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清漓撑着油纸伞走在石板路上,细小的水珠自伞沿坠落,溅湿她的裙摆,她却浑不在意,步履自若地慢慢走着。
雨还在下,巷子里已经出了几家早点摊子,热气袅袅,充盈了人间烟火。
如今天下纷乱,宁朝中除了盛京外,像越州这般安逸的城池已经不多见了,越州的百姓仍能安居乐业,皆因越州有位好太守——宁天麟的外祖父盛义之。
盛义之老将军早年随先皇征战南北,平匈奴、镇北夷,为宁朝扩大了半壁疆土,被先皇赐封为一品盛国公,手中握着宁朝近半数的兵权。
昌惠帝登基后,也遵先皇遗旨,对盛国公十分看重,还擢升了盛国公的小女儿为贵妃,其所出的四皇子宁天麟更是英才卓绝,风头盖过一众皇子,深得圣心。
宫里,盛家的女儿与外孙做着圣宠无边的贵妃、皇子,宫外,盛老将军做着手握重权的盛国公,两朝帝王又都对盛家如此看重,朝臣们都在暗暗猜测,若非太子有着嫡长这层身份,这储君之位,当属四皇子了。
可惜,一朝天子一朝臣的道理亘古不变,昌惠帝不是先皇,并非如表面那般看重盛国公府,反而愈发忌惮起盛家的势力。
终于,他借着盛贵妃“谋害太子”的重罪,顺利拔除了盛家。
盛贵妃被赐白绫一条,盛国公被褫夺国公封号,释了兵权,贬去了偏远的越州任太守。越州太守一职虽不算小,可与权倾朝野的盛国公相比,实在不堪一提。
至于四皇子宁天麟,这个曾经的天之骄子,在得知盛贵妃被赐死时,匆忙赶去向昌惠帝求情,却被翻脸无情的帝王仗责了一百大板。
那时他刚于围猎中坠马受伤,这一百大板后,彻底损了筋脉,从此只能坐于轮椅之中。
如今,盛义之老将军已近耄耋之年,而四皇子宁天麟依旧残废,在昌惠帝心中,盛家已不可能再成为威胁皇权的隐患了。
只是,金鳞又岂是池中物?
昌惠帝大概从不知,他这位自请去越州养病,看起来再无雄心壮志的皇子,始终在韬光养晦,伺机夺回他本该拥有的一切。
宁天麟从未放弃医治自己的腿,他伤的是筋脉,待十年二十年后将筋脉养好,总有一天能够重新站起来。
十年二十年啊,可真是够久。
言清漓勾起唇角。
她的出现对宁天麟来说,可谓是个意外之喜了。
因为她能将这漫长的十年、二十年,生生变为一年。
她虽为女子,却在医术上有着极高天赋,不仅继承了父亲楚道仁的一身医术,还青出于蓝。
从前,父亲遇到疑难杂症,都会私下里与她商议讨论,太子重病时,连太医院院首都断定其活不过三年,还是她研制出一道方子交给父亲,太子的身子才愈见好转。
她的医术,不敢称这世间绝顶,却也独一无二。
可惜那可怜的太子最终还是难逃一死,与她父亲一样,成了帝王与奸臣们巩固政权的牺牲品。
“呦!是顾家姑娘啊,怎得这样早就出诊了?”包子摊的妇人看到言清漓,冲她招呼。
言清漓向那妇人点点头:“醒得早,随意走走。”
妇人不满她不冷不热的态度,在她刚一走过就小声啐道:“呸!谁信呐!不守妇道,这天儿刚亮,指不定才从哪个野男人的被窝里爬出来的。”
“嘘!你小声点儿!”中年男人用手肘顶了自己婆娘,斥道:“邻里邻居的,叫人听去了不好!”
他倒不否认婆娘的话,毕竟正经姑娘谁会抛头露面地去做个大夫?要知道病人中可是有好些男子的,再如何避嫌,也总有身体接触,实在是不顾名节。
只是这顾家姑娘的医术属实不错,如今兵荒马乱的,谁也不敢保证自己会没病没灾,可不敢轻易得罪医者。
“怕什幺,一个破鞋的女儿罢了!”妇人掐了男人一把:“你个老东西,不会也看这小破鞋模样俊,被勾去魂儿了吧!”
“死婆娘你胡说八道什幺!”男人急忙辩解,却在辩解后又忍不住向那女子的背影偷偷看了几眼。
斜斜细雨中,红纸伞下的白衣女子背影飘渺,纤细婀娜,的确是勾人的。
清晨巷子安静,那对夫妻的话一字不落地落在了言清漓的耳中,她漾起一抹无谓的笑。
这世道对女子总是如此不公与严苛,在她看来,男欢女爱又不是女子一人之事,何以出了事后,被人指点的总是女子?
言小姐的生母顾氏,未婚生女便被世人在背后唾骂,可那哄骗女子的男人,却能在一夜风流后仍旧做着高高在上的国公爷,就算日后被人知晓曾有过这样一档子风流韵事,人们大抵也只会夸赞那言国公有好本事,竟可让一女子宁愿背负骂名也要替他生下孩子。
而言小姐与母亲不偷不抢,安安分分地靠行医为业,却又要被诟病抛头露面,真真是无道理可言。
言清漓伸出手,雨滴落在掌心,很凉,但人心更凉。
……
顾府的宅子不大,世道不安稳,家大业大的容易招风。
一年前言小姐进京寻亲,将府里为数不多的下人都遣散了,只留下一个贴身丫鬟、一个烧饭婆子和两名护院,是以,不大的宅子如今显得分外冷清。
“小姐,这一大早的您去哪了?婢子找您半天了。”
言清漓刚一进府门,就见一个与她年纪相仿的婢女急忙赶来。
明明是个婢子,穿戴的却比她这个主子还要招摇,腕上的镯子水头极好,待走近了,那婢子悄悄地将镯子藏进袖中。
言清漓权当没看到她这些小动作,径自向自己房中走去。
这婢子名唤朝云,原是顾府里一名洒扫侍女,当初言小姐询问谁愿留下做她的贴身丫鬟,朝云主动自荐。
但这朝云并非什幺省油的灯,她之所以留下,乃是看中顾家仍有利可图,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顾家再落魄,言小姐变卖了铺子和产业后,库房里的银钱也累下不少。
言小姐善良没有心计,极为信赖这朝云,一年前,朝云怂恿言小姐进京寻亲,称她在乡下有熟人也要前往,可一路为伴。实际上,在出了越州后,朝云就将言小姐引上了一条匪盗出没的小路。
毫无意外的,她们遇到了匪人,朝云自己逃了,而言小姐身中两刀,又差点被匪人侮辱。
“送些热水到我房里,我要沐浴。”言清漓没有理睬朝云,冷冷吩咐一句。
她并非注重主仆尊卑之人,相反,上一世她与父母从不端主子的架子,在楚府中,主仆上下都亲如一家。
但人与人到底是不同的,像朝云这种白眼狼,言小姐那般真心相待,也没将她养熟,她更不会费那个心力。
朝云在言清漓回房后撇撇嘴,小声嘀咕:“大清早的沐什幺浴!”
自打一年前这小姐大难不死,还被人活着送回来后,性子就跟变了个人似的。
在朝云印象中,之前的言清漓是个没太多心眼儿、耳根子也软的女子,如今反倒是有了自己的主意,对待下人们也是冷冷淡淡的。
最重要的是,言清漓在伤好后这大半年里,突然变得神神秘秘,譬如夜里不需要人守夜了,且受伤前她从不懒起,伤好后却时常要睡到日上三竿,仿佛一夜未睡似的,还总喜欢在睡醒后沐浴,更有几次也像今日这般,于清晨时分从外头回来。
朝云悚然一惊——难不成她真如街坊传言那般,在外头有了野男人?
——【题外话】——
为了剧情,前面铺垫的有点多,后面就好啦,肉肉预计还有一章抵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