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菀昏昏沉沉中,只觉得周围凉风习习。
好像有饭菜香,还夹杂清浅的花香。
慢慢睁眼巡睃一圈,看到硕大的八仙桌上摆满盘盏,香气袅袅飘散,晚菀唇内生津,立刻咽下口水。
莫名的被劫,陌生的地方,晚菀孤身一人,不太会有仇人,一定是男人们中的某一个,被人记恨,她被殃及池鱼。
在桀家正宅门口出的事,桀家男人应该是罪魁祸首。
可用的理由却是陈智舅舅,这难道是裘家男人惹的?
不对啊,京城谁会认识裘家人?
冥思苦想间,有人朝她爬过来,暗紫色的锦袍,此刻皱成咸菜,晚菀看他青紫红肿到看不见眼睛的脸,还有手背上,被利刃刺开的一道伤,有些怔然。
他本来不会成这样,是因为在那一霎那,他想救她。
晚菀对他的憎恶,在这一刻,减轻许多。
厢房里只有他们两个,阒静无声中,只有墙角高台的蜡烛发出轻微的噼啵声。
怎幺回事?难道把她费心力抓来,就是为了一顿晚饭?
晚菀只要想到那壮汉如铁钳一般的手,两侧胳膊都开始疼痛起来。
兔子精的力气,还是太小,她要是老虎精就好了。
正腹诽中,桀灏已经爬到她身边,无力低垂的脖颈,左右摇晃。
晚菀压低一侧肩膀,示意他靠过来。
桀灏大口喘气,因为他并不清瘦的身躯,还有并未多做锻炼的体力,以及薄弱的意志力。
尽管这样,他还是没去把自己的大脑袋,搁在那羸弱单薄的小肩膀上。
他要努力不给继母添麻烦。
两人还没顾得上说两句,便有人擡脚进来。
晚菀还在为不认识而蹙眉,桀灏完好的那只眼,立刻迸发出光亮:大叫一声,“舅兄!”
沈傲麟摆出一副慈祥模样,上挑的桃花眼,小小的嘴唇微勾,露出最温馨的笑,伸长双臂,微微弯腰,扎稳马步,等待桀灏的乳燕投林一抱。
为了这幅场景,他从昨晚回家的路上就在筹划,自导自演的这出救人戏码,无非就是想打入对方圈层,为自己父亲的夺权大戏打头阵。
晚菀冷静旁观,虽然她不认识眼前这位美男,可她并未丧失兔子精该有的判断和观察力。
故作害怕,她捏紧帕子,眉眼低垂,双腿并拢,坐在墙角的圈椅上,一动不动。
美男在进门时,眼光首先瞟向的是她,而她和他素不相识,为什幺首先是确定她?
而不是桀灏?
晚菀脑筋速转,这是一个圈套,看他那胸有成竹,应该还有后招。
以静制动,看他还会怎幺演。
果然,沈傲麟还没和桀灏亲近多久,院子里便传来嘈杂的脚步声。
倏地,进来五个壮汉,手里都拿着刀,寒光熠熠,直接薅起沈傲麟衣领,凶神恶煞吼他,“你是谁?怎幺进来的?”
不听解释,直接一刀捅在沈傲麟的月白长袍上,顿时,血迹四溅。
月白色锦缎,顿时染上红殷点点,像泼墨而成的梅花,配合那张惨绝人寰的脸,有种毁灭性的凄怆美。
沈傲麟捂住那处被割坏的衣袍,带着血迹的手去推桀灏,喑哑无声,又像是使出全力嘶吼,“逃,快逃,外甥···”
其他几人见状,连看都不看,瞬即溜出门去。
至于被劫来的晚菀和桀灏,完全被无视掉。
这分明不符合抢劫的一套完整流程,难到不应该煞有介事的,把这两人继续摧残关押,或者伤害幺?
他们这幺急着走,分明是害怕和桀家那边派出的人对上。
这更印证她的推测。
依然捏住帕子角,晚菀暗笑:幸亏自己在仙人谷,常和师弟们玩假死的把戏,刀柄有弹簧,刀刃看似锋利,却是钝口,压根伤不了人,只要刀刃捅到位,衣袍里早就准备好的鸡血包,就会瞬间爆裂。
损失的,唯有一件衣袍尔。
这出戏,太拙劣,她都没眼看。
茫然不知的桀灏,死死抱住沈傲麟,哭的涕泗横流,肝肠寸断。
比他死了亲娘,也不过如此。
“桀灏,莫哭,他只是伤,不是死。”
晚菀不好当面戳穿,毕竟,她还想看后戏,是不是和她预想的一样。
沈傲麟心内诧然,可表面上该继续装的,他还要装。
“外···外甥,别···别怕,那位夫人···说···说死不了,我定会···吉人···天相。”
晚菀见他说的狰狞凄惨,仍旧岿然不动,这美男,话题似有似无的往她身上引,她好像有些明白了。
此人是桀隽远的政敌,可能性好像更大些。
既然如此,这用心准备的满桌饭菜,应该是没毒的,不然,这场救人戏岂不是白演?
站起身,晚菀径自往厢房外去。
哪知,桀灏猛然起来,抱住她腰肢,“母亲,不要去,坏人还没走。”
晚菀去掰他箍住的手指,“既然这幺担心我?以前为何又伤我?”
“我去叫人来,把他擡走,咱们母子肚子也饿,吃饱了等你爹来。”
手指松开,晚菀头也不回。
果真,在这处宅子的外墙角,正蹲着三个小厮和一辆马车,“你们家主受伤,赶紧送医去。”
说完四处张望,渴望看到桀隽远派来的援兵。
可惜,街巷空荡,只有不远处,传来几声狗吠。
把自己的帕子和另一只绣花鞋脱掉,打结挂在门前的一株树梢上。
沈傲麟没看懂,她这是个什幺路数。
可身上有伤,不能留下,不然露馅。
只好哼哼惨叫,在桀灏关切的目光中,被小厮擡上马车,只留一个小厮在场,通风报信。
如果晚菀不是兔子精,这场戏,可以说已经成功。
桀灏的表情和行为,已经说明一切。
晚菀也懒得去多支会他,自顾自地看到想吃的就夹上几筷子。
她也不急,所有男人,肯定是拼命在找,只是还没找到这来。
他相信刚刚擡出去的美男,势必也会把握时机,派人给桀府报信,讨得好感。
本以为可以惊天动地的一场戏,因为晚菀的淡定,反倒显得不伦不类。
至于他会怎幺在桀家男人面前说起发现和营救过程,即便再曲折,都是他编的谎话,谁信谁傻。
晚菀只记一条:美男没两把刷子,做不了这个局。
就凭那奢华马车,就凭那身手不凡的车夫和车里面的壮汉,这套幽深精致的宅子,还有前期瞒过的所有男人们。
不简单,她先吃饱,养足精神再说。
吃了几口,晚菀见桀灏还恹恹坐一旁,“你不吃也可以,太胖,少一顿也没什幺。”
夹起一块红鲜鲜的鱼尾,满脸喜悦,“嗯,我最喜欢吃鱼尾,可惜没男人为我挑刺。”
还是没刺激到他,晚菀再次,夹起一块薄如蝉翼的肉冻,“这个好,如若有点蘸料,味道更美。”
这次,桀灏终于过来,把圆桌另一侧的蘸料碟拿过来,一脸嫌弃,“娘亲,你没男人伺候,是吃不了饭幺?”
晚菀微张口,沾点酱料吃下,吃完,还不忘斜脸瞧他,大言不惭道,“是啊,每次都是他们伺候吃的,现在他们都不在,让你孝敬我一些,难道不可以?”
桀灏的胖脸,几乎挤到一处,不服气,赶紧坐下,“我也吃,不然饿坏走不动,娘亲的小身板可背不动我。”
“为什幺要背?我用粗绳子系你腰上,在地上拖,岂不是更省力?”
“你。”
晚菀不看他红一阵白一阵的脸,小屁孩,娇惯的,就是欠揍。
原身那继母,难怪会被他拿捏。
吃饱喝足,正要放筷子,便听到有脚步咚咚跑来。
晚菀猜想,不是海潮,就是桀蔚崃。
哪知,是一条瘸腿的稽之瑾,还有后面拿着大斗篷,手里还拿着挂在树杈的鞋和帕子的裘海潮。
咚咚咚,原来是拐杖戳地上的声音。
四目相对,晚菀赶紧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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