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怕爱恨交错

徐效打了个响指,于暮的心绪被叫回火锅店。

于暮追问他,“我们什幺关系和你粗不粗有什幺必然联系吗?”

“当然,你还是不懂男生”

“怎幺说?”

“男生对于自己喜欢的女生,但凡有点教养,都不会直接说‘我的尺寸如何如何’,这样太冒犯了。”

于暮听到这里,半张脸阴沉下去。

“那你为什幺和我讲你的尺寸?”她怔怔问出,语气森幽若一口小井。

徐效举起水壶给二人杯子里添水,那茶杯里浮着一朵小小的油花,于暮只是看着,没有喝。

“你觉得呢?”徐效举杯,浅浅吹水,擡眼问她,“于暮,你觉得我们什幺关系?”

于暮整颗心,云里雾里塌陷了下去,如同坍塌的矿井,被覆灭其中,后面的话惶惶然从火锅里咕嘟嘟冒出来,烫到她浑身发烫灼烧。

徐效浅啜一口,眉眼都没擡,音色清浅,“于暮,我不会谈恋爱的。”

血液凝固,笑容也早掉到桌底,“为什幺呢?”,于暮冰冷的口吻把自己都吓一跳。

“因为我父母很早就离婚了,我妈后来再婚了,我爸死了,爷爷奶奶也过世了,我不相信感情”,他长睫毛在眼下投出一团黑影,悲伤藏匿于其中吗?于暮不知道。

他无情无绪地继续讲“没有什幺是长久的”,擡眼窥向于暮,那眼色像蛇钻进她心窝里,她胸腔空空,却满是酸胀,突然想哭,只好低头。

于暮低头玩波子汽水的玻璃珠的样子很孩子气,他不知怎幺就要继续说,“其实我不打算结婚,也没有养小孩这种世俗的想法”。

她眼擡起看他,心却更深地沉下去。

“我也不喜欢小孩,小孩好吵,可是我妈总说,你以后会喜欢的,以后以后,20年过去,我也还是不喜欢小孩啊。”

“说不准你以后真会喜欢的,我不要小孩是因为我童年不幸福,不想让我的孩子也成为不幸福的小孩。”

于暮发现真正融入一个人的悲伤之后,任何安慰的话都是惨白的,她脑子里出现“舐犊”、“依偎”、“抚摸”几个字眼,这些都是此刻她想对他做的。

“也许你是没有遇到喜欢的人”这话轻飘飘说出来,于暮也自觉没有底气。

他垂着睫,捏着一根筷子在盘子里画圈,“我不太相信爱情,可以说,所有的感情都不相信”。

他擡眼和她目光相撞的瞬间,她想到很早之前看过的纪录片,坏人把黑熊关在小铁笼里取胆汁,那些熊常年见不到阳光,狭小逼仄的铁笼让它们甚至无法擡头,救助人员去解救时,熊不会流泪,却在哭一样的眼睛,和他此刻的眼睛一样,他也是被生活取了很多年胆汁的脆弱动物。

她想隔着桌子护住他头,他没有泪,她心里早就替他大哭,她想让他相信感情,她第一次恨文字好无力,她知道所有承诺在他这里都像废纸,他身体里相信永恒的那部份基因已经退化掉了。

之后,徐效递出了最后一把“刀”——他说,“所以我们还是不要再进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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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进一步的关系”她捏着这句话的刀柄,心里反复凌迟自己。

那我们算什幺?一刀

你习惯七点吃晚饭,我要五点吃,后来我们吃饭都要约六点。一刀。

你写字,国家的国,要写繁体的国,你说“国”像指外国,“国”才代表华夏。一刀。

出门不习惯带包,手机让你帮忙揣,你都会拉开衣服,放到心口前的内兜里,我每次问你要手机,你掏一只手机像在掏一颗心。一刀

你总吃subway,总是蜂蜜面包牛肉芝士,总是腌黄瓜两条,洋葱不要,总是芥末酱挤两行,我总记得。一刀

你说你其实喜欢张信哲、张国荣,但对外宣称一无所爱,我理解,趋之若鹜的东西,便不屑再说喜欢,怕落俗。我也一样,喜欢张爱玲喜欢博尔赫斯,对外总以布尔加科夫做挡箭牌,你说,我们是一对不喜欢俗落的俗人。一刀

回去时打车,他们坐后排,她歪着头抵在窗框上不言语,颇有种顺从的破损之美。徐效不时偏头看她那侧,雨拍在窗上,是虐她诛心飞溅的血花。她皙白的脸印在玻璃上,曲离的雨痕顺着窗往下滑,倒像是她脸上在流着泪。

他心里清楚,一个女人望着他眼神里的东西,他知道于暮想要什幺,他也不是不给,只是,当养了一只狗,非要装猫装狐狸,他心里就有一种欲望玩下去,他的狗。

灯斑在她脸上变幻,小山重叠金明灭,生长着金色鳞片的美人鱼。她歪头靠窗,被抻长的右颈部像块上好的羊脂玉,锁骨上闪着的细链,不用确认,一定是他送的那一条,她只带这一条。极细的链子上挂着一把极小的金色的锁头,肉眼难见。车窗外灯花照耀过来,闪烁一次,她锁骨中央的小锁头就跟着闪一次。这锁自从挂在她脖子上,她再未摘下过,无数个凌晨,他梦到吻于暮,低头就能看到她锁骨间的小锁,他上了私锁的证明。

什幺时候有想占她为己有的念头?

每一个她笑靥如花的瞬间,或是在他面前特有的痴傻模样。

最早还是大学军训的时候,游泳课结束,更衣间人挤人,她就穿着泳衣,只裹件迷彩外套回宿舍洗澡,人字拖的小脚印花一样开在地上,裙摆淋出点点水印,一只脚印一只脚印,她步子好小,脚也好小,他就这样亦步亦趋地每步都重蹈覆辙一样踩踏上去,动作像尾随一只猎物,他的兔子。

他那时并排同行的朋友叫方述,和于暮互相认识。

方恕在后面喊她名字,远远地,于暮转身回头,湿答答的长发甩出两圈水花,她说嗨的时候不会左右招手,而是模仿花开的动作,五指捏住再打开,捏住再打开,这样两次,她在徐效心里放了两簇烟花。

也是直到那日,徐效才知道,什幺叫“方求白时嫌雪黑”,她皮肤的白不是雪白,是她赤身躺在雪里,雪也怕弄脏她的那种白,专属于于暮的白,更多强调的是净。

连接她臀部和大腿的那条线和外套下摆对齐,往上看是禁忌,往下看也是禁忌,他被困死在这条禁忌的夹缝里不能轮回。

男生宿舍的爱好是打游戏和点评女生,尤其是上完游泳课之后的那个夜里,他们宿舍要选出身材最好的女生,A君说喜欢胸大的萧萧,B君说还是大屁股的楚楚,C君问徐效怎幺选,下铺的方述却抢先开口,还是于暮最好。

于暮最好,怎幺把她给忘了。

她腿长、肤白、貌美、纤细,ABC君一人一句把于暮形象的框架搭在男寝里。方述是个很大气的人,他总是乐于分享,徐效此时恨透了这种君子之气——连女人都大方分享,他难道不知道,在这个夜里,于暮会被这些男人依次拖到梦里怎样奸污。他不敢想。他的自私蔓延成一张细密的渔网,把于暮牢牢罩住。

如果说女人的粗腿,在男人眼里就只是交通工具,那幺于暮的腿呢?之前性爱的梦里,他和于暮没有具体的姿势,如今才变得生动,软床塌陷成漩涡,她的腿蛇一样盘在他腰间,夹着他往下沉,他早就溺死在她身上,远距离的溺死。

搞不懂开学时自我介绍她那股傲气哪来的,直到她的英语作文被当作范文全班传阅,他那时才信字如其人的说辞;团建去唱KTV,班长喊她,她也大大方方去唱了一首,她说她感冒了,她说喜欢老歌,她哑着嗓子唱只怕爱恨交错人寂寞,万里挑一,恰是他最爱的歌。

爱恨交错人寂寞。他心里发痒,她从此是他心里解不了的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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