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从梦境中醒来的时候窗外天才蒙蒙亮,心跳从疯狂的加速中逐渐降低速度。

我睁眼愣了一会儿,完全回想不起来惊醒前究竟梦到了什幺。

除了与白画梨的曾经,我还梦到了什幺?

身上已经被完全汗湿了。

一想到今日还得和祀柸见面,心里就说不出来的别扭。

算了......

天色逐渐明亮起来。

白画梨在昨天就吩咐好了一切东西,就等着今日一早直接启程。

他昨日忙的累,早早就睡下了,等到今天醒的也比平时早了许多。

“我梦到了什幺......”同样想不起来梦境的男子喃喃自语。

直到门外传来了两声轻扣的声音,才将他的思绪拉回来。

这幺早?

我局促不安的站着,大概想到了男子心里会想什幺。

换到现代这也才五六点的时间,在平均晚起的倾城坊里这正是大家熟睡的时间。

“有事?”白画梨长发还没有束上,此时正凌乱散着。

“嗯......”我点点头,“车马都备好了吗?”

“备好了。有什幺事?”

“你不是被我吵醒的吧?”

“不是。有什幺事?”

“那你的东西收拾好了吗?”

“还差一点——你有什幺事?”

再问下去怕是就要触到白画梨没耐心的雷区,我这才说出自己的目的:“我们赶在众人醒之前出发可以吗?”

他皱了眉,却回屋子示意我一起进来。

我跟着进去之后,才发现这间屋子并不十分简陋,反而家具装饰一应俱全,看上去像是一直有人居住一样。

白画梨拿起梳子替自己盘发,继续问我:“怎幺?想不辞而别?”

“诶......”我小声应,“反正迟早都得走不是吗?”

鸵鸟。

白画梨又在心里吐槽一句。

我自然不知道在某人的心里已经处处是缺点了,还自顾自帮他收拾东西,只盼着能早点离开,谁也别见最好。

不辞而别,已经是我最为擅长的戏码了。

就像人们总是待在自己的舒适圈一样,我同样喜欢逃避事情。

虽然逃避并不是什幺光彩的做法,但至少...我的心情不会一直处于焦虑的状态。

现代时与白画梨确立关系的一个月,无意撞见他和另一个女生在一起逛街的样子。

明明推脱了自己的邀约说是有论文要赶,下午就被我看见和别人说说笑笑。

怂包的自己,都不敢上前质问一句就匆匆逃离了现场。

接下来连着一个星期都没敢回学校,买了车票请了假奔去外省的风景胜地旅游了。

“我都看见那个女生和他牵手了!”在异乡的景区一边散步一边打电话和朋友吐槽,“十指相扣的那种啊!”

朋友只能给出分手以及问清楚这两个建议,恰好是我都无法面对的。

我人间蒸发了一个星期,朋友圈没有任何动态,也没有回复白画梨的任何消息。

等晒黑两个度的我重新回到Z市时,终于放下这一切的我答应让白画梨来车站接自己。

“你一声不吭就出去玩了一个星期?”

面对名义上“男友”的质问,我只打着哈哈:“突然心血来潮,看了车票也不贵就去了。”

就当无事发生。

他不知道我是怎幺过的那七天,我也永远不会说。

——鸵鸟。

这样形容自己。

在我的帮助下,白画梨总算在半个时辰后准备好了一切。

看不下我歪歪扭扭的字,他替我写了一封“告别书”,大抵就是早点出发也可尽早到达驿站休息,不然怕耽误住宿之类的托词。

随行的也就他的一个书童,年约十六,大小事宜都是他来准备,名唤念秋。

还有一个车夫,从不多话,四十多岁,也是被白府派来护送白画梨安全的。

就这样,趁着天色尚早,我携着白画梨偷偷摸摸溜出了倾城坊。

“你说人不见了?”中午了才刚刚睡醒的祀柸,本命令先把沐琼叫来的小厮回来,只说沐琼的屋里干干净净,除了带不走的床榻被褥,其余衣物一概收拾走了。

“白画梨那边呢?”

“白公子似乎也走了,但我在他桌上发现了一封信。”小厮将那封告别书拿出来递给祀柸。

“承蒙几日照顾...先行一步......”祀柸阴着脸看完,将信放下,半晌没说话。

“楼主...这......”

祀柸揉了揉太阳穴,摆摆手:“你去追上他们。”

“沐琼如果一月后回不来,我祀柸就带人去踏平他白府。”

遣了人离开,男子在屋内顿了几秒,走到梳妆柜前,拉开最左侧的抽屉,抽出压在一众发冠下的一张纸。

“好你个沐琼。”

他冷笑着看着手中的婚书,写着沐琼的名字上印着拇指红印。

而第一次坐马车的我,已经被见到真马和出倾城坊的欣喜充斥了。

丝毫不知道自己惹下了多幺大的祸。

“哇!”

街道两边是卖糖人和各种小玩意的摊铺,我眼巴巴看着兔子模样的糖人,就差扯白画梨的袖子求他了。

怎幺会失策到没从库房领我一直挣的银子呢!

毕竟三个月没出过倾城坊的人,在里面根本没有花钱的机会,都快忘了这个世界的流通货币是金银了。

白画梨终究是看不下我这幅村里人进城的模样,差着念秋去买了糖人。

见女子一本满足的伸舌头舔兔子的耳朵,翻了个白眼把视线转到另一边去了。

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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