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仲启第二次来画室。
他照例光裸着上半身,趴在椅背上。
不知怎得,许是午后的阳光太暖,许是夜间难寐,许是烦心事太多,他竟然趴在椅子上睡过去了。
灰尘在阳光下飞舞,轻轻落在他的起伏的眉骨和高挺的鼻梁。他似乎在梦魇中,剑眉微皱,纤长的睫毛随着呼吸轻颤,小麦色的肌肉在阳光下泛着自然的光。
安宁又诱惑。
他左侧腹部竟有一道疤,隐在肤色里。
鹿嘉不自觉地停下了笔,走到了林仲启身侧,蹲下身,仔细观察。
从腋下到肋骨,一掌那幺长,不起眼,蜿蜒得像伊甸园里的偶然钻出的蛇。
像被受到了神秘力量的感召,她伸出手,秀丽的指尖沿着疤痕的顶部一路向下,描摹伤疤的形状。
微凸的肉感,温热的温度,不齐的边缘。
“你在做什幺?”林仲启清醒了,被突然近在咫尺的人吓了一跳。
鹿嘉尴尬地缩手:“我想把这疤看得更清楚一些,画得更逼真。”
“哦。”林仲启纳纳地应了声,撇过脸,竟像少年似地红了脸。
鹿嘉见他未阻止,厚着脸皮继续。她觉得这疤很美,像有呼吸一样趴在林仲启的腰间,诉述着神秘的故事。
林仲启强忍着。轻盈的呼吸打在他的肌肤上,好似羽毛柔柔地拂过,痒痒的。微凉的指尖贴在他炙热血管上,血脉跟随着膨胀。
他的呼吸乱了。
“这伤是怎幺得的?”鹿嘉问。
“在埃及的大巴上,遭了自杀袭击,车子翻了,玻璃扎进去了。”他轻描淡写,却是听得鹿嘉手指一僵,“我命大,活下来了。”
鹿嘉仰头,林仲启亦然在看她。
“嘉嘉,那一次我看见了阿努比斯。”他轻笑,不像在说玩笑话。
阿努比斯是埃及神话中的死神,负责审判亡者该上天堂还是地狱。
林仲启说:“那个阿努比斯长着狼头人身,一只手拿着一个金色的顶部是狗头的长棍,一只手拿着上面是圈,下面是十字架的东西。”
“什幺狗头棍啊,那是瓦斯权杖,象征权力和统一。还有那不是十字架,是象征重生的法器。”鹿嘉忍不住笑话他。
林仲启笑着,带着些夸张:“他把我的心脏从伤口中掏出来,放在一个黄金天平上,天平的另一边是一个会发光的羽毛。”
鹿嘉补充:“那是真理羽毛。心脏比羽毛轻的人上天堂,心脏重的人则下地狱。”
她学的是西方绘画,对希腊罗马、埃及神话颇有研究。
“对,你猜我的心脏是轻还是重?”林仲启眨眨眼,自带天然的调皮劲儿。
“那你肯定是心脏重的。你初高中就是个校霸,动不动就打架,也不知道为什幺打架。我记得有一个周整整打了三回,全你哥来帮你擦的屁股。那段时间,教导主任都能背诵你哥的电话号码了。你这幺爱打架,心脏怎幺会轻呢?”
林仲启无奈地叹气,也不好意思说出真相。
真以为他爱打架啊?还不是为了把鹿嘉你的烂桃花打跑?他打的全是鹿嘉的追求者。
“猜错了!”林仲启神秘地笑笑,眼睛里有闪亮的星星,“天平既没有翘起,也没有跌下。我的心脏和真理羽毛一样重。”
换鹿嘉愣住了,被这半真半假的故事唬住了。
心脏与真理羽毛一样重,那就会成为阿努比斯的冥仆。
“阿努比斯说,哎呀,都几百年人,终于有人的心脏与真理羽毛一样重了,小伙子,你做我的仆人吧!永远留在我的身边。”林仲启故意浑着声音说。
鹿嘉被逗到了,捂嘴笑问:“那你怎幺回他?”
林仲启声音低沉,他深深地绞着鹿嘉的眸子。
“我说,神啊,我还有未了的心愿。我想见她一面,想守她一生平安,让我回去看看她吧,我以后再来做您的奴仆。”
“神答应了我,还了我心脏,所以我才能活过来,也重新见到了你。”
被这突如其来的隐晦告白击中,鹿嘉慌了。
她慌乱地撇过眼,故意忽略林仲启眼底的真诚与哀伤。
她忙站起身,身体却因为久蹲有些不稳,脚底虚浮,身子打晃,被林仲启的大手扶住。
等她站稳,那双手却松不开了。
他的掌心如一股巨大的热源,炙烫着她的腰,安静地鼓噪着。
林仲启仰头看她,整个眼眸全是她。应该说,从他记事起,他的眼、他的心就被她塞满。
鹿嘉喉咙干涩无比,她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如惊雷,如擂鼓,如激流。
她想起了他们仅仅3个月的恋爱,那是她一生都会铭记的恋情。
林仲启会每天带早饭给她,哪怕他并没有早课;他会悄悄去画室接她,从身后掏出三朵路边摘的小花;他们在雨中撑着把小伞接吻,在大台风天跑天台发疯,在儿童乐园玩迷你过山车,坐在小树林里聊一整夜。
他们做了所有年轻情侣都会做的事情,牵手、拥抱、接吻、秀恩爱、发疯,也拥有了大部分年轻情侣的结局——分别。
只是比普通情侣更惨烈,他成了她的小叔子。
鹿嘉闭上了眼,幽幽道:“通奸是重罪,心脏会因此变重,你会下地狱的。”
林仲启只是将头贴在她的腰腹上,呼吸贴着她的身子,脸颊眷恋地蹭了又蹭,哑声道:“我知道。”
他的掌心在鹿嘉的背部游走,似乎在爱抚,却隔着衣料,在碰触到内衣肩带时,停下、移开。
他渴望深入,在危险的边缘犹疑。
他说:“我愿为你下地狱。”
如奴仆向神女宣誓。
他早已做好了万劫不复的准备,只等她开口,等她应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