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到了美国之后,平安很快就学会了英文。
托马斯非常惊讶:“平安女士,你真的太令人难以置信了,你的口音就像母语一样流利。”
此时的平安已经留了头发,不很长,只刚好束在脑后扎起来,但是已经能够完全遮住戒疤了,她想了想:“可能是因为我从小就读佛经,对于梵语有一种天生的熟稔感。”
托马斯大叫着OMG,浅色的睫毛向四周绽开,圆睁的双眼更是写满夸张的崇拜:“平安女士,你真的是so,so,so棒,果然不愧是神枪手先生的女人。”
鹧鸪哨也不再是一副假道士的打扮,他打算开一家贸易公司,多年的走南闯北给他积累下了足够的人脉,只等他学会确保沟通无碍的英文。
当下,正捧着原文书苦读的鹧鸪哨听见平安和托马斯的交谈,表示听不下去了:“梵语随着雅利安人传入印度大陆,是印欧语系印度语族的一种语言。”
平安不明所以:“那是什幺意思?”
“意思是,”鹧鸪微微一顿,只用上下眼睑的轻微开合,就将看智障的淡然和冷凝表达得淋漓尽致,“梵语是印度语,英语是西日耳曼语,能够快速学会英语,跟天生熟稔梵语不可能有任何联系。”
平安明白过来,并感到有点尴尬。
托马斯却又大叫了一声OMG:“所以神枪手先生的意思是,虽然佛经是用梵语传播,但诞生地并不一定是印度,创造者也不一定是印度人,可能是欧洲,是说英语的日耳曼人创造了它,这就能够解释身为佛祖的忠实拥趸,平安小姐能够快速学会英文的原因了。”
“这真是一个十分新奇的观点。”托马斯最后还给出了这样一句评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