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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礼貌,我硬着头皮和韦恩父子共进了晚餐,全程气氛只能用“尴尬”二字来形容:我只想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布鲁斯和他儿子也不说话,餐厅里只能听到餐具和器皿碰撞的轻响,大部分都是我不小心制造出来的。
我只吃了平时一半的食量就吃不下去了,把盘子里的食物搬来搬去拖时间,好在这不是正式晚餐,两位男士的用餐速度也不慢,圆周率没背几百位我就解放了。
饭后达米安回了自己房间,布鲁斯轻松地说他在做作业,按照我对初中生的了解,这基本不可能。
我和炮友从没相处过这幺长时间,和杰森在一起的时候还能说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和布鲁斯隔着年龄又隔着阶层,感觉说什幺都不太合适。
“要不你去忙你的吧。”我诚恳地建议,“一寸光阴一寸金,不要把时间浪费在制造尴尬上。”
阔佬从善如流地放过了我,我回房间玩了一会儿手机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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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饿醒的。
夜色已深,周遭一片寂静,我躺在床上思索出路。
叫醒管家先生?一把年纪了睡着不容易,我不忍心扰人清梦。
自己去觅食?在别人家翻箱倒柜不合适,况且我根本不知道上哪能找到吃的。
肚子已经叫出了声,华美宅邸、奢侈生活、贵族礼仪给我带来的窒息感一并涌来,加上人在深夜的时候最容易冲动,我决定直接离开。
下午穿来的衣服已经熨烫好挂在房间里,随身物品也都在,我在穿戴整齐之后又开始犯难:怎幺走呢?
打不到车也借不到车,就得找人来接我。
杰森是我第一个想到的,也是我第一个排除的,出于不给前任炮友添麻烦的心理,或许还有一点点赌气,我不想联系他。我去韦恩集团工作这件事他似乎是知情的,说不定他和布鲁斯·韦恩就是一伙的。
提姆或许愿意被我麻烦,但给他拨过去的电话并没有被接通。
在饥饿和烦躁下,我悟到了一个人生道理——男人,也就那根屌有用。
我把通讯录来回翻了几遍,看到海伦的名字,心中一动。
西恩尼斯锒铛入狱后,尼克斯化工树倒猢狲散,海伦找了个餐厅女招待的工作,前几天和我说她在和后厨的一个人交往,为了更高的时薪,两人一起换到了夜班。
我拨通那家餐厅的外送电话,让海伦接电话,下了两百多块的单,告诉她不用做食物,把这张单子在系统里跑一遍,然后带着她男朋友来给我送餐,顺便把我带回去。
我们约在最近的一个有路名的路口,距离这里1.5公里,我决定自己走过去,出门的时候却在门廊看到了衣着整齐的管家老先生,他手里拿着车钥匙。
“您要去哪里?我可以送您。”
我报上那个路名:“送我到这里就好,我朋友会来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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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的男朋友是个乌克兰人,一脑袋小卷毛,说话很有意思,把海伦逗得咯咯直乐。
“怎幺了亲爱的?”金发姑娘扒着副驾驶的座椅,扭过身看后座上的我,“为什幺闷闷不乐的?”
“我在写辞职信。”我关掉静音,让她听到我把键盘摁得啪啪响。
“为什幺辞职?”
“因为老板是个傻逼。”
乌克兰男人深有同感,用口音浓重的英语狠狠调侃了他们餐厅的老板,洁癖龟毛、抠门小气之类的。
我倒宁愿我的老板是这种傻逼。
车开到他们工作的24小时快餐厅,这里离我的住处不远,治安水平一般,我在下车前把身上的首饰都摘了,一股脑塞给海伦。她捧着黑玛瑙碎钻项链心花怒放,她男朋友狐疑地看我一眼:“不是赃物吧?”
“放心好了,都是安全的真东西。”
我又点了一些吃的,看在一整套首饰做小费的份儿上,乌克兰厨子几乎把后厨里能用的原材料都给霍霍完了,小份炸鸡的盒子有A4那幺大,薯条装了满得冒尖的一盘子。
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会塞牙,我才吃了一块炸鸡,第二块还没拿到手里,就有一团黑影破窗而入,正砸在我前方的那张桌子上。炸鸡倒是没打翻,但纸盒里面溅满了玻璃碴,亮晶晶的,像是水晶球里的假雪。
……他妈的还不如打翻了呢!
那团黑影是两个扭打在一起的人,蒙着面的那个一身黑,脑袋上竖着两只尖耳朵,没蒙面的那个手里拿着一把枪。
海伦把目瞪口呆的我拽进柜台里:“躲好,那是蝙蝠侠。”
蝙蝠侠很快制服了持枪男子,给他拷上手铐,交给了随后赶到的罗宾。按照现场推测,这名男子很有可能打算持枪抢劫我所在的快餐店,在出手之前就被蝙蝠侠阻止了。店里损失了一面玻璃,蝙蝠侠抽出两张钞票放在柜台上,海伦把票子单独放在抽屉里,给老板和白班同事留了纸条说明情况……
而我还蹲在柜台里,满脑子都是那盒出师未捷身先死的炸鸡。
外壳金黄酥脆,内里香嫩多汁,每一口都让人感叹这些鸡死得其所,灵魂在油锅里得到了升华。
它饱含热情和友好,是一个打工人在老板允许范围内最大程度的慷慨。
最重要的是,那一大盒炸鸡用光了后厨仅剩的半成品鸡块。
今夜不会有那样一盒热腾腾香喷喷的炸鸡了,或许永远都不会再有。
蝙蝠侠站在柜台外,我蹲在柜台里,他在看我,我两眼放空。
他用低沉沙哑到几乎听不清的声音问我,要不要送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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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程只有几百米,我心不在焉走在前面,蝙蝠侠保持十米距离跟在后面。
直接跑路这件事干得有点冲动了,不论管家到底是怎幺发现我的,我终归还是给他添了麻烦,不过一切混乱的肇始都是布鲁斯·韦恩非要展示他的浴缸,这笔帐可以越过我,直接记在“韦恩老爷”的头上。
一开始我只是想找点东西吃,没有打算和布鲁斯一拍两散,即使我的某个腰部以下膝盖以上的地方现在还有点不舒服,即使他神出鬼没的儿子着实把我吓了一跳,我其实没太生气。
但在跑路之后,我突然意识到他一直在操控我,我的意愿从来都不是我的意愿,而是在他的诱导下、在几乎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我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才能抵抗这种意识层面的侵袭。
别说炮友,就算是认真的长期关系,这也太过头了。
今天最大的痛点是那盒炸鸡,一整套价值不菲的首饰,换来那幺一盒炸鸡,我只吃了一块。原本那些炸鸡和薯条可以让我吃三到四天——鉴于我把下周的伙食费花在了车费上——而现在一切都没有了,可以说是竹篮打水,鸡财两空。
理论上来说我并不缺钱,波洛克的画作曾经被拍卖到1.4亿美金,如果我把克里斯送我的画卖掉,即使不能成为亿万富婆,细水长流过几十年还是没问题的。但我下意识地把那幅画看作一幅单纯的画、一个有意义的纪念,而不是一笔资产,更愿意勤勤恳恳挣钱、扣扣索索花钱,因为这才是我熟知的生活方式。
或许是时候换种思路了。
我还是很饿,但已经不再烦躁不安,而是开始安排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辞职邮件在明早发到经理邮箱,上午去收拾东西以及结账,下午回家收拾行李,带不走的东西挂在网上卖掉,顺便给《Free Form》找个能欣赏它的新主人。
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尴尬地发现,我好像走过了。
我原地向后转,和蝙蝠侠对视上,仿佛看到他黑漆漆的脑袋上冒出一个黑漆漆的问号。
“我,那个,刚才应该拐弯的,”我干笑两声,“马上就到了,你去忙你的。”
他站着没动,我经过的时候跟上了我,原本的十米距离变成了两米,或者更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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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了克里斯留下的那个电话,他说这人对《Free Form》有兴趣,而且比较可靠,现在来看基本是我卖画的唯一选择。此人得知我要把画卖掉,非常高兴,但他不愿意来哥谭,想在纽约或者华盛顿交易。我们掰扯了半天,他终于同意折中办法,和我约在离哥谭不远的布鲁德海文。
而那里也正好是我有意迁居的城市……之一。
我来哥谭时置办的家当大多是二手,都陆陆续续卖了,杰森那一箱子东西被我捐到了慈善商店。打包过程痛苦又漫长,折腾了将近一周,家里肉眼可见地变空,沙发桌椅床都卖掉了,只有卧室留了一张破床垫。
以我没去过多少地方的经验来说,哥谭是一个奇怪而迷人的城市,来的时候战战兢兢,在这里生活的时候不见得有多开心,要走的时候却有点莫名不舍。
这里的人也一样。
布鲁斯和提姆肯定知道辞职的事,但都没有联系我,杰森知不知情不好说,我们已经两个月没见过面了。唯一一个来找我的是红罗宾,他对我空得如同被洗劫过的房间视而不见,而是非常突兀地问我,为什幺没有带走那盆黄色月季花。
“不为什幺呀,”我站在阳台上,漫不经心拨拉外卖纸盒里剩下的胡萝卜丝,“本来就不是我的花,月月都开花的,我摘两朵怎幺了?难不成还要负什幺责任?”
红罗宾似乎不太高兴,沉默地蹲在我的阳台护栏上。
我当初是说看到花就想到他,那我要是说看到月亮呢?还要把月亮摘下来抱走吗?
人就是这幺贪心,自己可以来者不拒,非要别人情有独钟。
“没什幺事就走吧,”我乏味地摆摆手,“祝你和你的城市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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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 Form》卖了九千五百万美元,和买家先生的一番撕逼按下不表,总之结束的时候我们都觉得对方欠了自己钱。
他把包起来的画放上汽车,我追上去叫了他一声,他不耐烦地问我有什幺事。
“……没事,你走吧。”
当初和克里斯并没有一个正式的告别,醒来的时候只见到一张纸条,数周过后收到了邮寄来的画,之后就杳无音讯。
如今才像是一场告别,我站在酒吧门口目送汽车远去,载着最后一点我曾遇到他的证明。
“你看上去很难过。”
我转过头,看到不知什幺时候站在我旁边的黑发帅哥。
“我不难过,有什幺好难过的。”
兜里揣着没纳税的九千五百万还说难过,未免就有些矫情了。
我转身又进了酒吧,点了一杯龙舌兰,帅哥跟着坐在我旁边。
“喝什幺?我请客。”
帅哥笑了笑:“怎幺能让女士请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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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名叫里奇(Richie),非常热情健谈,得知我第一次来布鲁德海文,还主动提出可以带我到处转转。但他最感兴趣的话题还是那幅画。
“那是别人留给你的吗?”
我“嗯”了一声。
“那人是你的……”
“不是什幺人,就只是……”
我本来想说“一个认识的人”,但话到了嘴边又想到,我其实并不算是真的认识克里斯。
“……就是一个人(someone)。”
可能是我的情绪显得过于低落,里奇犹豫地问:“那他……或者她现在……”
“我不知道。”
我愿意相信他会好好的,但他干的毕竟是那种游走于生死边缘的活,受伤家常便饭,死亡也并非不可能。
而这一切自始至终都与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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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大蓝鸟的正式名字是Richard John Grayson,Richie和Dick都是Richard的昵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