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回家

与柳大夫聊了一会儿,几个小工连同寻书林淮一起从书店里走了出来。

今天书店开业,是要摆宴席招待帮工的,林湘昨日已在附近的食坊预定好了包厢,见众人出门,她正欲向柳大夫道别,回到寻书和林淮的身旁,不想,一上午没能捣乱成功的林淮憋不住了。

林淮被一个不苟言笑、人高马大的短工防贼似的看了一上午,简直要气坏了。她怒气冲冲,看见七姐的影子就嗖地窜了过去,抗议的话还没出口,她就被七姐身边的男人吸引了注意力。

青衣葛巾、浅笑安然。

她揪到了七姐的小辫子!眼睛一亮,林淮没想太多,脱口而出:“你是画里的——”

“林淮!”林湘轻喝一声,忙拽住她的衣袖,打断了她未说完的话。

“走了,去吃酒席。”拉着她的手腕,林湘匆匆向柳砚青辞行:“抱歉,柳大夫,我们先走一步。”

“无妨,一路小心。”

林湘草草点头,却并未听从他的嘱咐,只将脚步迈得飞快,徒剩落后几步、惨遭抛下的寻书和小工们面面相觑。

适才林淮并未大声喧哗,她们几个落在后头,并未听清三人的交谈内容,故而小工们只在心里纳闷:怎幺还没碰头,主人便先行了一步,把客人给抛下了?

寻书也想不通,但她认为林湘姐行事肯定有自己的理由,便道:“东家和八小姐或许有家事要叙,我们走慢些吧,落后她们两步。”众人纷纷应了,一行人慢慢地往食坊去。

柳砚青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少见地蹙了眉。

观那锦衣少女和林湘间的互动,林湘是画了他的画像?但是,为何要画他?她对自己不像是有私情,但他眼下这张面皮,难道有入画的价值吗?

柳砚青擡袖,指尖轻碰了一下自己的面颊,触感微硬而略显粗糙,这正是他每日顶着的那副面具。

收回手指,他忽而摇头一笑。是了,自己必然是戴着它的。因为旁人的突兀举止而失去了对事实的判断力,他今日,也算荒唐了一回。

这厢柳砚青正为自身理智暂失而发笑,而另一边,林湘却在暗自生自己的闷气。

明明知道柳大夫的店就在隔壁,而她家那个说话不经大脑的傻子又见过他的画像,自己居然还敢把林淮往店里带。

万一林淮今天把她暗地里给人家画像的事捅了出来,在古代私藏异性的画像,无疑的桃色新闻一个,她,不对,柳大夫今后怎幺见人?她的店还开不开了?

若不是打断的及时,后果——林湘不敢设想。

“七姐……”见七姐一路黑着脸不置一词,林淮低眉抿唇,任林湘拉着她往前走,连她的手腕痛、走太快也不敢提了,只小心翼翼道:“七姐,你理理我嘛。”

林湘并不想理她。

“我不是故——”

林湘飞快打断,不给她狡辩的机会:“你当然是故意的。”

“好嘛,就当我是故意的,可,这又没什幺啊,不是什幺都没发生嘛。”

闻言,林湘停下了脚步。“你真觉得没什幺?”

林淮自然清楚说出此事会让七姐添一件风流韵事,但女郎多情、为一个男人画了小像算什幺大事?这种无伤大雅又能让七姐小小头疼一下的捉弄,在她看来正好合适。但是,对着七姐愠怒的目光,“当然”两个字在她喉咙里卡了壳。

她不明白七姐为什幺生气,而自小娇纵惯了养成的小姐脾气,又让她无法轻易说出道歉的话语。

气氛一时僵持不下。

余光瞥见寻书等人追了上来,林湘阖目再启,松开了林淮的手腕,她的目光渐渐冷了:“好,你的想法我知道了。”

她将林淮丢下,一个人往食坊走。

七姐不管她了。

直到食坊的活计把她领到了另一间包厢,林淮才意识到这个事实。

她本来准备趁午宴之时向七姐服软退让,甚至做好了和一群下人同坐一桌吃饭的巨大牺牲准备,却没想到,七姐连一个眼神都没给她,直接吩咐了伙计再给她找间屋子,让她一个人坐。

没人管她最好了!七姐自己没尊没卑的,她可不是,她是林携玉的女儿诶,才不要和一群下人一桌吃!

林淮愤愤夹了一大块红烧肉,吃了一口,全吐了出来。

难吃死了!

林淮恨不得把桌子掀了,手都搭了上去,最后还是什幺也没做。

听着隔壁包厢隐隐传来的阵阵笑语,林淮猛地站了起来。她不想待在这儿了,她现在就去告诉七姐:就算母亲会重罚她,把她打一顿,家法五十,她也要回家去!她还要对七姐说:她会向父亲告状,把这些天里受的委屈统统说出来。听到她这样说,七姐一定会大惊失色,拼命地求她。

她一定要好好出口恶气!

“八小姐,您怎幺来了?”寻书给她开了门,面带疑惑:“是这里的饭菜不合口味吗?”

林淮没有回答,一双眼睛紧紧盯着七姐的位置,七姐擡起头,看了她一眼,却什幺也没说,继续夹菜吃。

“八小姐?”见她不说话,寻书轻声喊她。

林淮握紧拳头,转身走了。

“林湘姐,你和八小姐吵架了吗?你一直不开心,她好像也不开心。”林淮走后,寻书小声和林湘咬耳朵。

“嗯,吵了一架。她……先不管了,不会丢的。”

林湘现在很烦,比开店应付客人还要烦一百倍。

她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在很努力地适应古代生活、很努力地去接受女尊男卑的世界,但是,直到今天和林淮不欢而散,林湘才意识到,自己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她没有适应这个世界,她只是将上一辈子的价值观沿用到了这时,并且,强行忽视了因此导致的所有不和谐音符。

她想和寻书做朋友,就替人销了奴籍,让人家喊她姐姐。结果,她从离开林家到开店,事事还是要依靠寻书帮忙;而寻书也没有一件是不应她的。这和当丫鬟伺候她有什幺分别?

若非她附身的是个衣食无忧、可以恣意妄为的富家小姐,只怕,她在这个时代还活不过一个月。

而到了与林淮相处的时候,她就更过分了。因为对方皮得跟她妹似的,她就想帮对方紧紧皮,把人家从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富家小姐,强制性地拉到和自己同一个生活水平线上,美其名曰:让林淮先适应以后的命运。

她到底要有多可笑,才能自认为可以将林淮的思想给掰“直”?要知道,小说里,没了父亲之后,林淮宁愿一头碰死,也不愿屈居于女主林沅的麾下苟活。

长幼有序,嫡庶有别;人分等级,阶而有差;女郎生则尊贵,男人自为下贱。这些念想在林淮、在世人眼中如同至理,理所当然,自古有之。

「一个女人家里藏着男人的画像算什幺大事?况且,还是她亲手所画,多风雅、多有才,就是人太多情了些。反倒是那个被画到纸上的男人,一个良家男子,未经媒妁,私相授受,噫。呀,他甚至自己开了一家医馆,二十多岁了也未有个妻主——这男人一定是恨嫁了,才会这样大胆妄为,勾引邻人。」

类比男尊女卑的古代,林湘几乎能想象到这事被爆出以后,街头巷尾的流言。

林淮不可能想不到这些,但她压根就不认为,一个男人的名声,值得她去维护。所以面对自己的怒气,她只觉得委屈——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捉弄啊,对七姐你无伤大雅,为什幺你要发火?

林湘从有没如此深刻地意识到——在今后的人生中,她会一辈子充当一个不合群的异类,作为一个异世界孤身而来的幽灵而活。

“寻书,你真的……想在书舍里做工吗?”良久,一室饮酒吃菜的笑语声之中,她轻轻询问。

“嗯,我想帮你。”寻书毫不犹豫道,表情坚定又真诚,看不出任何矫饰之意。

这是她想听到的回答吗?林湘不知道。

她只是点头,拿起那盅一直放在手边的酒,与寻书碰杯,慢慢地饮了。这酒的度数很低,可她却不是个能喝酒的,一杯下去,她捂住嘴咳了两声。

因着下午还要开店,午宴并没有持续太久。众人吃饱喝足,结账出门,林湘出了食坊,行了几步,瞥见那身熟悉的衣裳,她才发现林淮并没有走,对方靠着墙角、抱膝而坐,整个人缩成一团,一副被世界抛弃了的可怜相。

“八妹。”林湘停下脚步,轻轻喊她。“你……没走?”

林湘还以为,没了她的管束,林淮会立刻回家去。

林淮当然想走,但是,她即使要走,也是在运用智谋、顺利反抗了七姐的压迫之后,再留书一封扬长而去。现在,七姐不管她了,她直接就能回家,这算什幺?

她擡起头,看着喝了酒脸色发红的七姐,喉头滚了滚,千思万绪化作一句:“七姐……我惹你生气了。”

我不该……拿你的名节开玩笑。

“先起来再说。”林湘垂下眼睫,她弯腰伸手,把这个便宜八妹从地上拉了起来。

惹她生气?不,纵是没有林淮,今日的事情也有可能发生。画就放在她的书房里,一张一张,不只是柳大夫的。若是被他人发现,声张了出去,后果比今日严重得多。

她不气林淮,她气的是自己,悔的也是自己。

气自己没有认清这个世界的现实,妄加干涉剧情;悔自己冒犯他人私画画像,以致差点出了岔子。

她牵着林淮回了书舍。

下午的生意较上午冷清了一些。看过热闹,来买书的客人自然是少了。这正合林湘的意,她现在无心应付这些客人。

林淮下午乖了很多,捧着一本书坐在柜台后的椅子上一页页翻看,还不时朝她的方向瞄一眼。

半途,她甚至找出了林湘之前揉皱弃用的广告单,一张张铺平,夸林湘画得好看。

林湘知道自己的斤两,画起国画来,她哪里比得上林淮呢?但既然林淮有心示好,她便也认真听着。

见林湘肯搭理自己了,林淮来了精神,一句句地跟她谈画画的关窍。

琴棋书画四艺之中,林淮尤善琴艺,对其他三样只是平平,她铆足了精神,努力回忆教画的先生授课时所言的绘画之道。

闲话半晌,林淮肚子里快没了货,急得额头冒汗,林湘最懂相对无言的尴尬,也不为难她,起身招呼顾客去了。

林淮松了口气,把七姐的广告单放回柜台的抽屉里,继续看她的闲书。

“姑娘,地上掉了张纸。”一个书生打扮、三十出头的女人道。

林淮伸头一看,是一张广告单,也不知是何时从柜台上落下去的,纸上还留下了一个灰扑扑的脚印。

她一阵心虚,慌忙在书舍里找七姐的身影。见林湘在书舍另一边和买书的人闲聊,才松了口气。

她起身把广告单拾起来,拍了两下,脚印的痕迹依然明显。纸上画着枯石与红梅,七姐的用笔和着色总是透着古怪,那枯石和红梅神意不足,反而有点现实里的样子。

反正这张纸也用不上了,这样想着,她把广告单叠好,没有放回抽屉,随手夹进了书里。

一本书看至一半,纸上突然落下一道暗影。

“八妹。”寒若冰雪的嗓音自头顶而落:“在外玩闹数日,该回家了吧?”

林淮一个激灵,猛地擡头,撞进一双深邃而冰冷的眼瞳之中。

容貌昳丽,而神似寒松的女人立在柜台前,自高处俯视着她,嘴角扬起一抹恶意的弧度。

——林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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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沅终于出场啦,撒花。这章近4000字,早想收笔不写,但还是想停在一个合适的地方。不好意思,发晚了,若有错字明天再改,留言也明天回,睡了。/睡不着改了下文,把不通顺的地方理了理,真4000了。日喔,在po里我绝对是高产的作者。

之所以花那幺多笔墨去写林淮的出走与归家,是因为,她是连系湘湘和原书的桥梁,是湘湘成长必经的挫折和观察世界的窗户,更是之后不少事件的引子。

还有,虽然题材是女尊,但女主湘湘其实是支持平权的,不论男女也不分贵贱,她想尊重每一个人,这样写是不是会很怪?

之所以写女尊,一是合理开后宫,二是,想让湘湘活得自由一点。她去了古代,照样能努力适应环境自立自强,只是,过程会很苦,我不想让自家崽崽太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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