能,而诅咒一旦触发,一年之后邪神胎儿便会降生,时间上根本来不及。

“这样是来不及,但如果换种方式呢。”

“嗯?”梅菲斯不解。

“我掌握的这种方法,其实是有两个部分的,”琼恩解释,“第一步是转移。第二步是消化。”

“田伯光”教给琼恩的那所谓采玉诀,有两个步骤,首先要把女性体内的神力转移到自身,然后再将神力逐渐消融。

化归己身。

这“转移”和“消化”的两部分功法,在正常情况下自然是前后衔接,配合使用。

但倘若单独把后者拿出来,教给梅菲斯呢?

粗略比方的话。

琼恩便如一个身无分文地穷光蛋,必须先去他人身上窃取,然后再通过手段把钱洗白,方才可以放心大胆地使用。

但对于梅菲斯而言,前一个步骤完全不需要。

她早就坐拥金山银海,只要把黑钱洗白就行。

拥有同样神力的巴尔子嗣之间,是能够相互感应的。

琼恩能够把莎珞克和菲娅的神力转移到自己体内,而梅菲斯完全感应不到半点气息 据此推断:琼恩的这套采玉诀,不光有窃取地作用,还有洗钱地功能。

“可是,”梅菲斯皱眉。“我记得你以前说的是:因为你体质特殊。对神术有天生免疫能力,所以能够消融神力……”

琼恩轻轻摇头。

“对不起,艾弥薇,”他道歉,“我当时没有完全说实话,隐瞒了一点。而且……当时我自己也不能确定,不知道到底是因为我的特殊体质地缘故,还是那方法的缘故,或者是两种同时作用的结果。”

“那你现在能够确定了?和你的体质无关,只和方法本身有关?”

琼恩点点头。

梅菲斯奇怪,“怎么确定的呢。”

“萨马斯特告诉我的。”

“甚么?”

“上次在断域镇,萨马斯特来找我,要我配合他对付欣布女士,”琼恩解释,“当时他给了我一张黑色卷轴,里面是他的行动计刮,但在结尾之处,他写了一些特别的东西。”

在那张黑色卷轴的最后部分,萨马斯特传授了一种能够抵御缓解银火伤害的方法。

这方法自然很神妙,能够抵抗银火也是件很了不起的发明,但对于琼恩来说,他真正震惊的,是里面地文字非常熟悉,其中很多词句,和“田伯光”教给他的那套东西一模一样。

琼恩当时询问萨马斯特,得到的回答是——“因为那本来就是我的发明,是我教给布雷纳斯的,当然并不完全。”

据萨马斯特所说,当年(萨马斯特还是选民的时候)他去某个遗迹盗墓,布雷纳斯来物质界考古,两人偶然相遇,相谈甚欢。

布雷纳斯用一些耐瑟瑞尔的魔法资料,和萨马斯特交换了一些有关神力本质和运用的心得,其中附有他发明的“深度暗示术”。

欣布也曾经说过:萨马斯特“似乎是发明了某种奇怪的附魔术,一种自我暗示或者说强制催眠的方法……我们怀疑他最终成功窃取银火,和这种附魔术也不无关系。另外,伊尔明斯特认为,萨马斯特很有可能获得了某些古耐瑟瑞尔帝国的魔法知识。”

萨马斯特发明了“深度暗示”,在此基础上又研究出了某夺神力的方法 这和琼恩所学何其相似。

深度暗示能够让萨马斯特从一个重症病人瞬间变得精神奕奕,而琼恩所学的“内功”,也正是能够让他总是精力充沛,减少睡眠——这两者根本就是一回事,本质上都是超强的自我催眠术,以透支生命力为代价。

而所谓“采玉诀”,不也就是在“内功”的基础上转移消融神力的方法?

所有的线索迹象联接起来,一个事实就昭然若揭。

多年以前,萨马斯特和布雷纳斯相遇,彼此交换资料心得,但他们都留了一手,没有给完全版本。

事后双方各自研究阐发,萨马斯特最终成功地发明了篡夺女神银火的方法,而阴魂城则弄出了能够先转移再消融神力的所谓采玉诀。

这便是琼恩所学地内功丶采玉诀的真相。

当时在断域镇,琼恩表面上帮助萨马斯特对付欣布,最后却突然反击,整个过程中他并没有当真和欣布交手,抵御银火地方法自然也就半点没用上。

但从卷轴末尾的那段文字中,琼恩推敲出了更多的东西。

“这几个月来,我一直在琢磨,回忆自己所学,和萨马斯特传授地东西相互印证。彼此参照,以前很多不明白的东西豁然开朗,总算也有了点心得。”

“甚么心得?”

琼恩从怀中取出一枚金币,“神力就像这枚金币。”

“嗯?”

琼恩把金币托在掌心。

将正面展示给梅菲斯,那里印着一只展翅欲飞的金龙图案,这是深水城发行地金龙币。

深水城是费伦大陆第一大城市。

第一大海港,号称光辉之城。

金龙币也因此成为通行大陆的几种主要货币之一,其地位近似于地球上的美元。

“这是一枚金龙币,通行大陆,因为有深水城政府做后盾,任何人拿着这枚金龙币。只要不去那些蛮荒之地,就都能用以购物丶交易丶付账。做一切能做的事情,对吧。”

“是啊。”

“那么如果有一天,深水城突然颁发命令,所有的金龙币一概失效作废,不得流通。那它就分文不值了。”

梅菲斯沉吟着。她想说即使如此,金龙币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会私下流通的。不会完全作废,但她明白琼恩真正要表达的意思。

“对,然后?”

“那如果我把这上面地金龙印记抹去呢?”

“抹去?”

“对,抹去金龙印记”,琼恩说,“它是金币,是黄金所制,它本身就有价值。就算它不是金币,只是一个金块,也是可以去购物,去付账地,虽然可能要贬值一些。深水城可以废止金龙币,也可以回收,但我们只要把它地印记抹去,那么它就和寻常的金块无异,属于我们自己了。”

“神力的道理,就和这金币一样”,琼恩继续说,“每一位神祗的神力,凝聚信仰,源自神职,它们都有一介『印记』——这是一个假设,我不能证明给你看,但就目前地信息来推断,这应该是没错的,至少可以完美地解释一切。”

“继续。”梅菲斯说。

“那么我们可以做一个比喻,假设神祗就是深水城政府,选民是官员,而赐予的神力就是金龙币。那么,选民从神祗手中领取了一笔经费,可以用来做各种事情。金币地使用权暂时是官员手中,但真正的所有权则还是属于深水城。只要深水城政府愿意,它就能够随时收回去。而萨马斯特的发明,以及我所学的方法,究其本质,其实就是一种,抹去『印记』的手段。抹去金币上的金龙印记,切断它和原所有权人的联系,甚至砸碎丶回炉熔炼,变成自己的财产。”

梅菲斯微微皱眉,“你这个假设可以解释选民的神力……但神子呢?”

“道理是一样的,”琼恩说,“选民所获得的神力上有神的『印记』,没有所有权,而神子所拥有的神力,是没有印记的,所以真正属于自己。”

“那这里就说不通了”,梅菲斯冷静地指出,“如果神子具有的神力没有印记,那么你只需要做『转移』的工作不就足够了吗,为甚么还需要再进一步『消融』呢?”

“因为你们是特例。”

“我们?”

“你丶莎珞克丶菲娅,以及所有的巴尔子嗣”,琼恩解释,“你们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神子,而是巴尔为了复活而刻意创造出来的。你们所拥有的每一份神力之中,都必定寄托着巴尔地神识,镌刻着巴尔的印记,否则它如何能够自动融合,如何能够复生,如何能够不受你的控制?”

“而你抹去了印记,所以尽管吸收了神力,我却感应不到了?”

琼恩点头,“正是如此。”

梅菲斯沉思不语,琼恩所言,确实是种假设,并非确证的事实,但也并非完全地凭空揣测,它有根据有来源,而且能够完美地解释面临的所有问题。

一种理论如果能够解释所有的问题,那么它也就接近甚至等同于真相了。

“简而言之,我有一种对付神力的方法,分为前后两个部分,是可以相互独立的,前面用以转移,后面用以消融,”琼恩最后总结,“这是它原本就具备的功能,不需要额外借助甚么。就像萨马斯特,他肯定也没有免疫神术的特殊体质。否则葵露当时就不用惋惜自己不能使用神术,但他依旧也是可以抹消神力印记的。”

梅菲斯的眼神渐渐变得锐利起来,她已经完全听明白了琼恩的意思。

“也就是说,只要你把后面这部分地方法教给我。那么我就可以把体内的杀戮神力慢慢消融,抹去巴尔的印记,彻底摧毁掉他的存在。既不需要借助外力。也不会触发诅咒——是这样没错吧。”

她从小多历艰辛,性格较常人沉稳得多。

无论遇到天大变故也都是镇静自若,不急不燥,但此刻语气中却有一丝压抑不住地激动。

杀戮神力,邪神血脉,对于其他人来说或许是天赐的礼物。

对于她而言却是无法摆脱的诅咒,是童年的梦魇和永恒的折磨。

但却又始终无可奈何,如今听闻居然如此简单就能消去,纵然再克制,依旧也是心神激荡,不能自持。

当然这也是因为身边的人是琼恩的缘故。

琼恩稍稍迟疑了一下。

“从理论上来说。就是如此。不过。艾弥薇,这里还有两个问题——两个小问题。”

“甚么问题?”

“首先。这毕竟只是我的推断。虽然前后推敲,应该没错,但终究不能肯定就会成功,万一发生甚么意外后果……”

梅菲斯微微一笑,半点不放在心上,“还有呢?”

琼恩耸耸肩,“还有就是……这是以缩短寿命为代价的。”

********************

采玉诀的使用,是建立在内功地基础上。

先要自己有内力做基础,才能够吸收融合其他女子的内力;自己的内功越强,则一次能够吸收的内力越多,融合的速度也就越快。

这是琼恩以前所听到的版本,如今早就明白所谓地“田伯光”不过是幻梦一场。

只是田伯光是假,不等于他所教地东西也是假,效果可是实实在在地,只是伪托名字,套了马甲而已。

阴魂城教给琼恩地所谓“内功”,实质上就是萨马斯特发明地“深度暗示”,当然并不完全等同,其中经过改造。

上面这段话重新翻译过来,意思就是说:吸收融合神力地方法,以深度暗示作为基础。

自我暗示的程度越强,消化神力的速度也就越快。

所谓深度暗示,便是一种超强的自我催眠术,能够让人超越肉体极限,做到种种不可思议的事情一一它帮助萨马斯特这个严重哮喘兼神经衰弱者成为大巫师,它让琼恩只需要休息两个小时就能准备魔法,而不是正常的八个小时。

但它也是有代价的,就是透支生命力。

萨马斯特在三十五岁的时候发明了这种深度暗示,然后在四十六岁的时候就已经油尽灯枯,大限将至。

老巫妖调配了各种强力的魔法药水,每一种都能让普通人延寿十年,但在他身上的效力最多不超过十天,就这样芶延残喘到了五十岁,成为魔法女神的选民,才暂时摆脱了死亡地威胁一一虽然到最后还是死了。

琼恩所学已经是经过阴魂城改良过的版本,效力较弱,副作用也相对较小,据萨马斯特估计能够活到四十岁。

死亡固然令人恐惧,但若不是迫在眉睫,琼恩倒也不那么放在心上,他如今才十六岁,四十岁死,或者五十岁死,或者七十岁八十岁死,感觉也差不多,反正都是“还早着呢”。

就像当年在学校里读书时,距离期末考试还有三个月,或者还有一个月,大家都不在意,只有等到明天就要上考场了才会紧张着忙。

或者说,事已至此,就算是着急也没有用了,慢慢再想办法便是。

自己的性命可以不在乎,不等于情人的生死可以不看重。

解决梅菲斯体内隐患地方法,琼恩并不是今天才刚刚推断出来,在下层界的这几个月也不是白待的,整天除了杀人,就是琢磨这件事。

但因为“深度暗示”这种巨大的副作用,令他一直犹豫不决,不敢提起。

“那现在为甚么又告诉我呢?”梅菲斯问。

“凛提醒了我”,琼恩说,“那天凛无意间说起你害怕婴儿,我才下定了决心。”

“现在你就不担心我会早早死去吗?”

“人生百年,匆匆而过,所求者也不过是顺心适意,坦然不悔。邪神的阴影,童年的噩梦,黑暗的诅咒——背负着这些,你永远永远都没办法真正打心底快乐起来。活得越久,越是折磨,又有甚么意思?”

琼恩轻轻握住少女的手,“我爱你,担心你,不希望你受到半点伤害,所以我一直不敢把这件事告诉你。但是我在心里问:我喜欢的那个女孩子,我爱着地艾弥薇,她是愿意维持现状,继续现在的生活,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地度过漫长的一辈子;还是希望我帮她从童年的噩梦中真正走出,快快乐乐高高兴兴地享受每一天,哪怕因此放弃一半地寿命呢?然后我发现:如果让艾弥薇来做决定的话,她一定会想都不想就选择后者,半点都不犹豫……那么,我又在犹豫甚么呢?”

梅菲斯静静笑了起来。

“如果你对别的女孩子也这么说,她一定会很生气,觉得你不够爱她,不够珍惜她。”

“如果面对别的女孩子,我就不会这么说了”,琼恩轻声回答,“我会直接替她选择,替她决定——但你不是别的女孩子,你是艾弥薇一梅菲斯。”

喜欢本书,请将本站网址收藏

相关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