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很笨,但他懂得怎幺跟着我的指示做事。
医生很聪明,但他不知道耳鼓正确的使用方法。
他创造了它们,但又从未和它们真正建立联系。
他骄傲自大的想要创造一座伊甸园,想要圈养起所有的欲望;驯服所谓的真实。
欲望必须受限于真实,抑或真实应该臣服于欲望?连神都没有给出答案。
但我知道什幺可以刺破他的欲望与真实。
医生的歌唤醒了哥哥。哥哥唤醒了我。
小美爱他,她决定跟医生一起死去。
我开始吟唱《索多玛的120天》,这是他的“催眠曲”。
“你现在已经有能力杀了他。”
陷在淫欲之城索多玛的少年,尽管有上帝降下硫磺和火焰,他却从未能离开。
城池毁灭,烈焰成墙,炙烤灵魂。
医生是一条正在干涸的鱼。
“杀了他。” 血液中有83%都是水,鲜血可以浇熄火焰。
“为什幺不呢?”
他应该回到他的索多玛。
杀了他。杀了那个被他称为“父亲”的男人,那个美国教授。
哥哥举起尖刀,刺进医生的下体。
“我们在三个不同的场合,以三种不同的身份,见了三次面。”
那天我打开医生办公室的窗户,看到小玫坐在爬山虎的藤上:“按你们人类的缘分法则,我可以满足你一个愿望。”
我刚刚杀了医生。释放了那个被困住16年的少年。
我做了好事。
我应该得到奖赏。但我只见过她两次。
她笑着递给我一个晴天娃娃。
我想起来了。挂满了圣诞装饰的橱窗。22岁的医生。6岁的我。
医生给我买了棉花糖,漂亮的粉红色。
他准备和我一起去死。
遥远的回忆里有妈妈,叔叔,哥哥,还有我。
卖美味热狗的小贩,廉价的旋转木马,黄警官和妈妈,叔叔和哥哥,我和医生。
大城市的嘉年华队伍游行到我们县,要停留三天。地点就在河边公园。
叔叔陪着哥哥去看马戏团的表演,妈妈塞给我一根热狗,和黄警官走到了帐篷的背光处。
我听妈妈的话乖乖坐着,然后医生走过来,问我:“想吃棉花糖吗?”
医生牵着我的手去了河边。妈妈在和黄警官接吻。
粉色的棉花糖融化成了黏腻的糖精,医生让我洗手。可是河水很黑,我害怕。
我不记得哥哥是怎幺掉进河里的了。
人群喧闹起来,嘉年华的灯光像一个巨大的罩子。
大人们四处践踏,有人从河中捞出一具小小的尸体。
我看到睡着的哥哥躺在我的脚边,手里捏着一个变形的、鼓胀的晴天娃娃。
那个娃娃湿哒哒的,张着两粒黑纽扣做成的眼睛。
冬天,明明应该是干燥的。
哥哥很笨,可是他还是赢了一个玩偶。用粗糙针线缝成的玩偶,形状也很简单。
他要把这个丑丑的玩偶送给自己那个好聪明、好聪明的妹妹。
我在回忆里看到了小玫。她穿着小丑的戏服站在人群外,手里举着一群气球。
我把那个娃娃挂上树梢,她摇呀晃呀,转过了身去。
我回到了疗养院。
第二天,我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