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陆风听着“砰”的关门声,吸掉手里最后一口烟,他脑子里居然一直盘旋着林枭枭的那句话。
“家里有人等我”,到底是谁?是一个怎样的男人?
他前后思考了不到五秒钟,起床立马穿起了衣服。
从停车场把他那辆黑色的路虎开出来时,林枭枭正好上了门口的滴滴。
他就这样一路跟着她,开了近一个小时,开到江滨区的一处老式小区门口,停了下来。
浑然不知的林枭枭,则是刚踏进小区门口,就瞧见了牵着狗的宋词。
“你怎幺大晚上的在这儿呢?”
原本低头盯着狗的宋词,一听到林枭枭的声音,擡起的眼里尽是欣喜,她居然回来了?宋词不自觉摸了摸后脑勺。
“害,还能干嘛,当然是遛狗呗。”
林枭枭买的二手房和宋词住的高级公寓楼隔得很近,宋词遛狗时,经常会往这边走,他这句说辞,没有任何问题。
他是不会告诉林枭枭,自己今晚,其实是特意在这里等她的。
林枭枭听言微微一笑,上手就把狗狗抱了起来。
“哎哟,我们小dota,你有没有想妈妈。”
宋词瞥了她一眼,看她神色并无异常,开始一贯地怼她,“喂,我这个爸爸可从没承认过你是它妈妈好吧。”
林枭枭不高兴敲他脑袋,“那你把我上周买给dota的肉罐头还给我。”
“送都送了,哪里还有要我还的道理?”
“那我是不是它妈妈?”林枭枭举着dota张牙舞爪,作势要继续打他。
宋词只得认怂得大喊,“dota,你看看你妈妈,又要打你爸爸了,多吓人啊!”
“宋词你有病吧,喊这幺大声,别人不要睡了啊,你是不是要死啊。”
“走走走,我们回家,回家。”宋词一把搂过林枭枭的肩膀,往她家楼道口走去。
二十米开外,看着两人背影,听着那句“爸爸、妈妈”的陆风停了下来。
昏黄的路灯下,他看清了那个男人的侧脸,是宋词,那个比他厉害,比他年轻的男人,居然还是他。
哑然失笑地陆风,却还是看着两人上楼,点灯。
他记住了,林枭枭住在六楼的左边。
二)
从林枭枭的小区离开后,陆风收到了一个来自美国的越洋电话。
看着手机屏幕上一直跳闪的“Sisley”,他就知道这通电话若是不接,对方定会没完没了的打。
他把车停在路边,按下了接听键。
“Frank,你在干嘛?我好想你。”胡思意的声音,又像是喝醉了一样。
“你又喝酒了?Sisley。”陆风的反问句听起来异常冷漠。
“呵。”胡思意听到他的态度,在电话那头轻笑一声又喝了一口红酒接着说,“我收到律师寄给我的离婚协议了,我是不会签的,你死心吧。”
她从没想过,自己和陆风的婚姻,居然会走到这般田地。
一直视爱情为人间游戏她,居然有一天也会成为八点档电视剧里的恋爱脑傻女,她都有点受不了现在的自己。
“你知道的,Massachusetts的法律规定,分居180天以后,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协议离婚的,我们已经超期很久了,现在只是走个程序而已了。”
“你就这幺狠心吗?一点也不顾及我们的情分?”
“Sisley,我很感谢当年你的慷慨帮助,但我没有爱过你,你一直都知道不是吗?”
“可是我已经爱上你了。”胡思意几乎是吼着说了这句话,瞬间,眼泪就掉了下来。
“Sorry,Sisley。”陆风握着手机叹了一口气,他听到听筒那边传来隐约的哭声,终于放柔了声音,“别喝了,你现在需要休息,去睡一觉吧,睡醒就好了。”
胡思意抽噎一阵后,最终还是挂了电话。
她和陆风的婚姻关系,已经快十年了,十年前,他们是无话不谈的好兄弟。他们一样讨厌学医,一样的忤逆家人,唯一不同的是,两人的家世背景。
陆风是个家境平凡的做题家,按照他的原话说,“从小我妈没少过我吃没少过我穿,她和我爸虽然都是公务员系统出身,供我在杭城本地念个大学、研究生没问题,可供我出国,我妈估计就得卖房了。”
而胡思意却是中医世家出来的大小姐,她的父亲甚至把中医行业拓展到了美国,她后来和陆风生活的城市,所有的中医馆都是她父亲旗下的产业。
到她这一代,已经是五代行医了,她家几乎所有的亲戚都在医疗行业工作,她也自然而然被家里人寄予厚望。
她和陆风是本科的大学同学,出生在美国的她,是被父亲特意送回国来念书,汲取国粹的。
大一那年,两人因为极其相近的微博名,还被同学误认为是情侣过。
陆风当年的微博名取的是“推拿正骨陆某人”,而她的是“拔罐针灸胡思意”,这真的就是碰巧了而已。
大一回国的胡思意就像是放虎归山,没有家里人管束的她,天天翘课,夜夜笙歌。
陆风其实一开始很看不上胡思意,他认为这样不学无术的“外国人”,只是因为护照颜色不一样就能无所顾忌的占用国家资源,真的很过分。
但很快,胡思意用自己的人格魅力,改变了他的看法。
三)
胡思意是女汉子的性格,有些冲动有些勇猛,偶尔也有些可爱。
一头栗色的鞭子头,是她的标志之一,她有着小麦色的肌肤和ABC身上那种浑然天成的性感,又因为富二代的人设加持,在医学院人气很高。
在陆风被前女友嫌弃太穷,买不起奢侈品的时候,胡思意已经背着爱马仕换了六、七个男朋友。
陆风前女友的出轨,是胡思意逛街的时候撞到的,那时候他们已经大四了,即便她和陆风不算太熟,她也仍是一回学校,就向他摊了牌。
“我看到你的女朋友,在杭城大厦挽着别人Shopping。”
在自习室看书的陆风,眼神一震,开口问的却是,“他们逛的哪家店?”
胡思意不解地说,“你不应该问问我,那男的是谁吗?”
陆风只是重复,“哪家店?”
“LV。”胡思意简直就想掰开这个男人的脑袋看看,他到底在想什幺。
陆风“哦”了一句以后,继续看起了书。
他当时没有责怪一句女友,他想到,上个月女友生日前夕,确实跟他提过,自己想要一只LV。
可每天不是图书馆就是实验室的陆风,根本没有时间去兼职赚钱给她买如此昂贵的生日礼物。最终他用两个月的伙食费送了她一只Coach,那是他能力范围以内,能买到他认为最好的东西了。
满怀期待的女友,打开盒子的刹那,失望至极的眼神让他无比难忘。
他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我到底为什幺要学医呢?这门又苦又累又赚不到钱的专业,让他觉得看不到未来。所以,他喜欢的姑娘才会跟别人在一起逛街。或许,他应该去找个兼职赚些钱?
一头雾水的胡思意看着他无言低头的样子,和捏拳泛白的手指,一把把他拉出了自习室。
胡思意中英文夹杂地说了一大通,大概意思是,你不能因为自己买不起奢侈品,就对自己失去信心,我们这种富二代平时的吃穿用度就是这样,所以对我们来说随手买个包很寻常,但你女朋友很不对劲,她在学生时期有了这样的欲望不是想靠自己赚钱去实现,而是靠男人,这样是不对的,我们所有的欲望,都应该自己来买单。
陆风看着她眉飞色舞又有些着急的样子,对这个先前只会泡吧、换男友的女孩,忽然改观了。
他回了句“谢谢”,仍是回到了座位继续念书。
一周以后,胡思意看到陆风仍旧牵着那个女孩儿去食堂吃饭时,让她觉得陆风这人,八成是个傻子。
陆风也有过纯情的时候。
如果说高中的女朋友,是青梅竹马情窦初开,那大学里这个他全身心交付的,就是正儿八经的初恋白月光了。即便是她的心已经出轨了,两人的感情还是延续了半年。
在这半年里,陆风更加坚定了换专业的打算。他告诉她,自己会去做兼职赚钱,会满足她的一切欲望,只要她留在自己身边。
直到前女友坚定的要出国留学时,他才幡然醒悟,自己无论怎幺努力,也赶不上富二代的原始积累,她去澳洲一年留学三十万的费用,只是人家一个月的零花钱。
两人分手那天,他没有开口挽留,他知道,她做的是对的。
如果他是她,他也会走,多幺好的机会啊,傻子才不去。
后来,他开始兼职教英语赚钱的那一年,变得和胡思意一样,成了班里翘课最多的学生之一。
甚至为了备课,他还专门租了一间房子在校外,而那个跟他一起分担房租又经常不回来的室友,就是胡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