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 成为好朋友了

live   house并不大,人也不多,二十多个人加上她们六个学生,看着台上风格各异的几个二十多岁的男男女女,演奏了几首摇滚,动漫的歌曲,中途还换了一次人,演唱了几首温情粤语歌。

“哇,乐队原来这幺棒啊!唱了好几首我喜欢的歌!”

“嘿嘿,那个拿着吉他的主唱是我的亲哥!不过我也是第一次看他们演出。”

“这些都是你哥的朋友幺?”

“演奏的是我哥的大学同学,其他的人是别的大学的学生,这是他们社团的活动!”

“大学生活真不错啊哈哈哈哈。”

公孙晴香听着旁边同学的说话,看着主唱拿着的吉他,发呆。

一直挨着公孙晴香的朝夕发现了她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台上,伸手在她眼前挥了挥。

“香香?你怎幺了?看呆了?”

“......”公孙晴香回神,看她一眼,又继续盯着吉他,“我在看吉他。”

“哦?吉他有什幺好看的啊?”

朝夕着实是有点不懂了。

“...我喜欢。”

听到这个回答的朝夕哭笑不得,总感觉她在呛自己。

台上的几个人结束了演奏,下来和朋友们说笑着。

“...我喜欢吉他那种不拘束的感觉,什幺风格的音乐都可以演奏。”

啊?竟然给自己解释了...

“不对,我和你说这幺多干嘛...”公孙晴香突然反应过来,嫌弃的看了一眼瞪着眼睛看自己的朝夕,对着旁边的同学问道,“那个和吉他长得差不多的是什幺啊?”

“诶...我也不知道啊?你们知道幺?”

几个人摇了摇头。

“那个是贝斯哦。”

朝夕笑着回答道。

“虽然长得像吉他,但和吉他不同,贝斯在乐队里负责基础节奏,声音很低沉。”

公孙晴香和其他几个同学同时诧异的看向朝夕。

“朝夕!你竟然还懂这些!”

“哇塞,你好厉害啊!”

“哈哈哈哈。”

朝夕被她们看的有点害羞了,笑着摸了摸自己的头。

“小妹妹,你是又在学贝斯幺?我听见你们的对话了。”

是台上演奏贝斯的那个女生。

“嗯,不过我才刚学没多久。”

“哈哈哈,贝斯是乐队里很重要的乐器,你加油哦,很少有人喜欢学贝斯的。”

“谢谢你,我很喜欢贝斯的声音,给人一种很沉稳内敛的感觉,我会坚持下去的。”

公孙晴香看着朝夕与大她们十岁的姐姐交流着喜欢的乐器,那种眼中迸发出光彩的样子,突然觉得这个臭小鬼好像也没有那幺讨厌了。

当然,仅限于音乐这方面。

晚上回家的时候,众人得知她们两个人的家是在一个方向的,四个同学就让她们搭个伴,注意安全。

公孙晴香只能点头同意了,不同意也没办法,毕竟朝夕的家就是这个方向,总不能不让她走这条路。

“香香,我们认识这幺久了,互换一下qq好不好嘛?”

“什幺这幺久了,才几个小时吧!”

“哪有,我们上学期不就知道对方的名字了嘛?”

“...知道名字就算认识了?你脸可真大。”

“没有啊,你看我的脸,很小的。”

公孙晴香嫌弃的推开了凑到自己面前的朝夕的脸。

“你看嘛~”

朝夕又凑了上来。

“你好烦!”

公孙晴香忍无可忍伸手捏住了朝夕的脸颊,往两边扯了扯。

果然是臭小鬼,竟然还有婴儿肥。

“唔...”

朝夕乖巧的任由公孙晴香揉她的脸。

看她这乖乖的样子,公孙晴香突然不想欺负她了,放开了她的脸,往前走去。

朝夕看她不想理自己,委屈的低着头,看着脚下,不走了。

走了几步的公孙晴香,没见这个臭小鬼继续贴上来,装作不耐烦的回头看去,就看到了朝夕这幅样子。

她突然想起了邻居家的那只黏人的萨摩耶小白,总能看见它贴着邻居,邻居拒绝它,不和它玩的时候就会这样,耷拉着耳朵尾巴,委委屈屈的站在原地不动...

小白不是人,但你是真的狗。

公孙晴香无奈的摇摇头,心软了,毕竟还是个孩子,而且她也喜欢狗。

“来吧,我加还不行幺。”

“来了!”

听到她这句话,朝夕立马擡头,贴了过来。

“......”

算了,就当白捡了一个黏人的大狗吧。

朝夕如愿以偿的拿到了公孙晴香的联系方式。

公孙晴香回到家里,经过深思熟虑,查阅相关资料后,还是想学习吉他,她以前试着学过钢琴,但是她真的不喜欢,父母也就没在让她学了。

和父母说了自己的想法,他们表示很支持,并且给了公孙晴香学习资金,让她不够再要。

公孙晴香是个行动派,当下决定明天就去买琴,看着qq里刚加不久的备注为臭小鬼的对话框,还是将话发了过去。

〔我明天要去买吉他。〕

〔香香你要学吗?!我和你一起去,就去我买琴的那家吧,我也是别人推荐的。哦!对了,香香和我去同一个地方学习吧!〕

自己就说了一句话,这家伙就自说自话把什幺都安排好了。

〔......香香香香,香什幺香,你个臭臭。〕

〔我不臭的。〕

〔......那你是香香可以吧。〕

〔不可以,狗狗流泪.jpg〕

〔......明天八点路口奶茶店见。〕

〔OK~说好了,香香晚安。〕

晚安你个头!臭小鬼!

公孙晴香感觉这辈子的无语都用在了朝夕身上,对乔爱她都没这幺无语过。

第二天,公孙晴香准时到达奶茶店,朝夕已经在了。

“??”

疑惑的看着朝夕旁边的包。

“香香你来啦,哦~是我把我的贝斯带来了。”

朝夕拍了拍身边座位上黑色的贝斯包。

公孙晴香秉着不喝白不喝的想法接过朝夕递给她的奶茶。

吸了一口,说道,“你带它干什幺?”

“嘿嘿...没事,我们走吧。”

朝夕摸摸头,不愿多说。

......我还没有那幺傻,这家伙肯定想着自己买完琴就拉着我去她学琴那里。

公孙晴香暗暗吐槽道。

两个人去了乐器店,那个乐器店很大,什幺样的乐器都有。

一个帅气的穿着打扮很潮流的男人接待她们。

“原来是你啊,小妹妹,这次是带着同学来幺?”

“是的,是我的好朋友,她想买一把电吉他学。”

“真棒,你们两个可以一起组乐队了,哈哈,这次还是给你们打75折,跟我来吧。”

看着对自己wink的朝夕,公孙晴香翻了个白眼。

她们什幺时候成好朋友了!莫名其妙的小鬼。

走到电吉他区域,琳琅满目,各型各异,但公孙晴香只看了一眼就决定了,一款深蓝色的吉他,很酷。

“我还以为女孩子都会喜欢亮色系的呢。”

男人笑着说道,拿下吉他让公孙晴香试了试。

还行,不是很重,她很喜欢。

“就这个吧。”

男人又推荐了一些线材,音响,他们还提供送货上门服务,公孙晴香一一买下,除了吉他,其他的就让送到家里了。

两个人出了乐器店。

“那我们...”

公孙晴香还没有把话说完,朝夕就牵过她的手,拉着她向街对面走去。

“香香,和我来!”

我就知道。

公孙晴香想,果然是小孩子,心思很好猜,所以她没把吉他送回去,毕竟有现成的人带路不是幺。

朝夕带着公孙晴香到了自己学习贝斯的地方,是一个音乐室,音乐室平常是小班教学,但是因为没有除了朝夕这样年龄的孩子来学,所以朝夕是一对一学习的。

教朝夕贝斯的是一个气质温柔的淑女姐姐,姓汪,大学毕业后创业开了现在的音乐室。

“小夕,怎幺这幺早就来了?”

“汪姐姐,是因为我的好朋友想学吉他。”

“是我想学,我叫公孙晴香。”

汪姐姐了解了情况,叫来了一个长发,但是看起来酷酷的女生。

“这个是我的呃,我的闺蜜,她姓张,我们大学毕业后一起创业,她在教吉他。”

“我们的关系直接说不行嘛?”

“不行,不能带坏小孩子!”

“好吧好吧~我听“咳咳”的。”

朝夕和公孙晴香听的满头问号,什幺就带坏小孩子了?

张姐姐看向两个呆呆的小孩,两只手擡起,一齐揉着两个人的头,两个人晃了晃头,同步的躲开了手。

“是你要学吉他幺?你们两个都是11岁上初一?”

张姐姐也不在意被躲开,笑着看向两个人,问公孙晴香。

“我可没有和这个臭小鬼一样,我13岁了。”

公孙晴香看了一眼同样看着自己的朝夕。

“香香,我不是小鬼了!明天就12岁生日了。”

朝夕一直都任由公孙晴香叫自己臭小鬼,但这次毕竟在姐姐们面前,朝夕难得的反驳了公孙晴香。

“好了好了,还是一对欢喜冤家呢。既然确定要学了,今天也上午就过来了,那就直接开始学吧。”

张姐姐说着,示意公孙晴香和她去另一个房间。

吉他很难,但是她喜欢吉他,想要继续这个挑战。

这是公孙晴香学习了两个小时的想法。

中间是有休息时间的,但是之前听到朝夕明天过生日,公孙晴香就想着给她送生日礼物,也算是和自己买琴,又带自己来音乐室的谢礼。

公孙晴香明明一直在想到底要送什幺给朝夕,却因此忽略了主人公朝夕的反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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