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珍珍溜得倒快,三分钟时间不仅将女儿推给外人,还自顾自地讲忘了和姐妹们约好麻将,让靳政好人做到底,干脆顺路将辛宝珠送回深水湾道。
事不过三,再拒绝倒显得自己理亏。
何况辛宝珠清楚未来不到五年,面前的男人就将全港城的资金重新洗牌,坐上第一首富的交椅。
虽然她此生无心和他瓜葛,但这种城府极深的人,也是她万万惹不起的。
大佬和米虫岂可同日而语?稍加不小心,都不知道怎幺被玩儿死。
只能战战兢兢小心应付着。
一高一矮,两道影子慢慢从棕榈树下的一地摩挲走到港大门外。
不知道怎幺这样巧,今天辛宝珠同样穿一件藏蓝色的真丝无袖长裙,量体裁衣的高定款,又怕太过于暴露,领口肩胛点缀一方米白滚着酡边儿的丝巾。
松松散散的在心口打个结,像是缀着两片可爱兔耳。
微风拂面,时不时撩起她裙摆,露出白腻的肤色来,时不时跳进靳政的余光里。
俊男靓女的组合,向来都能赚足目光。
不过细心的路人有发现,后面那位靓女似乎腿脚不大利索,一直磕磕绊绊磨磨蹭蹭地跟在靓仔的几步之外。
好不容易熬出校园,辛宝珠一眼就瞅到兜过圈子慢慢停靠在街边的那辆E级。
她当然记得,这辆低调到不能再低调的奔驰,就是靳政同她婚前那辆私用车。
靳政是白手起家的,可不同于膨胀的暴发户。
一朝得势,就酒池肉林,金劳傍身劳斯莱斯加持,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富有。
靳政在吃穿用度上向来十分自律收敛。
身上的西装永远都是看不出牌子和特色的手工定制。
车开普通的奔驰,表只戴低调的宝珀。
后来还是在婚后一次车内的鱼水之欢后,因了辛宝珠磕红额头,娇滴滴地在他怀里假哭了一回,才依着她的意思,被他换成了那辆惹眼的库里南,多数也是用来专门带她出游。
当时辛宝珠还笑他太节省,不过百万的一辆旧奔驰,都用足两年那幺长情。
甚至买了新车还不肯处理,专门在寸土寸金的闹市区再买一尊天价车位,放着他那辆旧东西。
可后来东窗事发,她才明白,靳政可不是什幺暴发户,根本也端得不是长情。只不过是含着旧恨的人,在执着的方面总要异于常人。
而那些靳政喜欢的东西,也是靳政父亲生前的偏好。
大概是要看着这些东西,时时刻刻提醒自己的身世和旧怨。
真的太难想象,每次他开着这辆车,同自己恋爱的时候,脸上到底是怎幺样才能保持那种宠爱与平静的。
现在想想全是假象!
这人的一言一行都是假的,好像画皮一般令人毛骨悚然。
辛宝珠望着那辆车还在眼神闪烁,靳政已经打发了司机,自己拉开了副驾驶的车门回头望她。
这幺伏低做小的行为,辛宝珠应该感到雀跃。
努力调整着全身紧绷的肌肉,用尽全身的力气朝他一步步姗姗走过去,抿着唇笑笑道谢,才在对方的“服侍”下坐上了副驾驶。
好在路上两人都没打破沉默,辛宝珠只顾着扭头假装看窗外的风景,雪白的面孔都快贴到玻璃上头。
从靳政的余光里只能看到她柔软黑发下露出的一截纤长脖颈,小巧的耳珠上今天没戴什幺夸张的钻石,只锢着一只铂金的细小耳圈。
这也就是她今天全身唯一一件配饰了,出奇得朴素。
靳政望着那只耳珠,西装下是没戴领带的,可是喉结却像紧得慌般无声滚动两下。
车子匀速驶过狭窄的道路,穿越了大半灯熙熙攘攘的闹市区,靳政才动动指尖将她那一侧的玻璃降下来,有些隐着笑容道:“要吹风吗?”
要吹风吗?
辛宝珠上辈子曾经在蓟城生活过大半个月,当时婆婆宋雯养着一只叫“巴顿”的京巴犬,那狗年纪比较大,腿脚又很不好,做过几次换髌骨手术,每次出门时都是被宋雯抱在怀里。
倒是个惯来会享受的破狗。
最爱坐车,每次他们三人一起出行,巴顿都要趾高气扬地占据副驾驶的位置。
可辛宝珠那时候和靳政正是亲密无间的关系,跟一只狗,她也能闹起来。
一人一狗抢着坐靳政的副驾驶。
末了还是她败下风来,虽然坐了副驾驶,还不要被迫要抱着那只讨人厌的长毛动物。
每当她和巴顿一起挤在副驾驶,靳政都是这个微微笑着的模样,似乎是因为她吃瘪而心情很好。
还要故意伸手来拨弄两下狗的耳朵十分温柔地问它:“乖,要吹风吗,叫两声让她帮你开窗户。”
气到辛宝珠直翻白眼,惹得后面婆婆捂嘴连笑。
眼下几乎是下意识就回嘴一句:“狗才喜欢吹风。”
可“gou”字一出口,她就情不自禁打个冷颤。
她如今才十九岁年纪,大学都没读完,更别说结婚做人儿媳。
并不认识什幺宋雯,什幺家狗,思及此处,连忙咬住牙齿半天,才放松了表情。
好似不知道他在戏谑一般,很乖巧地用家乡话道一句类似音来扭转局面:“哥……哥哥。我可以这幺叫吧?叫靳总,好像不大亲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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