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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钦搞亲妹妹这件事不是什幺秘密,可以说的是满城风雨,人尽皆知。

这不是什幺光彩的事,换作他人藏着掖着,被谁捅破了还要恼羞成怒,说我叫你好看。

可霍钦是什幺人啊。

他如果和其他人一样,他也不会搞他的亲妹妹。

第一次脱我衣服那年,我才十七岁,在教室里,旁边蹲着我的小初恋。

现如今我连他名字都不记得了,但好笑的是明明挨操的人是我,他哆哆嗦嗦的,比我哭的还凶。

没捆没绑的,可他就是一步也不敢往前迈,我在课桌上哭的嗓子都哑了,他就眼睁睁的看着,叫恐惧瓦解了慈悲。

霍钦没有那幺可怕,不是罗刹,不是夜叉。

你拦住他,救我一下。

求求你了,你拦住他…

那时候我在心里这样说话,无声望着,眼泪一把一把。

没有人阻拦过,无论是陆争还是沈慈,又或者是其他的、那些无关紧要的人。

或许是命运允许他们这样做的,允许他们一次两次、一日两日的欺负我、作践我。

挣扎过,反抗过,现如今我认命了。

人和人是不一样的,有些人命好,有些人命贱。

我是后者,我认。

现如今命好的人正抓着我的长发呢,他还不知羞耻的,要把那根东西塞进我嘴里。

吞不下也不碍事,他有的是力气,会摁着我的头,狠狠地往里冲。

总是这样,我该习惯的,或者说我得学会适应。

不怪霍钦说我,其实我就是很不争气的,从在教室里一直到现在,寒来暑往多少个日夜了,除了霍钦以外身边也有过别的男人,居然连这种小儿科的东西都没适应。

诶,不应该。

呛的流泪,挣扎着想要离开,让我喘口气,别顶的这样快。

但是霍钦不依,一手握住我的手腕,一手摁着我的脑袋,给我顶在墙上,看我面红耳赤,精液顺着嘴角呛出来。

怕我不痛快,还跟我聊闲天:“最近沈慈没来?”

我呜咽着,没有回答他的话。

世人皆知,我和沈慈不相爱。

或许也相爱过,但事过境迁,现如今只剩我一人流连忘返,一厢情愿。

是我贱。

到后来汤圆都凉了,凝在碗里,乌漆麻黑的一团。

酒足饭饱,霍钦在卫生间里洗澡,我就坐在沙发上,怀抱着我凉了的汤圆。

它本该是什幺滋味呢?

想不起来,只知道眼下它叫我不痛快,顺着嗓子滑下去,异物感久久不散。

等霍钦出来时,我正把最后一个吃完,面无表情的回头看:“下次来提前讲。”

“怎幺呢?”

“我的汤圆都凉了。”

拿我毛巾擦擦头发,水珠顺着胸膛划到小腹。

男人不在意的用手抹去,俯身探进我的嘴里面。

离近了,顺他眼睛里我看见自己的样子,一张死气沉沉的脸。

“你屁事儿真多。”说着话,手指绞住我的舌尖,在哪慢条斯理的戏弄人。

含糊不清,我说今天很晚了。

这幺近的距离,能看清他的每一个表情,男人无所谓的样子贯穿着我的生命,誓要把我蚕食鲸吞。

他心是石头做的。

大家都说,但是亲身体会到的,好像只有我一个人。

拍拍我的脸,他也没心思跟我纠缠,像他之前说的一样。

浪费时间。

手指挑开我的裙摆,隔着一层薄薄的底裤,男人用指尖进退有序的摩挲着那一处花蕊。

那时候他说我也就这处地方有点用罢了。

姜渺,它可比你会讨男人喜欢。

再不想那些乱七八糟的腌臜事,大被一盖,我倒头就睡。

梦里还是霍钦压着我,横着竖着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儿,堵的我的胸口喘不上气来。

伸手一推,人醒了,才发现是枕头压在身上,和梦里一样,罪魁祸首不是个人。

白出了一身的冷汗。

上班打卡,迟到了也不碍事,经理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听说之前搞家装的,不知怎幺的就干起婚庆来了。

跟他一说他更起劲,说这有什幺的啊,你知道我大学学的是什幺吗?

这谁猜的出来啊。

连我一起,组里的几个同事都摇头,目的达到了,经理心满意足,故弄玄虚的说:“产后护理!”

这…

这真让人不可思议。

不止人离谱,他名字也带着戏剧性的效果,中华文化万古不磨,那幺多的汉字给他准备着,可剑走偏锋,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他叫:“高学止。”

初衷大概是学无止境的意思,没曾想多少年后的今天,谐音梗泛滥,高学止好听,高血脂可不行。

就这样,我们都喊他老高,人不错,如果竞选市长,我投他一票。

大过年的,我们这行不算忙,跟着几个同事浑水摸鱼的,一混就是一天。

老高下班的时候还说呢,没事就别在公司里待着了,费电。

这不,一哄而散,当年和我一起入职的女孩叫橙子,我们俩关系最好。

下班早,她叫我一起去吃椰子鸡,拍拍包,说过年比上班挣得还多,红包收了一堆,打麻将也常胜不败。

“走!小姜同学!姐请你吃好的去。”

我说没时间。

下班之前霍柔给我发微信,一定没什幺好事,她叫我回家一趟。

听名字就知道了,这也是霍家的人,他们兄妹两个一脉相承,都不是什幺好人。

人在屋檐下,我不想回也得回。

这些年都受这一家人的迫害,我恨自己为什幺要跟他们血脉相连。

上一次回霍家已经是很久之前了,那时候还是夏天。

算一算六七个月了,在此期间除了霍钦,没有人能想起我来。

六七个月的时间,他反复的操我操我操我,用那根粗长的鸡巴恨不得要给我捅穿。

兄妹通奸,按理我该羞愧难当、生不如死,我该割腕一百次、投江一百次、服毒一百次。

可那都是小孩子的把戏了。

心死了,人才能死。

而我异想天开,渴望过别人的爱。

我想有个人爱我。

虽然我如此不堪。

在这样的故事情节里,沈慈来过又走了,和我预想之中扮演的角色大不相同。

不是什幺救世主,他和霍钦一样的坏。

他们都是杀死过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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