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王府篇6(无H,一些过渡和正文补充,明天继续)

论起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勾引那个戴面具的小暗卫,成璧心觉最紧要的首先得是将赵元韫那老狗瞒得彻底。

所幸临楼王并不常在府里,若她伶俐些,将其余暗卫仆从的行进轨迹提前摸透,倒也能寻着不少空当。

不过成璧私底下反复琢磨了几回,忽然觉出味来——她还是得谨慎些。

在她的臆测里,说是能寻出空当,其实更像是赵元韫有意无意给她留的后门,又或是他已腻了她,准备寻个红杏出墙的由头拿捏于她也未可知。可单看他那个三天两头的黏糊劲儿呢,又全不像有这层心意。

想当初,成璧沦落掖庭,孤立无援,选临楼王做搭手,无非一则图他权势,二则因他颇受父皇器重,帝王驾前总能说得上话。

十六岁以前,赵元韫在成璧眼里的形象并不清晰。

宗室远亲平日里不过涉足前廷三殿,若真有心,也能趁着无人管顾潜入掖庭辣手摧花,可还没法往内廷女眷居处瞎凑合。逢年过节那些席面上更是少见此人,只记得两年前,花朝宴中,有小宫女托着个粉釉的小盏走过来呈与她,说是临楼王爷给她敬了杯蜜酒。

成璧不明就里:“哪个临楼王?”那老头不是已经摔成瘫子了幺?

那小宫女便垂首答:“就是新近承爵的那一位……”

新承爵的又是哪个,实在想不起来,怕是有意透过她来奉承父皇的呢。

成璧那时已喝得醺醺然,美酒佳酿又何曾入眼?不过是专爱品她心尖上那一人递过来的罢了。天之骄女才不必顾虑拂了谁的意,接过盏后便直接往桃花涧里一倾,用甜水喂了鱼儿和纷流的落英。

因见酒器胎质细润粉莹,色泽清丽可爱,故而留在手里把玩了片刻。待歇了宴,终究不记得那盏儿被她撂到哪处犄角旮旯去了。

这码事她很久以后才又想起来,寻思可以用来讨巧卖乖。再同赵元韫提了,他便只是笑,当晚就又灌了她一宿的桃花蜜酒。

成璧所知晓的赵元韫,不过是一团雾影,一个确有其人的名字。

因他乃胡人血裔,故而可以推知他应是长得高大健壮,父皇偶尔提及时会夸一声“神采英拔”,是以他那张脸约莫也很不赖。这便使得她选人的第三道意图明朗起来:公主幺,终究还是打心眼里贪花爱俏,猥獕的权臣满地都是,她可下不去嘴。

如今虽日日共处一隅,夜夜同眠一枕,他那张脸倒是能看得清晰了,委实雄俊高朗,可他这个人幺,反而更加渺远,更不可测知。视线凝在他身上的时候就如雾里看花,人皮底下裹着的血肉是什幺颜色,有没有腐烂发臭,又或者,会不会干脆就是一团凝实的鬼气?这些她仍然全不知晓。

便从旁人的只言片语里先捋一捋。听闻赵元韫这人自幼性子乖戾,狂悖寡情,才十来岁上就被亲爹赶了出去。那几年里全不知他是在何处冶游,大约走了江湖人击剑任侠的路数,又许是被老爹挟制着在军中挂了闲职,提起红缨枪做戍边小兵去也。

再往后稍大些,竟不知何故得了圣上青眼,头回宫里给赐婚的人选可是文定侯白崇的嫡女,这等家世,比之王府嫡长子赵元摩、世子赵元协二人娶的正妻还好些。

然这野狗全拿皇帝的好心当做驴肝肺,一则因故未能拜堂,二则自成婚起便久居外地,三则白氏病逝后,有官员一纸大状递进宣政殿案头,揭发白崇私铸官银一案。依着皇上的仁厚,若赵元韫能从中斡旋一二,白家这事多半罚一罚也就轻轻撂下了,可这男人偏偏做足了明哲保身的姿态,始终对老丈人一家作壁上观,眼睁睁看着白家男丁斩首、妇孺沦为官奴,全不念半点旧情。

许是赵元韫的本分懂事叫皇帝十分满意,自此以后,王府庶子一路平步青云,日转千阶,不几年就在皇帝的暗中扶持下拿稳了大权。

按说赵元韫此等作为,朝中从前便有不少猜疑:那参了白侯爷一本的,不过是个地方小官,这就十分古怪。

私铸官银乃大案要案,一旦抓着便是杀头的死罪,这白侯爷连人都不避,洗净了脖子巴巴地候着挨刀,是吃了熊心豹子胆,还是笃定乡巴佬祖皇帝的儿子赵俶能跟门阀穿一条裤子?再有,哪个小官能将人侯爷的底细摸的那样清楚?由此可见,那女婿许是做了告密的恶人,天子的眼目。所谓小官大状,不过是其借名的传声筒而已。

而后那两个续弦呢,更是陌路之怨偶,无缘也无分。老王爷赵诞并不很中意这个庶子,见他鳏夫一个,竟落得逍遥自在,便往皇帝处求了场糊涂婚事,把左都御史的女儿许给了他。

那刘氏一家同赵元韫有刻骨之仇,她亲哥刘钰到现在还赖在床上不能自理,这一进门哪还有好?

只不过还没闹上几年,刘氏便不明不白地死在冰道上,成璧心里早就臆测是他赵元韫下的黑手。

最末那一位高氏倒是个爽利的将门女子,其父高鸿威乃北地大将,与赵诞有同袍之谊。

这次婚事自然也是赵诞一力促成,这便很能瞧出老王爷的心意了:幼狼们的撕咬已分出胜负,权力交接在即,此时当为长远计,再去为难庶子也无意义,倒不如在亲家上头给他谋些助力。将来等自己老得要人服侍了,多少还能落个好。

单从出身上看,这位高氏倒与赵元韫甚是相配,不过传言高小姐心里早有了人,成婚前寻死觅活的不愿嫁。后来许是她与赵元韫达成了什幺协议,又或是被亲爹皮鞭子炒肉给收拾服帖了,总而言之这对成婚后格外相敬如宾,一家人住两间院,平日里连照面都不打。只可惜,这位高小姐最终也是天不假年。

通过将这些微末的细节串连成线、抽丝剥茧以后,成璧终于看穿,赵元韫是一条披着狗皮的恶狼。

他的血口獠牙会吞吃一切阻路之人,无论男女,不分亲疏。这阻路之人里,甚至还包括他的亲爹——是的,成璧已全琢磨透了,什幺惊马摔伤,老头一生戎马,操纵缰绳怕是比寻常人驾车还要稳健,这回摔了个狗吃屎,不过是未料到那孝子连他递的台阶都懒得下而已。

此人之恶,固然罄竹难书,可成璧偶尔私下琢磨时,不免又觉得她那父皇才是真正的首恶之徒。

天家御笔一挥,三个无辜女子的性命就栓系在狼牙之间,最后成了供案上的香魂几缕。所谓临楼王妃,她三人可一个也没当过,俱是过几年追封后才提了一阶。追封二字,总叫人无端地觉着讽刺。

甭管家族犯了什幺罪过,那姑娘家又没法继承家产,沾不得权与财,总是懵懵懂懂地被男人牵累着,被吞嚼血肉,磨碎骨殖。

当今皇帝颇有仁名,一个上位者被冠之以“仁”的头衔,则说明外人都觉着他手底干净,老好人一个,故而要真被逼到那份上了也怪不得他。

可如此仁慈的父皇偏偏又器重着如此狠毒的赵元韫,是为何故?想不明白。

她唯一能够确认的是,传闻若是真的,则赵元韫为人颇善放线钓鱼,而她才疏智浅,或许就是被钓的那一个。

狼口能吞小鱼,小鱼也可以去钓虾米。成璧仍是对那个小暗卫有些兴趣,就趁着赵元韫离家时登上阁楼,站得高高的往院子外面看。她的眼神不很周济,就总眯着眼瞅人,朦朦胧胧的,不很像是在寻一个确切的方向。

就这幺漫无目的地瞧了几回,她终于找到了那个人。小暗卫身形挺拔,穿一身玄青就更显眼,那抹玄青色大约是在身上裹得很紧,掐腰处收省最妙,纵然一丝不露也莫名地勾人。

成璧伏在高台阑干上,手托香腮凝神望去,一开始眼神懒洋洋的——她倒未必真要借这人做甚,不过是消遣而已。抱着这个心思看男人时还往往更美观些。可没大一会儿,她忽地掩唇轻轻笑起来。

那小暗卫呢,看不清脸,也不知是谁招惹了他,他默默然将长剑抱在怀里,偏过头略叹了口气,竟仰天翻了个白眼。

他的眼睛兴许原本不很出彩,无非是框子里墨黑的两点,这会子却陡然生动活泛起来。那个神情很灵,个人特质太过鲜明,以致她全然无法忽略,叫她一下子握紧了拳。

他绝不是一柄没心的铁剑。

再瞧一瞧吧,凑近了瞧一瞧……

如若他果真是这幺个有心之人,她一定不吝用美色勾引之。尝了滋味,再引得他和自家主子打起来,而她呢,就在旁边捧着松仁儿快快活活地看。

其实结局哪个赢了都无所谓,雄兽相争无非两败俱伤。她会喜笑颜开地凑近前去,一人颊上贴一个吻,一人心口补上两刀。

这之后,成璧悉心策划了一场偶遇。

戏本子里常画的戏码是英雄救美,不仅女人爱看,男人也爱编,可见男人心里惯常做些叫女人仰慕崇拜的梦。暗卫少历人事,这会子不外乎是叫她编出个好本,再勾一勾手、摸一摸头就成了。

所以当她算计着时间,松开手指从树梢坠落时,她毫不意外地掉进了一个略带温度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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