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再次打开,是刚刚在办公室的那几位朋友,提着一瓶酒和几个杯子,另一只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喝一杯解解闷?”
顺着对方手擡起的动作看过去,酒瓶上的标签很是熟悉,“你拿着我们公司的酒陪我喝?”
朋友没搭理他,将门带上,坐在沙发的一边,“过时不侯,我还要找景文一起吃午饭。”
他瞥了那位正拧眉开酒的朋友一眼,某人的得瑟不要太明显。
“说起来,你这位初恋,长得越来越艳丽了,就是脑子一如既往得不中用。”
他冷笑一声,不中用?一回国,打着那位萧景文的旗号开了公司借了贷款,给她看到的那份协议如果不是他横插一脚现在也是她的,胃口那幺大还想参与他们公司的竞标,怕他因为公司是她的影响投标,上赶着给他欺负。
这也算是不中用?
“这次又打算在哪个菜里放戒指求婚?人家答应你了吗?”
骤然射来的冷箭,让朋友胸口一冷。
他把杯子放在桌子上,里面的酒随着他粗鲁的动作晃了一点出来溅到了桌子上。
盛白焰抽了几张纸将水渍擦干,垃圾入篓,“我这虽然不是多好的酒,你倒也不必如此糟蹋。”
“你够了啊,我是替谁说话呢?”不过就是一句“脑子不中用”,多大仇怨呢这是?
之后的好几天,叶潇潇再没有无故出现在公司过,他每天一下班就回家,按时上下班,很是自在。
吃完饭后他照例打开抽屉,发现里面的盒子空掉了,但时间已经不早了,住的地方离药店很远,他只好端了一杯牛奶坐到家里的书房,看着书打发时间静静等待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