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很不正常。
那个浴缸,或者说浴池,是长方形的,里面的水呈现着碧玉青绿的颜色。
明珠知道那是浴池表面的翡翠反射的光线。
白鸣璋很有钱,他家已经富了三代以上,是典型的Old Money。
不过他们家似乎有神经病的遗传基因,一个个都是高智商,但也全是反社会人格,变态中的变态,各种意义上的恶徒,好像不干点混蛋事儿都对不起他们天生坏种的身份。
而遗传到鸣字辈这一代,白鸣璋可谓是集祖辈变态性格之大成,从幼儿园开始就展现了他不同寻常之处。
殴打同学,奴役老师,虐杀猫狗,做活体标本……
那时他才三岁。
就向这个世界宣告自己邪恶的本质。
不过幼儿园过后,经历了白父这个坏种的引导,白鸣璋逐渐收敛了一些,开始学会暗着来他那一套。
他读到高二,不知道有多少人被他整到转班,退学,甚至出国。
如果可以移民火星,估计都有人愿意为了躲白鸣璋而去买船票。
白鸣璋不是简单地霸凌,他不搞那幼稚的一套,也不想像傻瓜一样拉帮结派,欺负那些平庸极致的可怜虫。
他在做自己的艺术,极度自恋的他是这幺认为的。
那些被他整到尘埃里的人和物都是他大大小小的艺术品,他们的喜怒哀乐,爱恨嗔痴都由他肆意操控。
就像一只只木偶猪。
白鸣璋曾经喜欢那种掌控一切,奴役一切的感觉。
对,只是曾经。
他收过几条“狗”,也花了些精力调教,却渐渐厌倦那种做主人的感觉。
不,他不是不想做主人,只是不想奴役那些无趣的平庸之辈。
大概到了高中时期,白鸣璋就渐渐失去了对一些事物的“热情”,他开始嫌弃那些给他带来过快乐的东西,见了猫狗冰冷的尸体也不再兴奋。
他一时间消沉起来,却很好地隐藏起了这种消沉情绪,连他的引导者白父都没发现。
知道他在美国度假时,亲眼看见白父的生意伙伴开枪打死了一个著名好莱坞影星,并且让自己心爱的猎狗分食那个美丽女人的尸体。
在那一瞬间,他感觉全身的血液像岩浆一样滚烫灼热,大脑似疯了一般分泌多巴胺和内啡肽。
这种特别的状态持续到猎狗舔干净骨头上最后一丝血肉。
从那时白鸣璋就知道,真正的艺术品是什幺了。
他不太喜欢社交,但为了自己的艺术,他开始寻找第一个作品原料。
幸运的是,他一下找到了两份。
周京元和明珠。
一个皮囊勉强算是清秀,但却有着卫道士般正直,清澈的内核。一个皮囊可以评为顶级,内核却平庸无趣,愚蠢可笑。
似乎不能两全,可他实在找不到更好的了,只能降低标准。
他观察了两人很久,本来都决定选周京元的,突然明珠这个草包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惊喜。
他发现明珠变了,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他实在是感兴趣,因为他还是第一次见到真的双重人格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