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猪猎人(第三章)
经过上次和小婕的亲密交流之后,我觉得她也没有想像中的那么「母猪」,如果她不是被社会偏差的价值观污染,天生的正义感和亮丽的外表实在有点像我以前的大学教授。
才刚在心中夸她没几句,下班前,她侧揹着LV包包,不发一语,一脸阴沉地走了过来。
「谢律师啊...上次我愈想愈不对劲...」她低着头,好像在斟酌着什么。
靠北啊,没想到敌人就在本能寺!还想着要扑灭母猪,结果就中了身边母猪的背刺!
完了完了,这不是母猪最常用的起手式吗?「愈想愈不对劲」攻击!
「愈想愈不对劲」指的是,很多母猪在合意性交之后,因价钱或其他因素谈不拢,过一阵子才突然翻供冤枉对方性侵的手法,把当初再普通不过的合意性交诬指为妨害性自主案件。单纯一点的母猪可能要的是金钱,高端一点的则是要名分或感情,一言不合就开告!
我还在想这态势会花我多少钱,毕竟一声不响就内射员工这件事可大可小,金钱上能解决的都是小事,否则我可以主张性交经过同意,只有内射是未经同意,所以不算违反意愿进行性交,这样就排除刑法221条强制性交罪的适用;不过她是我的员工,会不会有性骚扰防治法或是228条依权势性交的适用?
正当我惴惴不安深怕第一件case都还没解决,事务所就因主持律师入监服刑而倒店的时候,小婕已经从包包里拿出一张卡片,还有一个简单包装的小盒子,然后她就不协调地同手同脚碎步跑出了事务所。
我看着她本该迷人的背影,心里一阵懵逼,这是三小?
直到我打开卡片,才看到她清秀的字迹写道:「律师底迪,对不起上次不小心吃了你的『童子鸡』,附上手做的鸡蛋糕一个慰劳你,你要打赢官司喔!」卡片中还有许多可爱的小插图,没交过女朋友的我,如果求学阶段有女同学写这种卡片给我,我早就沦陷了,现在哪里还有女生会手写卡片和手做点心啊。
即使现在因为看过太多案件,还有大学教授陈湘宜老师的身教言传,我具备了一定的抵抗力,却也不免心跳快了几拍。
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小婕要跟我算帐。
不过其实也算跟我算帐,她的卡片最后是一个可爱小姑娘的漫画涂鸦,额角爆着青筋,手握着拳头,质问我怎么案件这么久都没进度,是不是在打混?还有官司打输就死定了的威胁字眼。
哈,这是策略啦,我吃着其实味道真的很不错的小蛋糕,心中有点甜甜的。
有看过金凯瑞主演的电影「王牌大骗子」─英文片名(Liar Liar)的朋友就知道,赢一场官司不是你全程表现得多好,而是只在一两个主要的关键争点能否取胜;即使像电影中主角律师从头到尾都在搞笑,把自己往打输官司的路上自杀,但只要最后一个争点赢了,前面的表现都不算数。所以我有意地拖延审判的进度,也几乎只是把一审的证据重复呈上,然后让两个当事人拖延时间,单纯复诵类似「我不知道这样犯法」的毫无法律素养的抗辩,加上我天生颇重的书呆子气,让对方律师不时对我露出苦笑,大概在想说果然是初出茅庐的小嫩砲,什么都不会。
就在第三次开庭,我的两个当事人阿生和小史已经愁眉苦脸等着迎接败诉,也几乎是判决定谳的最后一次开庭,我发动进攻了!
这是二审的最后一次言词辩论,如果这次再输,虽然理论上还有第三审的机会,但是第三审在最高法院只会审酌法律有无适用错误,不会再重新检视事实上的证据;所以如果这次再败诉,阿生和小史就几乎等于没有翻生的机会,必须在监所当满好几年的「香蕉」(妨害性自主的受刑人在监所代称「香蕉」,会受到特别的「照顾」),简直生不如死!
多亏我的两位当事人对我百般容忍,硬生生在看守所多待了几个星期,这才换来这一次的机会。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8条规定,性侵害犯罪之案件,审判不得公开。但经被害人同意或被害人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经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者,则例外可公开审判。
由于我之前的废材表现,已经比意料中的还多开了一次庭,审判长一开始就不耐烦地说:「这个案件今天就把它结掉吧。」意思是下次就要宣判了,对方当事人和检察官也觉得今天也是例行公事,流程跑一跑就结束了,没有什么意见,而且我方能举证的较为私密的证据和影像都已经在之前勘验过,加上对方当事人似乎想要炒作这个案件,竟同意媒体在旁听席旁听,一时之间,法庭上塞满了吃瓜群众。
我再简述一下这个案件,毕竟几次开庭之间为时已久,我怕大家忘记进度。(明明就是你拖稿,干!)
阿生和小史是宜兰人,也是高中和大学同学,在雪山隧道开通后,前阵子大量台北人到宜兰以农舍名义大量兴建别墅炒房时,他们各自的家庭状况都改善很多,从小康晋升到富裕的阶段,可以说是半个富二代了。
开车上下学的阿生比较外向,结识了外校念护专的美愉,两人发展为男女朋友,更在一次KTV酒后乱性的情况下,这对情侣和在场的小史玩到了3P的阶段,可是美愉的价值观念偏差,多次索取财物未果后,在那次3P性交的两天后,才愈想愈不对劲,提告阿生和小史灌醉美愉同时侵犯阴道和肛门。
现在的妨害性自主案法庭是偏向受害人一方的,被害者的指控只要合情合理,法官并不完全依照无罪推定原则,往往一句「啊怎么人家无缘无要告你」,如果对方指认身体特征又吻合,加上监视器真的有拍到当时双方出现现场,那差不多就宾果了。
你看平常判决书其实有一大半都在说明无罪推定在刑事诉讼法上的相关规定,包括证据的采用必须达到一般人认为毫无怀疑的心证,但是多数法官或法官助理、书记官等只是复制贴上,并没有认真思考当中的意涵。
于是我的当事人小史和阿生,竟然在主要证据只有当天出入KTV包厢的监视器画面,还有美愉活灵活现的谎话,就被控加重性交,而且一审还判决有罪,这虽然对一般人来说很难接受,但却是普遍法院的实际操作模式。
因为这个案件被某些无良媒体渲染成富二代轮奸贫苦少女的案件,所以受到了社会的瞩目,加上美愉的外型姣好,颇有借此机会出道当艺人或最差也可以混个网路红人过过瘾的意味。
我看了看美愉,确实长得不差,有点像日本演员武井咲,身高165cm左右,即使故意穿着保守掩盖她的身材来强调受害者的可怜形象,丰满的上围还是呼之欲出。
可事实上,难道真的这样就能当艺人?现在的网红和电视艺人不乏单纯只是露奶卖骚就一步登天的例子,在我眼里,她们和眼前的美愉没有两样,都被我归类成母猪,没有深刻对自己的了解,单纯只是幻想演艺圈的光鲜亮丽就妄想一步登天,才艺、天赋,一概阙如。
这是第三次和美愉见面了,我还是不由自主往她丰满的上围多看了一眼。
「这个案件今天就把它结掉吧。」看着前几次见面几乎毫无作为的我,审判长看着两旁的陪席法官和受命法官无奈地说,由于是上诉到高等法院合议庭,所以法官有三位,除了审判长是中年男性之外,其他两位法官和书记官都是女性,而且还很年轻。
他当然无奈,因为之前我几乎提不出任何新的证据,我的当事人更配合著我只是重复着毫无意义的情绪发言,所以审判长认为只要维持原判就好,多开的这几次庭都是浪费时间。
前面的制式流程跑完后,在书记官飞快的键盘打字声停止后,轮到我诘问证人的环节。
题外话,书记官使用的追音输入法最快可以达到每分钟300多字!一片寂静的法庭中听著书记官备感明显的键盘声其实也是一种享受。
「审判长,我现在可以请原告,同时也是证人的吴小姐,确定具结的法律效果吗?」我向审判长询问。
「之前我不是请她具结了吗?」我对面的年轻美女检察官不耐烦地道。
「您只问吴小姐是否知悉虚伪不实的言论需要负法律责任,并没有告知确切的法律效果。」我微笑着看了看检察官。
这确实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我怀疑如果证人都知道伪证罪被判决有罪的刑度,是否还有这么多人敢在法庭上扯谎?不过大家要弄清楚一点,如果是被告的话,怎么扯谎都没有伪证罪的适用,因为被告没有自证己罪的期待可能性。
但关键就是今天吴美愉不是被告,因为证据少之又少,所以她也必须提供相关的证言,这时候的她既是原告也是证人,便没有说谎的权利。
「要是检察官懒得说的话我可以帮您说。」我打着哈哈,这句话书记官就懒得打了,并没有任何重要性。
「刑法伪证罪:于执行审判职务之公署审判时或于检察官侦查时,证人、鉴定人、通译于案情有重要关系之事项,供前或供后具结,而为虚伪陈述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检察官不耐烦地把法条背了出来。
「我补充一下:刑法诬告罪:意图他人受刑事或惩戒处分,向该管公务员诬告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图他人受刑事或惩戒处分,而伪造、变造证据,或使用伪造、变造之证据者,亦同。」我用书记官追不上的速度另外也背出了诬告罪的法条,不过书记官根本就没理我,我在「七年」的时候加了重音。
在全场赌烂的目光中,我开始表演了:「吴美愉小姐,请问我的当事人尹赣生在案发当时和您是不是互为男女朋友?」
「是,但他也不能未经我同意灌醉我…」吴美愉激动地道。
「我没有问这个。」我冷冷地道。
「嗯。」
「接下来我要问的问题比较私密,您是否需要其他人回避?」我问道。
「没必要,我堂堂正正,倒是要让他们两个当众面对自己的罪行,该不好意思的是他们!」吴美愉咬牙切齿地说。
「嗯,如果他们真的有错,我也希望厘清真相,尤其是在看守所或监狱里面,性侵犯受到的对待绝对不比一般受刑人,尤其是里面要剪短头发,也不能再玩美甲,还要开着日光灯睡觉,啧啧,我当初也关了两个月,要是再有机会进去一次,我选择自杀,啊,书记官这一段不用打没关系。」其实我这段闲聊般的半自言自语是说给吴美愉听的,我要再次提醒她进监狱的痛苦。
「请问您之前进行过肛交吗?」
「是。」
「对象是尹赣生吗?」
「不是。」
「所以当天在KTV中,您是第一次被尹赣生肛交?」
「对。」
「据尹赣生所说,在那天之前,他也从未进行过肛交。而润滑剂是您提供的。依常理推断,一个没有进行过肛交的男性,要对女性进行强制肛交的行为,同时配合同伙进行以性器进入的方式强制性交,是几乎不可能达成的。」我整理着医学上关于肛门肌肉的意见,什么内括约肌外括约肌的,我文组,只是大概提一下肛交的难度。
「他们两个都很壮,而且当时他们灌醉我。」吴美愉辩解道。
「我只能说目前为止,我感觉他们要完成这样的犯罪行为似乎有相当的难处。」我做了一个小结。
「检察官有没有什么补充意见?」审判长问道。
「被告利用原告涉世未深,还有经济和社会地位上的不对等,灌醉她之后使用极其过分的手段性侵,至今未完成和解,请从重量刑。」年轻的美女检察官面无表情道,和她咬牙切齿的控诉的内容完全搭不上。
「一个会玩肛交的的女生,和一个没玩过肛交的男生,不知道谁才是涉世未深?」我话还没讲完,坐在我右手边远处旁听席,出于关心也来旁听的小婕「噗叱」一声笑了出来,旁听席的记者也多半带着笑意,还有人窃窃私语。
「法庭上请肃静。」我左前方的审判长开口制止那些闲杂人等的不恰当行为。
「吴美愉小姐主张被灌醉性侵,难道是被灌醉后,尹赣生才想到搜吴美愉的包包,刚好发现润滑剂吗?而且,一个经济上优势的攻击者,何必去搜查一个经济上劣势者的包包呢?再者,一般人会把肛交用的润滑剂带在身边吗?我认为是吴美愉同意肛交并提供润滑剂,才符合常理。」我刻意加强抑扬顿挫,就好像以前学生阶段参加朗读比赛般。
「被告律师主张的都是推测,经济上优势为什么不能搜查经济弱势者的包包?而且被告有可能是搜查包包时找到润滑剂才临时起意要肛交的。」检察官冷冷地道。
「是啊,事情的发生有那么多种可能性,为什么一审却采取了对我的当事人最不利的结果呢?完全把无罪推定原则置之于脑后!」我有点生气,却还是冷静回答道。
我接着道:「法庭上我们就是交互诘问,配合证据讨论出最符合事实的结果,但如果显然无法举证的,当然要以对被告最有利的方式解释。目前为止,原告能提出的证据就是当天双方进入KTV,之后两男清醒搀扶醉酒的吴小姐离开的监视器画面,以及对两位被告私密处的描述,还有吴小姐体内的检体。然而,即使不是犯罪,只要这三个人确实玩过3P,甚至只要一起洗过温泉,要描述出对方的身体特征有何难处!?而当天有无性交而留下检体也不是争点所在,我们要厘清的被告是否趁吴小姐无意识或甚至使用强制力。」
「客观的证据就是被害人离开KTV时已经酒醉失去意识,而身上采集到的检体符合两位被告的DNA,足以证明被害人是失去意识后被趁机性交。」检察官不耐烦道。
「也有可能是合意性交留下检体后,被害人才继续饮酒作乐直到酒醉失去意识啊!」我反驳道。
「请问吴小姐,您当时对于性交和肛交有意识吗?」我接着问。
「我昏昏沉沉的,事后才知道被性侵。」
「所以您当时有没有明确拒绝两人对于您性交或肛交的要求?」
「我当时不想要,但是全身无力反抗。」
「所以您当时到底有没有意识,给我一个确定的答案可以吗?」
「没有,当时没有意识。」
事实上,我对吴美愉当时是否有无意识是存疑的,不过,既然已经开庭这么多次,她和检察官也咬定对方是利用自己酒醉失去意识趁机性交,当然供述会逐渐坚持自己当时是失去意识的,有点像平常人说谎话说久了就变真的,但在心理学上只能说人类是会自然地把片段的记忆整理成篇,并且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
「若依吴美愉所说,检体也确实佐证她当天有经历性交和肛交,当时若是两位被告同时对她进行性交及肛交,依最常见的方式,也就是性交的部分先以女上男下的方式进行一男一女的性器接合,然后女生翘起臀部,再让另一男方从后面对女方进行肛交。」
我示意通译播放我准备的照片。
「试问,一个决意和朋友性侵自己女朋友的狼心狗肺之徒,还会体贴地注意女性的腿部是呈现如何的姿势吗?我的意思是,一般来说,女上男下的体位,有些女生会采取双脚脚掌着地的跨蹲式,这样膝盖就不会受伤,但这必须是女方具有意识的情况;而某些女生则会使用膝盖着地的方式,经年累月下来,膝盖难免会有细小伤痕变黑,遑论是在毫无意识的情况下。当时如果吴美愉真的醉酒失去意识,尹赣生和符岳史两人同时进行的侵犯,不可能还体贴地帮已经失去意识的吴小姐以脚掌着地的方式摆弄好双脚,一定是半拖行的方式完成性器的接合,如此,将会使吴美愉膝盖难以避免地受到擦伤,这是吴美愉小姐当初的验伤单和照片,可以明显确定她的两边膝盖并没有伤痕。」我回想当天骑在我身上的小婕,她也是这样脚掌用力一下下搾出我的精液,我认为我的推论非常合理。
「也有可能是尹赣生在吴美愉失去意识下单独进行肛交,接着符岳史另外再趁机性交,但无论如何,都不影响犯罪的成立。」检察官道,同时瞪了我一眼。
「诚然!但若如此,失去意识的吴美愉势必如尸体般瘫软在地,以女性臀部的厚度而言,男性生殖器必须达到相当的长度才能进行插入的动作;即使能插入,尹赣生以性器插入肛门后,也一定非常勉强才能维持接合的状态,任何一下抽插的动作也势必会造成膝盖的受伤。」
「当时吴小姐确定肛门内有采集到尹赣生的检体,那请问尹赣生是用怎样的体位来达到肛交而不令吴小姐膝盖受损的方式?」
「我当时还有微弱的意识,应该是刚刚辩方律师说的脚掌着地的方式。」
「不要只是『应该』,妳的指控会让两个年轻人背上一辈子的污点,甚至精神脆弱一点的,能不能以性侵犯的罪名活着走出监狱都没人敢说!」我难得地说出重话,尤其是昨天一个美国媒介雏妓的名流商人才刚刚自杀死在看守所内,足以证明性侵犯背负的压力有多大!
「我确定!」吴美愉知道她的谎话已经在真相被揭穿的边缘摇摇欲坠,只能往最后的可能性靠拢。
「所以您确定当时您有一点点些微的意识,而且您抗拒尹赣生和符岳史对您的肛交和性交,但还是被他们两位强迫得逞?哇,那就不是趁机性交了,要改成强制性交喔!」看起来是我故意恶化我自己当事人的地位,但事实上,是我刻意把吴美愉往这个方向引导,她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也果然上钩了。
「嗯。」
「我们确定一下,吴小姐当时虽然有些微意识,却仍被迫以双脚脚掌着地的方式,承受尹赣生和符岳史同时进行的肛交和性交行为?」我再次问道。
「对!」吴美愉故作坚定地回答,我却知道那是她心虚才会使用那么强烈的语气。
「请通译帮我播放接下来的影片。」
影片一开始播放全场就笑了,但不等审判长出声,所有人就识趣地闭上嘴巴。投影萤幕上是一段A片的剪辑,由许多片段组成,每一段都不到5秒,但这十几个片段的共通点都是双穴同入的画面,而它们的另一个共通点是,女主角都不是双脚脚掌着地的。
「请问被告律师播放这些A片的用意是?」美女检察官张芷葳已经气到脸都歪了。
「我只是想证明,想要两男一女同时进行肛交和以性器接合的性交,必须是以膝盖跪地的方式,否则不可能达成。」我看着投影屏幕上的石黑京香,感谢小婕和她给我灵感。
「A片那么多,你可以只选你想要的画面。」张检忍住心中的不爽道。
「如果检察官您有办法,您也可以举出反证,其实最简单的道理,就是人体构造使然,实际操作看看就知道吴小姐指称的方式根本不符合人体构造,阴道和阴茎接合、女方双脚脚掌着地之后,就理所当然限制了阴茎进入肛门的角度,吴小姐指称的,无论是现实或常理都不符合,我还要请检察官追究她诬告和伪证的刑责!」我说后颇有礼貌地向对面的美女检察官张检座欠了欠身,其实是说给吴美愉听的。
「他们真的有侵犯我,呜呜。」不能说她的眼泪是假的,但这眼泪是自己的谎话被戳破的心虚使然,还是真的不甘心被性侵,那是两回事。
「侵犯的定义是当下妳没有意识或是有意识且表示拒绝,事实上,妳有很大的可能是当初表示同意,甚至想要以同时满足尹赣生和符岳史的要求维系三人的关系,最不济和尹赣生分手后还可以找符岳史当备胎,不然怎么会玩这么大!」我愈讲愈不爽,想起自己当初也被母猪狠咬一口,不免把她们的心态公开,希望能击溃她的心防。
「请被告律师注意一下用词。」陪席法官道。
「结果玩完了,弄不到钱了,就反咬人家性侵!」我一时气上心头,做出单纯情绪的发言。
「我抗议,谢政平大律师在侮辱原告。」美女检察官一脸不悦地站了起来。
「我也觉得我这样不对,对不起庭上。」我吐了吐舌头,然后乖乖坐下。
坦白说,由于对方确实在KTV内喝醉,即使是「愈想愈不对劲」才乱咬人性侵,但毕竟不是凭空捏造,要告她伪证或诬告有很高的难度,这也是目前台湾司法很严重的一个问题。
法律既然制裁不了她,那就由我「母猪猎人」动手了!
「我觉得我这样不对,身为法律人,如果只是帮我的当事人辩护获得无罪判决,那格局也太小了,学法律的必须深知邪恶能胜利的唯一理由,就是善良的人们无所作为,所以这个官司结束后,我会再具状告发吴美愉小姐的诬告和伪证罪,这两个罪名内涵各异,分别论罪科刑应该不关个几年不会出来。」邪恶能胜利的唯一理由,就是善良的人们无所作为,这句话其是我是刻意说给张检听的,我知道基于检察一体的理由,上级指派她这个官司,她就必须出庭,事实上她未必真的挺吴美愉,而且她年轻,应该还没被官僚文化污染,所以我希望她好好听进去。
「我是受害人啊…」吴美愉还在哭,但不影响诉讼程序的进行。
「嘤嘤嘤,我是受害人。如果合意性交事后因鸡毛蒜皮的小事不爽就叫做受害人,那全台湾受害人最多的地方在妓院,我的事务所干脆开在风化街算了!」这一段我是用飞快的语速小声说完的,书记官根本没有想要打字的念头,还瞪了我一眼。同时瞪我的还有三个法官和一个检察官,而眼神如果可以杀人,我早就在吴美愉的眼神下死几百遍了。
「不然这样,我退一万步,只要吴小姐能模拟出当初被性侵的姿势,就算我输了,把那两个畜生关到死;我自己也进去陪他们关到胡须养虱子。」我屌儿啷当地开始做出不符合法律程序的发言,尹赣生和符岳史知道我爱开玩笑,听到我把败诉条件定到那么低,还是惊恐地往我这边一直挥手说不要。其实,就算败诉我也不能自愿进去关的啦,纯粹只是情绪发言。
不要觉得我的言论有问题,其实由于现在法院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温暖而富有人性的司法环境」(by民事诉讼法权威邱联恭老师),所以像我这样法律用语还不够精炼的菜鸟律师,只要争点明确,程序正确,还是可以说服法官打赢官司的。
虽然刑事诉讼法上所谓的证据仅包含人证、物证、书证,亦即双方想要主张的意见必须以书面资料的形式呈上,但由于吴美愉身兼证人身分,请她现场表演,就如同人证般,是可以不事先做成书面资料的,而且由于角度问题,所以破例让吴美愉站到了刑事法庭的中间,她的正前方是合议庭三位法官还有书记官通译等等,左边则是我和两位被告,右边则是张检察官,后方则是几十位记者还有像小婕这样关心案件的吃瓜群众。
「当时我虽然昏昏沉沉,但记得他们是这样…」吴美愉双腿张开用脚掌着地跨蹲着,呈现一个性感的M字开腿动作。
「那到目前为止,我觉得您说的没有一句是真话。」我看着她故作镇定的表情冷笑。
「请问尹赣生的阴茎当时在哪?」我接着问道。
吴美愉羞耻地往自己的肛门附近比划。
「符岳史的阴茎呢?」我又问。
这次她则是用手指在自己胯下附近绕圈圈,表示当时的位置。
「大家这样看可能不大清楚,我建议征求两位男性以吴小姐指称的姿势做出同样的动作,大家就知道她说的合不合理。」
法庭上的活动其实都是审判长说了算,我虽然用语不讨喜,但看得出是个真诚的人,每段话也有我的理由,审判长终于还是点头同意我的胡搞。
「如果吴美愉小姐不反对的话,我想就让两个被告扮演当初的角色,也让他们回想当初是不是真的做出有违正义的事。」
接着张芷葳检察官也再三确定吴美愉的意见,然后让法警在旁边保障证人,也就是吴美愉的安全,这才让符岳史躺在地上,吴美愉趴在他身上,而尹赣生则是站在吴美愉背后,扭扭捏捏地模拟着性交和肛交的动作。
虽然双方都没脱下裤子,但已经很明显看得出他们不可能以这样的姿势进行3P,我冷笑了一下,质疑道:「如庭上所见,吴小姐本来说自己没有意识,意见被推翻后改称自己有些微意识,现在显然她所谓的性侵姿势也是不可能的,除了薄弱的间接证据,当事人自己的供述毫无可采,这不是明显的诬告和伪证吗!」
「如果没有要补充的,下次就宣判吧。」审判长面无表情地看了看左右的两位法官,应该已经有相当的心证了,而且还多看了我两眼,不知道是对我这另类的辩护方式感到惊讶还是在暗示我胜诉或败诉呢?
就在这时,吴美愉还在做困兽之斗:「法官,我可不可以要求他们实际做出当时的动作,这样比根本比不出实际的姿势!」
「这样还不够实际吗?」审判长不耐烦地说。
「我是说真的让他们进入我。」吴美愉可怜兮兮地看着审判长,可是这样她的意思不就是摆明要在法庭上被干吗!?
一听到这句话,法庭像炸开的锅,台下的记者无不窃窃私语起来。我想外面等着开下个庭的群众要是听到里面的鼓噪声,搞不好会以为被告是马英九前总统,不然怎么会声势如此浩大。
「别胡闹。」审判长今天第一次敲了法槌,法槌原本只在宣示法庭之开闭及指挥诉讼时用,没想到我第一次开庭就亲眼看到因为太吵被法官敲法槌示意肃静的场景。
其实让吴美愉忍受我超出正常诘问范围的羞辱,还有当众表演性交的姿势就已经达到我的目的了,我觉得这样已经够羞耻,没想到她大概是觉得再不想办法博个版面,自己不但有可能入狱被关,更会丧失一举成名的机会,所以才玩这么大。
「为什么性交是胡闹,说话不是胡闹?」我问道。
「刑法没有禁止性交,只禁止使用不正手段和16岁以下对象的性交,就像我们吃饭睡觉说话一样是日常生活的一部份,如果证人认为这样有助于厘清案情,当众性交有何不可?」我问审判长。
「当众性交有妨害风化的疑虑!」陪席法官振振有词地反驳。
「我想,今天来这个法庭的诸位,都是为了追求真相和关心社会正义才出现在这里,会有人因为证人的举止而达到刑法所谓『足以满足性欲』的妨害风化定义,这才奇怪吧。」在这瞬间,我变成吴美愉同一国的了,我极力说服审判长接受吴美愉的要求。
「既可以证明我的当事人是否无辜,又可以厘清吴小姐伪证或诬告罪的疑虑,只要双方没有意见,有何不可呢?」我压抑着心中的兴奋,拼命说服审判长。
「我也觉得这样有助于发现真实,保障人权。」今天一直没有开口的年轻受命法官终于说话了,事实上,整个合议庭下来只有审判长一人开口说话的情形所在多有,一方面法院组织法中有规定以资深或年长者担任审判长,所以基于尊重,通常其他两位法官不会开口表示意见。
现在想想,这位受命法官有点眼熟,我念大学时好像和她在中正大学的法律在职硕士专班见过面,她的指导教授是陈湘宜老师!原来是我的学姐,所以才不受限于传统的思考模式,敢让被告和原告在法庭上真枪实弹表演性交的动作。
于是双方三人带着足以杀死对方的眼神,缓缓脱下裤子,然后符岳史躺在地上,吴美愉跨蹲在他身上。
然而,符岳史的阴茎却没有反应,还是软趴趴的一坨,反倒是背后的尹赣生已经跃跃欲试,握着肉棒对着吴美愉撅高的屁股搓揉着,借以维持肉棒的硬度。
上啊!我在心中帮符岳史加着油,眼神也殷切地望向他,希望他在众目睽睽之下肏翻这个乱咬人的母猪,不过符岳史愧疚地看看我,轻轻摇了摇头。
「对不起,我入所太久,有点障碍…」八成是在看守所内遭到受刑人的虐待,导致性功能发生障碍,阴茎软趴趴的毫无动静。
「有人可以代替吗?」我也不知道受命法官这一句是在问谁,毕竟吴美愉是对方的证人,我方没有必要配合她,但现场关系最密切的,不就只剩下我吗?总不会叫法警或通译上场吧?更不可能轮到旁听的闲杂人等。
「不介意的话我来代替他的位置吧。」我看着学姐贼贼的表情,生无可恋地在众人面前脱下裤子,躺在地上露出早就翘得老高的阴茎,想起刚刚还大言不惭说在场没有人会因为追求正义的法庭活动而引起性欲,简直是自己打脸自己。
这也没办法,毕竟吴美愉真的长得颇为清秀,加上下体突兀地在法庭中裸露,阴毛也长得很性感,我竟无法压抑自己的冲动,轻易地就胯下失守。
我躺在法庭冰凉的地板,闻着四周法庭特有的味道,那是地下室般的灰尘和木头混合的味道,竟然丝毫不觉得局促不安,特别是由下往上望着吴美愉可爱的阴部,阴毛稀稀疏疏的,小阴唇则隐没在大阴唇间,就是人家所谓的馒头鲍,更是毫无不舒服的感觉,大概是以前大学生活锻炼出来的吧,当众脱裤什么的我们早就习以为常了。
只不过当众性交这还是第一次啊。
吴美愉恨恨地瞪着我,是我把她扬名立万的机会几乎抹煞了,还让她有很大的可能成立犯罪,现在只求不被抓进监狱,而必须被迫和我性交,换作是谁谁都会感到屈辱愤恨。
她虽然一直恶毒地瞪着我,却在身体蹲下时别过脸去,大概是逃避羞耻的感觉,又或是不想让我看到她性交时的表情;然后慢慢蹲下,同时驾轻就熟地握住我的肉棒,一寸寸缓缓用阴道将我的肉棒吞没。
生平第二次感受这温暖潮湿的感觉,我是个重感情的人,赶紧望向旁听席的小婕,她是第一个赐给我这美妙经验的女性,在一片表情惊讶的记者当中,小婕是唯一带着笑容的旁听群众,还握拳向我点点头作势加油。
唉,没想到生平的前两次性交对象竟然是这么有争议的对手,我的命运真是乖舛。
在我的阴茎和吴美愉的阴道彻底结合后,吴美愉往前趴到了我身上,但由于她刻意别过脸去不看我,导致后方的尹赣生无法做出对应的动作,再这样下去吴美愉要主张的部分就等于确定唬烂,她只好把身体转正,尽力把身体往前弯曲,丰满的上围压迫着我的胸膛,让我几乎不能呼吸。
我有点得意地看着吴美愉就在我眼前的精致五官,心中慨叹可惜,不好好念书追求平凡的幸福,只想一步登天,现在不只有钱的男朋友跑了,还要当众被对方的律师干免钱的,实在是自作自受。
吴美愉努力地挪着身子,想调整身体位置证明这样她还是能把肛门撅高到一个可以进入的角度,随着她身体的扭动,温热的阴道让我的肉棒不时传来一阵阵的酥麻。
但不管她怎么努力,肛门始终无法达到一定的高度,尹赣生被羁押了三个多月,难得亲近女色想要好好发泄一番,却只能借着尝试进入吴美愉肛门的机会握住肉棒,事实上他是没机会达阵的了,只能趁机欣赏这个害他坐牢的浪货和别人性交的画面偷偷打着手枪。
即使如此,尹赣生还是偶尔把龟头往吴美愉的屁股缝上顶去,虽然没机会进入肛门,但多点肌肤之亲慰劳三个多月无法发泄的小兄弟也是好的,这次进去至少两周后才会宣判,在这之前这就是他最后一次享受的机会了。
我完全不需要律动腰部,一直在挪动下半身的吴美愉已经让我享受了性交应有的过程,除了肉棒填满女性的征服感,湿热的酥麻,她上半身的柔软胸部还有难以掩饰的体香,都让我乐在其中;遑论背后的阿生还在胡乱冲刺,虽然没有进入吴美愉的身体,却带动了吴美愉的身体一再律动,让吴美愉的阴道以不规则的频率挤压着我的肉棒。
虽然是为了重现当时的画面才进行的性交,但欠干就是欠干,再怎样的贞洁烈女,小穴内塞进一根肉棒也不可能没有感觉,吴美愉本来还想要塑造坚忍的形象,始终咬牙切齿地瞪着我,在双方性器结合一阵子之后,终于表情和缓了些,眼睛里面也噙满不知是不满的泪水,还是性交引发的春水。
到这个地步,我自己也偷偷在用力,但是不想让审判长觉得我在趁机揩油,我只能非常小心地利用地板的反作用力,在阿生冲撞吴美愉的屁股时,回弹的那一下我才偷偷用力往上顶,营造出是自然反弹的假象,其实我已经偷偷发力干了吴美愉几十下,她一方面想要赶紧调整出正确的角度说明自己不是捏造,一方面阴道内的充实感让她智商至少减少一半,她只能恨恨地在我每次冲刺后瞪着我,却不敢多说些什么。
这时候吴美愉好像想到什么,本来是脚掌着地的姿势,突然改成双腿平伸,一双长腿分别在我双手两侧,变成我的双手可以轻易抓到她的小腿,而她的屁股整个紧贴在我大腿上,这样一来我肉棒进入的幅度就更深了,龟头碰触到她更为柔软的花心,我已经快受不了这淫靡又突兀的气氛,快要射精了。
就在这时候,她扭着身体好像想要来个180度的转身!
天啊!如果她真的转身过去,变成她背对着我,而我如果从本来进入阴道改成进入她的肛门,她仰躺着的姿势不就很容易可以让阿生进入她的阴道了吗!而且这样就证明她当天确实有可能在膝盖不受伤的情况下被两穴同入!
原来还有这一招,我看过的A片实在太少了啊!
我在想,可能她当时真的昏昏沉沉的,经过现在的还原,她才想起当初是怎么被进入的,并不是她真的撒谎!
不过我怎么可能让她证明不用上膝盖的力道也可以完成两穴同入的目标,在她别扭地尝试转身时,阴道内层峦叠嶂的皱褶也正挤压着我已经濒临爆发边缘的肉棒,随着她转身的这一旋,我双手紧紧抓住她的两边小腿,同时经过我的使着眼色的示意,阿生也把肉棒紧贴在吴美愉背部,加大力道磨蹭,增加她转身的难度。
就在阿生这几下隔山打牛的助攻下,我射精了,我皱着眉头忍受这妙不可言的酸麻爽快感,把精液喷洒在刚刚在言词辩论中不断和我争锋相对的对方体内,我紧紧抓住吴美愉的双脚,既不让她转身,也不让她逃离精液对她子宫颈的进攻。
就在此时,阿生的呼吸声也粗重了起来,他也借着在吴美愉背部的磨蹭,把精液喷在吴美愉的背上,有更多是喷在了她的秀发。白浊的精液洒在头上,搞得像挑染一样。
「法官,他内射我!」吴美愉几乎是哭着呼喊了出来,同时我再也抓不住她的双腿,她急于挣脱我的纠缠还有精液,便没有完成转身的动作,而只是站了起来,当着众人的面,把阴阜往前挺,看着自己的阴部确定自己被仇人内射了。
看到阴道口那坨又浓又臭的精液,吴美愉确定她不但很有可能败诉,还被白白干了一砲加上不戴套内射,气得眼泪都喷了出来,咬牙切齿地瞪着我,加上有意挺出下体让记者们评评理,诡异的姿势倒有点像JOJO立。
听到法庭上公然上演体内射精,记者又炸开了锅,有些是神色惊讶,有些是微带笑意,没想到这天底下前无古人的奇闻竟然会发生在这众所瞩目的案件审理过程。
我躺在地板上看着精液从吴美愉双腿之间的阴道口流出,应该说是滴出,因为我的浓精一坨坨地还不是液体,必须等过一阵子才会变成液体;浓稠的白色精液从她阴道内往下滴到我的大腿,心理上的爽度远远超过肉体上的愉悦,谁能想到我不仅伸张了正义,而且还是用这么乖诞的方式惩罚了对方呢?
「内射是犯罪吗?妳在答应男人无套性交的当下,就应该预料到随时有被体内射精的危险,是妳自己疏于保护自己!」在旁听席的小婕突然大声发言,虽然随即被审判长制止,但我想她的意见值得深思,无论是现实的危险还是情感的危险,女性不能自己置身危险后才妄想用刑法来为自己讨回公道,法律不是这么用的。
「辩方谢大律师请注意你的言行!」审判长盯着我瘫软成球状的老二,似乎也对我内射「前被害人」感到不满。
「他上个月还是处男,原谅他啦。」马的小婕妳又乱讲话!说完不等审判长发飙,她就发现自己又失言了,她是如何得知我才刚破处,而且以她的亮丽外表,要是被查出她就是我事务所的员工,不就所有人都知道她就是我脱处的对象吗!?天啊,小婕拜托妳闭嘴不要再乱了。
我穿好裤子看着已经崩溃大哭疯狂拿着面纸揩拭下体的的吴美愉,审判长是不会再听她的意见了,毕竟她的精神状态不适合应讯,而且看起来果然她的陈述漏洞百出,接下来只要等着两周后的无罪宣判即可。
不过,从射精的余韵回过神来之后,我深觉吴美愉可能也没有说错,以最后她尝试做出的体位来说,也许当初她真的在昏昏沉沉中违背自己的意愿被性侵了,只是刚开始检察官听到酒醉什么的就一直尝试往趁机性交的方向侦办,才导致最后她的说词自相矛盾,落得败诉的结果。不过法律讲的是证据,我不是上帝,我无法得知正义归属何处,只能说服或安慰自己,对方的证据不足,算他们倒楣吧。不过至少我不会再具状告发她伪证或诬告的部分,何况本来就告不赢。
没想到第一个出庭的case就让我遇到一生必须不断学习的课题,母猪猎人这条路似乎不好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