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亲(修)

陆欢又熬了个大通宵把《胭脂泪》的同人耽美文《胭脂雪》给补完了。

这篇同人文简单来说就是林笙和慕青霜从相爱相杀到相知相恋的故事,涉及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强制爱,小黑屋等各种18禁情节。

而陆寰在这篇同人文中更是把炮灰属性发挥得淋漓尽致,她被林笙拿来当做刺激慕青霜吃醋工具,如愿嫁给林笙后,丈夫却不爱她,甚至因为太过迷恋林笙而甘愿为他生孩子,然后将自己的亲生骨肉过继给慕青霜抚养。林笙有了孩子后就再也没有碰过她,最后陆寰顶着林笙发妻的头衔郁郁而终。

虽然陆欢没上过大学,但好歹也是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这不就是同妻吗!到底是怎样的人才能写出这幺三观炸裂的同人文啊!

攻略林笙可以,但成为同妻不行!于是陆欢顶着一双熬夜过后的熊猫眼火急火燎的跑去找她爹。

“爹——”

陆寰爹看到是陆寰,立刻放下手中的书,笑呵呵的问道:“寰寰,找爹所谓何事呀?”

陆欢也没直说什幺事,而是走到陆镇南身后,又是替他捏肩,又是替他捶背,一会儿端茶,一会儿送水,狗腿得不得了。

陆寰爹享受了一会儿后,才慢慢开口道:“行啦,你这次又有什幺事要求我?”

陆欢也不着急,继续给陆镇南捏着肩膀,嘿嘿笑道:“爹,您怎幺知道女儿又有事求您?”

陆寰爹轻哼一声,端起茶杯,不以为然道:“就你那点儿小心思,你爹我还不了解?”

陆欢见好就收,直言说道:“爹,我想改名字!”

“什幺!”陆寰爹刚喝下口的茶差点喷出来,擦了擦嘴角的水渍,又道:“怎幺好端端的想改名字?”

“您看啊,我这个‘寰’字笔画多且不说,看起来倒像个男子的名字,而且女儿先前去甘露寺祈福的时候,请高人算过一挂,那高人说我这名字不好,若不加以改之,将来必会后患无穷。”陆欢一边说一边观察着她爹的脸色,见陆镇南有些动摇,她又继续添油加醋地说道:“女儿原本也不信来着,可不就发生了落水事件嘛,还差点丢了性命。”

陆欢说得有模有样,而且陆寰爹又是出了名的疼闺女,耐不住闺女的一顿软磨硬泡,便松了口:“那你想改什幺名字?”

“女儿想取一个‘欢’字。”

“陆欢?”陆寰爹将这个名字含在嘴里仔细琢磨。

“欢”字有欢喜快乐之意,陆寰爹如今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女儿一辈子能无忧无虑,这名字刚好就击中了他老人家的下怀,连声说好,当即就答应了。

“爹,口头答应还不行,您还得在族谱上把女儿的名字也改了”

“好,爹都依你。”

于是乎,陆寰正式改名为陆欢。

陆欢如此大费周章的改名其实是有原因的。根据原着同人小说《胭脂雪》的剧情,陆寰和林笙两人不仅是青梅竹马,且两人还订有娃娃亲。两方父母把刻有自己儿女名字的玉佩相互交换,作为指腹为婚的信物,等到了婚嫁年纪,再以玉佩为媒,结为连理,而陆寰嫁给林笙那天,就是她悲剧的开始。

陆欢并不急着去找林笙刷好感,反而是戴上帷帽,拉着春桃上街采购去了。她看了一下陆寰的衣柜,里面全是花里胡哨的衣服,要是天天穿这些,林笙会看得上她才怪。陆寰虽然长相一般,但她和陆欢一样,笑起来有一对酒窝,甜甜的还挺讨喜。

陆欢经过几天来的不懈努力,终于把原主的衣裳手饰,胭脂水粉全都换了一遍。不得不说,有个有钱的爹就是好啊,买东西都不屑砍价的。以前她为了攒弟弟的医药费,每次买东西都得和店主砍上半小时。

这天她又带着春桃上街去采买,一主一仆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刚回到陆府,就见到两队人马并排站在她家大门口。

府里来客人了,这幺大阵仗?但仔细一看,这些全都是林家堡的家丁护卫。

不是吧,林笙每次出门都这幺兴师动众幺?

陆欢刚踏门而入,府里的王管家就迎面跑来。

“王管家,这是怎幺一回事?”

王管家和善一笑,恭敬地说道:“回小姐,这是林少主带着聘礼向老爷提亲来了,现两人正在大堂呢。”

“我靠,这幺快?”陆欢赶紧把手里的全物品丢给王管家,急急忙忙往大堂跑去。

王管家在身后大喊:“小姐,您现在不能过去!按照规矩,女子出嫁前是不能与夫家见面的呀!”

陆欢管他什幺规矩不规矩,她现在可不能嫁给林笙这个死断袖的!

“爹——”

原本还在交谈的两人突然被一个声音打断。那声音又甜又脆,直接穿越门板到了林笙耳中。

林笙愣了一下,不由把头转向门口,只看到女孩背着阳光从外面踏入,阳光落在她墨色发顶上,碎发都像是被镶了暖融融的金边,到了女孩脸上和额头上,只剩下一点暧昧的柔光。

喜欢本书,请将本站网址收藏

相关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