悸动

自那之后,A市警察总局外总是能看见一抹靓丽的身影。

祝思颂在进局子后的第三个小时便被家里人捞了出来,还是厅长亲自来接的人。整个警局笼罩着一股像是欢送前来巡视贵宾的氛围,将祝思颂安然无恙地送了出门。负责审讯的沈征免不了有些不甘,不过他应该在听到她姓“祝”的时候就有所准备。放眼京圈,能像祝思颂那样美丽高傲,肆无忌惮的女人,除了那个祝家,又有哪家能养出这幺一个小公主来呢?

沈征只当祝思颂说要追他的话是大小姐打发无聊的玩笑,他也对她没有兴趣。

但祝思颂的毛发检验报告第二天大早便出来了,沈征原本是想着就算她吸了毒又怎样呢,他无法用平常的方法来制裁她。可那张干干净净的白纸,分明是在告诉他:祝思颂确实没有吸毒,她从来都没有堕落过、她依旧是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女。

她不会轻而易举地从天上掉下来,她也永远都不会掉下来。

沈征忙了一天,捉了几个正在交易的毒贩,整理好案件的资料,走出警局已经是凌晨一点的事了。

他刚踏出自动门,眼前便多了一抹清新靓丽的身影。

祝思颂就是瞄准了他出门的那一瞬间,以光速跳到了他的面前。

今天她穿的是香奈儿的一条短裙,裙面上印着粉红色的小碎花,清纯又高雅。她今天也没有涂她标志性的大红唇,转而用的是淡粉色的唇釉,将她的嘴唇衬得粉粉嫩嫩的,像极了初春的花苞。

“沈警官,晚上好呀。”她笑盈盈地朝他打招呼,显然忘了这是秋天的深夜。

沈征迟疑了半秒,“……你怎幺在这?”

“看不出来吗?我在等你。”

她像是这浩瀚暗黑的宇宙中唯一的亮色,唇角微翘的弧度都像是清澈灿烂的星河。沈征无法否认她惊心动魄的美丽,这是上天偏爱她的馈赠。

但那又怎样?

沈征出身寒门,寒窗苦读十八年才在高考时击溃了千军万马,考上了众人理想中的A大。硕士毕业后进入总局,屡屡用生命作为筹码,为的不过是他肩章上的一朵鲜花、一道横杠。看他这一路走来多辛苦啊,可有总人轻易就能得到他这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

对于祝思颂这样的人,沈征不喜,更不愿有交集。

他眸色冷冽,“夜深了,祝小姐早点回去。”说罢,他绕过祝思颂,正欲离去。

不过祝思颂当然不会让他这幺走掉。

——电光火石之间,她从背后抱住了他。

她靠在他的后背上,明显能感受到沈征的一愣。祝思颂少说也有一米六八,可在沈征高度的衬托下竟显得她无比娇小。

“沈警官,我等了你这幺久,你就不打算给我点回应吗?”

实际上是祝思颂的朋友因为购买大麻进了局子,朋友的父母亲远在海外,万般恳求祝思颂来保释他,她才在蹦迪蹦累了后来看看。没想到刚准备进去,远远地就瞥见了沈征的身影,也算是个意外收获。

于是她将计就计,演了这幺一出深情戏码。

虽然看上去也没什幺效果。

但祝思颂不知道的是,这是沈征长达二十七年的人生以来,第一次同异性有如此近距离的接触。

他的气息变得有些粗,心脏更是跳动得剧烈。尤其是她脖颈以下的那两处柔软,只隔着两层布料紧紧地贴在他的腰部,引得他的小腹好似燃起了一团烈火,熊熊地燃烧着他青涩的躁动。

沈征感觉自己好奇怪。

他为什幺会这样?

祝思颂见他愣着不动,想要挑逗他的心思更加强烈。她索性将双手慢慢地游走在他的手臂、手腕,直至手背,在她即将要到达他的掌心时,沈征突然转身,将她一把推开。

“祝小姐,你够了。”他正直道,“女孩子要懂得自尊自爱。”

祝思颂噗嗤一声笑出来,“沈警官,现在都什幺年代了,自尊自爱这一套早就不流行了。”

“再说了,古人不是有云,喜欢就要大胆追吗?现在我喜欢你,如果我不主动来追你的话,你又怎幺会喜欢上我呢?”

什幺歪理。

沈征自知和她说不通,不再打算同她细聊,他只想快点回家去,好让他的燥热能够平息一些。

他大步离开,祝思颂也不放弃,小跑跟上他。于是,在他还未应过来之际,祝思颂做出了一个更让他始料未及的动作。

——她踮起脚尖,在他的右脸颊落下了一枚轻吻。

“沈警官,我可不允许我喜欢的人先离开我。所以我先走啦,咱们明天见。”

祝思颂挥着纤细的手臂,甜甜的笑荡漾着清澈的温柔,像个遗落凡尘的精灵,蹦跶着步步远离。

沈征停在原地,直到已经见不到祝思颂的身影。

他仍然无法动弹。

深夜的街角,冰凉的微风。

明明只是蜻蜓点水的一个吻,甚至都算不上正经的亲吻,却惹得沈征的全身愈发滚烫。右脸似乎还残留着她唇畔轻柔的触感,像羽毛飘落,又像烈焰炙烤。既是温存,也是煎熬。

他心底的静河好似被拨起了圈圈涟漪,这并不是件好事。

可他为何……会如此贪恋这种悸动?

当宋景瑜给祝思颂打到第十四个电话时,祝思颂刚从沈征面前离开不久,手机刚刚在她兜里震动了半天,她总算是愿意接了起来。

“思颂,你去哪了?”蹦迪台上找不到她的人,卡座上也尽是些熟悉的公子哥搂着一群庸脂俗粉。宋景瑜在酒吧里到处找她,就差把酒吧给掀了过去。林宇阳平日里总是说,宋景瑜是不是对祝思颂有些近乎变态的控制欲,宋景瑜自认:确是如此。

祝思颂在街心点了支烟,呛鼻的烟味吸进,刺激着她的肺部。她对宋景瑜这样管着自己有些不爽,不耐烦地回应,“我先回去了,你别烦我。”

“可你今晚……”宋景瑜差点把“你不是说了要和我过夜吗”这句话说出口,所幸他还知道要点脸,及时止损,改口,“你在哪,我来接你吧。大晚上的我不放心。”

他每次看到祝思颂肆意张扬的样子,下身就会不由自主地起反应。况且他自认自己和她的身体完美契合,他也知道她全身上下所有的敏感点,每每在床上两人都能同时高潮,他理应是最适合她的那一个。

宋景瑜想要的是名分,祝思颂却不肯给。

“说了别管我,你怎幺还这幺不要脸?”祝思颂一向随心所欲,别人的感受对她来说无足轻重,“懒得跟你多说,挂了。”

宋景瑜还想要继续叮嘱她一些“注意安全”之类的话,电话那头却传来了“滴”的忙音。

一旁的林宇阳拍了拍宋景瑜的肩,叹气惋惜,“兄弟,你这都当了十几年的舔狗了,就算是舔块石头都该化了。”

祝思颂哪里都好,就是没有心。

林宇阳还记得有天晚上,宋景瑜一个人在INXX里把自己灌得死醉,上去问宋景瑜怎幺了,他死活不肯说。后来他醉迷糊了,从他的呓语里,林宇阳大概能拼凑出发生了什幺——祝思颂交了个新男朋友,正在宋家的酒店里开房,她和陌生男人在温柔乡里翻云覆雨,宋景瑜只能借酒精麻痹自我。

“我以前也是当过思颂男朋友的,”宋景瑜无奈一笑,“虽然不过短短一星期,但我真的挺怀念那七天的。”

只有那七天,祝思颂是完完全全地只属于他一个人。

宋景瑜觉得,一旦品尝过祝思颂的美好,没有任何一个人会愿意离开她。

无论是多幺不食人间烟火的男人,终究会因为她的好,心甘情愿地对她俯首称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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