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Love You, I Kill You (17)

哥哥很笨,但他懂得怎幺跟着我的指示做事。

医生很聪明,但他不知道耳鼓正确的使用方法。

他创造了它们,但又从未和它们真正建立联系。

他骄傲自大的想要创造一座伊甸园,想要圈养起所有的欲望;驯服所谓的真实。

欲望必须受限于真实,抑或真实应该臣服于欲望?连神都没有给出答案。

但我知道什幺可以刺破他的欲望与真实。

医生的歌唤醒了哥哥。哥哥唤醒了我。

小美爱他,她决定跟医生一起死去。

我开始吟唱《索多玛的120天》,这是他的“催眠曲”。

“你现在已经有能力杀了他。”

陷在淫欲之城索多玛的少年,尽管有上帝降下硫磺和火焰,他却从未能离开。

城池毁灭,烈焰成墙,炙烤灵魂。

医生是一条正在干涸的鱼。

“杀了他。”   血液中有83%都是水,鲜血可以浇熄火焰。

“为什幺不呢?”

他应该回到他的索多玛。

杀了他。杀了那个被他称为“父亲”的男人,那个美国教授。

哥哥举起尖刀,刺进医生的下体。

“我们在三个不同的场合,以三种不同的身份,见了三次面。”

那天我打开医生办公室的窗户,看到小玫坐在爬山虎的藤上:“按你们人类的缘分法则,我可以满足你一个愿望。”

我刚刚杀了医生。释放了那个被困住16年的少年。

我做了好事。

我应该得到奖赏。但我只见过她两次。

她笑着递给我一个晴天娃娃。

我想起来了。挂满了圣诞装饰的橱窗。22岁的医生。6岁的我。

医生给我买了棉花糖,漂亮的粉红色。

他准备和我一起去死。

遥远的回忆里有妈妈,叔叔,哥哥,还有我。

卖美味热狗的小贩,廉价的旋转木马,黄警官和妈妈,叔叔和哥哥,我和医生。

大城市的嘉年华队伍游行到我们县,要停留三天。地点就在河边公园。

叔叔陪着哥哥去看马戏团的表演,妈妈塞给我一根热狗,和黄警官走到了帐篷的背光处。

我听妈妈的话乖乖坐着,然后医生走过来,问我:“想吃棉花糖吗?”

医生牵着我的手去了河边。妈妈在和黄警官接吻。

粉色的棉花糖融化成了黏腻的糖精,医生让我洗手。可是河水很黑,我害怕。

我不记得哥哥是怎幺掉进河里的了。

人群喧闹起来,嘉年华的灯光像一个巨大的罩子。

大人们四处践踏,有人从河中捞出一具小小的尸体。

我看到睡着的哥哥躺在我的脚边,手里捏着一个变形的、鼓胀的晴天娃娃。

那个娃娃湿哒哒的,张着两粒黑纽扣做成的眼睛。

冬天,明明应该是干燥的。

哥哥很笨,可是他还是赢了一个玩偶。用粗糙针线缝成的玩偶,形状也很简单。

他要把这个丑丑的玩偶送给自己那个好聪明、好聪明的妹妹。

我在回忆里看到了小玫。她穿着小丑的戏服站在人群外,手里举着一群气球。

我把那个娃娃挂上树梢,她摇呀晃呀,转过了身去。

我回到了疗养院。

第二天,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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