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立刻放弃了周京元,选择了明珠这份奇特的,美丽的材料。
白鸣璋对明珠越来越感兴趣,但只是远远看着,总有种隔靴搔痒的烦闷。
明珠的新人格看起来蠢弱得像一只新生的羊羔,小心翼翼地应对周围的一切,看起来很怕被人发现自己的异常。
她还总是偷偷看向自己,还以为自己没发现,杏子一般水润的大眼睛里藏着克制而热烈的崇拜。
有一次白鸣璋微笑着看向这份材料,材料同学竟然瞬间脸红了,是名为爱慕那种可笑的颜色。
明明之前那幺木讷,另一个人格却如此生动,极端的差别,让这份原料牢牢吸引住白鸣璋的眼光。
……
白鸣璋靠在浴池里,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
明珠一边偷看他,一边穿上了内衣和校服。
系内衣扣子的时候,被蹂躏过的乳肉微微刺痛,娇嫩的乳头更是肿胀得厉害。
明珠抿了抿唇,几次看向白鸣璋,终于鼓起勇气问道:
“白鸣璋,我……我能不能回家。”
听到少女微颤的声音,白鸣璋睁开了双眼,冷冰冰地看了过来。
诡异的沉默。
“你走吧。”
终于,白鸣璋施舍似的回答了明珠,然后又闭上了眼睛。
三十分钟后,明珠走出了丛霞园,人已经晕头转向。
要不是一路问巡逻的保安,她真不一定走得出这偌大的富人住宅区。
她以前在小说里看白鸣璋怎样把自己的作品运到丛霞园14栋顶层的家,看得津津有味。因为小说里那些配角的反应太有趣了,完全对沾血的行李箱视而不见,甚至听到隐隐约约的惨叫还能若无其事地睡觉,或哄孩子洗澡。
丛霞园的变态很多,她刚才就有幸见到了两位。
两位都是出来遛宠物的。
一个人的宠物是一只半大的老虎,那凶恶的神态让某位居民吓得直接举报了,可那位广东老板坚持称自己的宠物是猫,并且称它绝不会吃人。
说完,那只老虎就扑向了拿着电击棒一脸警惕的保安。
人群喧闹中,明珠快步离开了。
本以为接下来不会再发生什幺事,另一位遛宠物的户主出现了。
他的宠物有三只,十分吸睛。
那是三位赤身裸体,像狗一样四肢着地,向前爬行的美丽女人。
她们的颈上带着项圈和狗牌,脸上麻木又漠然,似乎没有一点羞耻心。
周围的人似乎见怪不怪,没有一个说要通知物业,指控这位狗主人伤风败俗的。
还有人热情地和那位狗主人打招呼,笑着说家里的“狗”发情了,愿意出100万借配。
明珠忍住溢出喉间的恶心感,尽量不要让自己表现得太惊恐,低着头离开了丛霞园。
丛霞园周围环境很好,绿化带郁郁葱葱,商业街车水马龙,但不过分喧闹。一条玉带似的清江妆点在丛霞园一侧,给丛霞园的户主带来了微风徐徐,水波不兴的美丽江景。
明珠很快打到车,逃离了丛霞园这座狰狞的兽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