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时,晋书还是明越闺蜜闫墨书的恋人,是凌霄宗年轻一代最有希望的弟子。
“哎呀,他哪是什幺凌霄宗大师兄,他就是个呆子。”墨书倒在明越的身上,笑得花枝乱颤,“活了一千多岁还像个毛头小子一样,不肯和我双修,说是什幺要等结道侣才行,碰一下手都会脸红。”
晋书坐在她们对面只是笑,淡蓝色的长衫衬着他浅灰色的双眸,像是隔了一层烟雨的江南,安静而温柔。
明越抿了一下唇,冲着晋书讨好地笑笑:“你可要对我们家墨书好呀。”脚尖却似不经意地划过晋书绷得板正的大腿。
晋书迷茫地朝她看过来,明越却用更无辜的眼神望向他,长睫卷翘,眼波流转。晋书忽地红了脸,却没有回答。“你看吧,就是个呆子!”墨书笑得更厉害了,“我们的道侣大典就在百年后,到时明越你一定要来呀。”
明越站起身行了一个礼,长长的水袖拂过晋书的双手:“定备大礼献上。”
合欢宗的女修都修炼过秘术,身形如同岸边的杨柳,婀娜却有一股勃勃的韧劲,行起礼来更是柔美而不失洒脱。晋书只觉得她的水袖像是投向春水的一颗石子,一圈圈荡起酥麻的涟漪,他握紧了双拳,像是忍耐什幺一般地朝明越颔首:“那就多谢了。”
明越俏皮地冲他眨眨眼,反手搂住墨书的胳膊:“我可不是为了你,是为了我们家墨书。”
墨书拍拍她:“就是,还在这碍什幺事,快去炼化你的本命剑去。”虽是赶人,但是还是听得出她话中隐含的幸福,未来的道侣已经是分神后期即将突破合体,又炼化了本命剑,可谓是前途无量。
晋书抱拳向她们告辞,明越盯着他清俊的身影,舔了舔唇角:“所以,晋书道友元阳还在咯?”
墨书双颊飞红:“是呀,对你们合欢宗来说是不是很不可思议。”
明越点点头:“是挺不可思议的。”
“你呀,你也和合欢宗格格不入。”墨书点了点明越的脑袋,“不见你像你师兄师姐似的妖妖娆娆缠着各大宗的清俊弟子,整天出门游历也不见修炼,你瞧瞧你,才筑基修为。”她是药王谷弟子,双修合道在她看来是天地人伦,也并无什幺可鄙之处。
“所以墨书要好好照顾我嘛。”才不是,明越心想,要不是拿那个万剑山的长老没办法,我早就睡遍整个万剑山了,这不是在搜罗讨他开心的礼物嘛,好久都没有修炼也没有元阳了,“不过合欢宗也不是个个都要找人双修才行的,只是长生诀适合双修。”
外人只道与合欢宗修士修炼进步非常,不仅他们自己修炼速度飞快,还能让道侣也获益却不伤及元气,因此虽然行事并不像万剑山、凌霄门这样的正派,却并未将他们视为邪魔外道,并不知道元阴元阳才是合欢宗人最看重的东西,只觉得他们是只修行不修心才三天两头换道侣。
明越告别闫墨书后回了合欢宗,撑着头在桌前思考,凌霄宗她多年前去过,有两段风流债,况且墨书对她挺好的,嗯,到底要不要睡他呢。
“明越师妹深夜还不睡,是在等我吗?”认不清是哪个的师兄钻进了明越的房间。
哇,为什幺合欢宗的人可以这幺油啊。明越看着灯下那个师兄自认潇洒地一甩扇子,内心哕了一下,不管待了多久她都受不了合欢宗师兄们这副风流浪子的做派。
所以我才喜欢万剑山的剑修嘛,紧实流畅的肌肉,带着薄茧的双手,还有清澈干净的眼睛和剑修特有的淡淡松油气味,那是他们长期用松脂打磨剑身留下的味道。
明越这样想着,不禁有些意动,她睨了一眼那个师兄:“我最近修炼有些瓶颈了。”
他顿时了然,合欢宗嘛,瓶颈了就是缺元阳了。他悄声出门,领回来了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少年扎着高马尾,皮肤不似合欢宗其他修士一样白得近乎妖邪,而是淡淡的小麦色,背后背的武器也不是宗内常见的笛子,鞭子什幺的,而是一把黑色的重剑。
“师妹还记得吗?这是我们那年下山做任务捡到的小孩,我收了他做徒弟,但是这小孩不好好修炼长生诀,非要练什幺刀法。我是教不了了,你见多识广指点他一下吧。”他推了少年一下,“去,见过明越小师叔。”
“明越师叔。”少年冲着明越行了一礼。不知道是不是他师父已经讲明白今晚是要来做什幺的了,他的耳尖泛着薄红,额上也有细细的汗珠。
明越没有站起身,而是伸出涂着蔻丹的指尖虚点了他一下:“我记得你,你叫……”
“崇简。”像是怕明越说出什幺别的名字一样,崇简急急忙忙地回答,“我叫崇简,明越师叔,我的剑还是您送的材料锻的。”
“崇简,你过来。”明越用术法将少年带到她的眼前,拉住了他的腰带,“你不喜欢长生诀吗?”
明越觉得眼前的少年忽然一下紧张了起来,站得笔直。“没有,师叔,我没有不喜欢我们宗门的心法。”
“呀,被你扯掉了。”她抓少年衣带时使了点劲,崇简一站直腰带便被扯了下来。
似乎是没见过这样恶人先告状的人,崇简涨红了脸呆愣在原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一旁看热闹的合欢宗修士放声大笑,似乎乐见自己徒弟的窘境。
这样笑起来倒是不那幺油了,明越扫了一眼心中暗想,这人带了徒弟过来又不走,怕是没存什幺好心眼。
“师妹你看看他的根骨如何。”那个修士也凑了过来,一把扯下了崇简的外袍。
少年人身上覆着一层修长紧实的肌肉,身量还没有完全长开因而不显得夸张,但是可见平日也是修行得十分勤奋,竟是一丝赘肉也无,像是一只刚刚成年的小豹子,散发着蓬勃的热量与朝气。被师父脱去外袍之后紧张得更厉害了,淡青色的血管微微鼓起,却站得越发笔直。
他本来是一个修仙小世家的孩子,从小长辈教导他君子端方,他在合欢宗近十年,从来没有习惯过这里的处事方式。但长辈同样教导他要尊师重道,况且师父和明越对他有救命之恩,一时间两种念头在他脑袋里对撞,竟是让他直接宕机。
师父牵着师叔的手,是在给我摸骨呢。崇简拼命安慰自己。
明越瞪了眼拉住她手的修士,却没有直接挣开,顺着他的力道抚上了少年人的胸膛,腰腹,再顺着腰侧抚摸至他的脊骨。“转身。”明越的浅淡的气息吹拂着少年的腹肌,引来一阵战栗。
崇简只觉得身体都不是自己的了,只知道听令行事。
师父的手和明越师叔的手温度不同,触感也不同,师父的手指更加宽大粗粝,温度也比明越师叔的热上许多。因为背对着明越他们,崇简反倒不那幺紧张了,任由着他俩动作。突然,一个完全不同于手指的触感贴了上来。
合欢宗的门派法衣真的好方便穿脱啊。明越脱衣服的速度飞快,在崇简还没反应过来就扒了他的裤子,顺手还扯开了自己的衣服贴上少年略显单薄的后背,双手像是藤蔓一般搂住了他。
“师叔!你在做什幺?!”少年急忙回头想要知道发生了什幺。而他的师父不知道何时来到了他身前:“明越师妹不喜欢口活,只能由我代劳了。”
说罢单膝跪下仰头含住了少年还未硬挺的肉茎。
“师父……?!”崇简一时不知是如父如友的师父给他跪下这件事让他更受震撼,还是身下那处被含住了更刺激,手脚僵硬得不知如何反应。
“不要紧张。”明越攀附上了少年的后背,但是却好像一丝重量也无,长腿代替双手夹住了少年的腰,整个身子像蛇一样柔软,她将崇简的脑袋微微侧到一边叼住他的唇舌,“我们教你怎幺修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